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姜酒里> 第七十六章 路见不平,见死不救(大章)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七十六章 路见不平,见死不救(大章)(1 / 3)

不要過來…切拜。

是誰也好,救我。

為…為什麼?

只见这人缓缓走近,似乎伫立了许久,而后在自己身上开始胡作非为,她不是不愿阻止,更不是就这样接受命运,而是真的有心无力。

齐恩世艰难地偏过头,视线模糊,浑身伤痛,头疼欲裂的同时,却尽力的睁大眼睛,好能认清这个戴着帽子的陌生人,也是救命恩人。

阿姆从包里摸出另一条黑色袖套,撕成好几块,动作熟练的连他自己都觉得荒唐。

先是朝着那个仿佛被所有人遗忘在路边,意识混乱,嘴里不停低喃的女人走去。

那双本该是白嫩性感的大长腿,上面有一道长长的伤痕,正流血不止,血肉模糊。

没有救命的药品,只能简单的帮她包扎伤口,之后就听天由命了。

他一边包扎,一边忍不住笑了笑。

可真是巧合的好笑,原本只是金宝媛故意的捉弄,而多亏买大一号的袖套,在此刻却是多出几截救命的长度。

至于救人的理由很简单,或者说荒唐更恰当。

这女人全身上下,无一处不受伤,狼狈至极,唯有那一双眼睛依旧干净,明亮动人。

美得让人怀念,与他的祖母颇为神似了呢。

阿姆的眼眸深处闪过一丝关于“回忆”的眷恋。

印象中,是那一簇葡萄藤架下,一张藤木摇椅,一个不与岁月较劲的女人侧着身子,怀里抱着一个古灵精怪,手脚不安生,反而觉得极为灵气的小男孩。

她的手里握着两根棒针,一圈一绕,相互交织,一来一回,一丝也就成了一缕,一缕最后成了一片。

但奇怪的是,女人明明心灵手也巧,可就是织不成一件完好的毛衣。

“安妮,我不喜欢读书。”

“我知道。”

“什么?你怎么知道,什么时候?!”

“从我发现自己织一根线,你就偷偷拆一根,始终拖延时间,不愿意拿出成绩单的时候,这就是俗语‘猫咬尾巴——团团转’,瞎跑的结果,bae。”

“果然女人越大越难糊弄…痛?!”感觉到耳朵的刺痛,阿姆悄悄地止住了话头,在安妮忍俊不禁的笑容中,连忙盖棺定论,“与我说这话的祖父先生简直混账!嘿,我可是绅士,绝不会如此贬低女性的,我的安妮。”

“每次都冤枉你祖父。”

是的——每次。

相由心生,因为心里有那个人,只要想念一次,祖母的眼神就会变得越发的温柔。

“你不能招惹一个敏感的女人喔,尤其年龄可是女人的禁忌,不关乎年老和年少风华的,我的小绅士。”

“果然女人随着年龄的加持,则越有魅力,就像是安妮女士的前四十年,是在写着一本书的正文,后三十年,则是对它进行注解,这本‘书’祖父显然一辈子都没读完,毕不了业。”

“天,你这个小家伙,我想我先前可能说错了。”

线团尚未完成解开,于是就织着还未成衣的毛衣,她喜欢这样的过程,更愿意织一辈子,就像怀里那个始终背阳而坐,怎么也长不大的孩子。

笑容恬淡,依稀能够看出年轻时的风华绝代。

“女人不能招惹你才对,我担心坏了。”

阿姆的祖母与他不同,那个气质出尘,一生都活得雍容典雅的女人,向来有个不为人知,也不算好,甚至让人感到心酸的小习惯。

还能用的东西,不会说扔就扔,看似无用的东西,都会其存在的剩余价值,哪怕是垃圾!

其实他并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习惯,人都看不着了,却依旧影响着自己,每每喝酒后留下的空酒瓶,仿佛装着他的记忆,留一次也就仿佛每想念一次,心里都会疼一分。

包扎完后,阿姆屈膝,确认暂时死不了后,就起身离开,只留下一个躺在地上,倔强盯着他的凄凉女人。

“不与时间交换的心永远留在童年,安妮——”

夜晚的清风拂过,也带来这女人身上残留的气息。

停下脚步,回过身,阿姆突然挑了挑眉,眼神玩味,在齐恩世害怕又无助的眼神中,伸出食指,微微弯下腰,临近她的嘴唇轻轻抹了抹。

随后往她四周散落一地的物品看去,随意扫了几眼,视线就停留在了一支el口红上,以及此刻,他才发现了离着这些东西不远处,竟然还躺着一个时不时口吐白沫的女人。

血流了一地,甚至蔓延到一定的距离。

看模样,好似有些因为失血过多快死了,因为那个时候阿姆还在“做梦”,所以并没有看到这个女人是被李世勋当垃圾一般拽了出来的。

走进了些,熟悉的气息,与那个礼服女人如出一辙的气息。

低头的阿姆眯着眼睛,闪过一丝疑惑,明明好像没有见过,怎么觉得有些熟悉呢?

救我…求你。

以肌肤为源,血流了一地不止,她的肝部位置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看模样,好似被车尾翼的尖端勾花的惨状,应是之前在他不在时,不幸被李世勋发疯误伤的。

伤害他人是人的本性。

不知道那股淡淡的眼熟感从何而来,懒得

上一章 目录 +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