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弃速度,那就等于是在找死!
而且奇袭本身也是多克多哈最擅长的方法,尤其是他这一次派遣狼主前往华夏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吸引他们的注意力,从而更快地整理整理军队吗?
一来一去,都快一年了。
怎么他还要等半个月?
或者说是这半个月里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出现?
狼主心中很是好奇,但他却一个字也不敢说。
“好了。”
多克多哈忽然站起身来,似乎有些疲倦了:“我们已经谈论了好多事情,现在我需要休息了。”
“回去吧,我给你的赏赐就在你的族群中,记得我的话半个月之后我希望你是冲锋在讨伐华夏路上的第一人。”
狼主拜谢之后,带着疑惑回去了。
但是等他回到了久违的家中时,疑惑暂时消除,他被眼前的赏赐彻底蒙蔽了双眼。
就在他家中竟然拜访了一座小山一样的黄金,还有无数的兵器。
对于匈人而言,黄金虽然很有价值,但是尚武狩猎的他们,更为看重的还是兵器。
一个人无论是什么身份,还是什么地位,只要家中的兵器足够多,那就会获得别人的尊重。
要是在
那些兵器中还有一些特别名贵的,那么得到的尊重就会越来越多。
这是习俗得上上的问题。
所以当狼主看到那些兵器的时候,激动地直接跪在了地上不停地歌颂着多克多哈的慷慨与仁慈。
呵呵,这就是人啊。
看到好东西就把之前自己做过的事都给忘了。
而另一方面,多克多哈所以能够宽恕狼主,首先是因为他的确知一趟地不同不同意,再者也是多克多哈现在还在等候一个消息。
看似匈人野蛮,荒谬,但是他能成为这么大一个野蛮族群的领袖,当然也不是靠吹牛皮上位的。
又加上他很早之前就开始对华夏有着不一样的觊觎之心,所以这一次他在派遣了狼主一行之外,又另外派遣了一队人马,还是去送礼的。
不过相比于他送给吕熙的那些东西,这伙人押送的那就是真金白银,目标也很明确,就是眼下已经被脱离了罗马控制范围的北非!
在哪里有一个叫做埃及的国家,他们现在出现了一个强者,自称是拉美西斯二世的转世,他要带领埃及人,重新成为这个世界的领袖。
因为在此之前,埃及一直都是处于罗马控制的,后来还是吕熙打
败了罗马人,才让他们有了今天的崛起。
但这帮孙子可是从来也没想过要感谢吕熙的,反而一直都在暗中觊觎着罗马的土地。
之前都督罗马的袁绍不是就和他们已经发生过一次战争了吗。
虽然当时双方投入的士兵数量都不多,战况也不激烈,但这就已经证明了现在双方之间的关系。
多克多哈看重的正是这一点,他要联系那些北非埃及人,与他们一起共战华夏!
半个月的时间,已经足够羊牯返回并州了。
他是昼夜不停地感略,这一路上的折腾把他瘦的都要皮包骨头了。
以至于在吕熙见到他的时候,都差点没认出来。
只是谁家的瘦狗架子摆在这里了?
羊牯赶忙一个起身,想要给吕熙见礼,奈何他现在已经完全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
再加上郭嘉从旁提心,吕熙这才认出他来。
卧槽!
这家伙真的是命大啊!
不管是羊牯之前在匈人地区的遭遇,那种九死一生的局面下,一般人都能爆发出非比寻常的力量和忍耐。
真正让吕熙感叹的,还是他在回到华夏之后,竟然还能那么拼……
年轻人,就算是为了上位,
也得差不多点的,不然把自己的命拼没了,不啥都白搭了?
吕熙的话虽然不好听,可是在羊牯听来,却是满满的关心。
“大君,末将不敢耽误时间。”
“匈人方面已经在准备与我华夏之间的战争,多克多哈调集了匈人部落所有的勇士,大概有十七八万人,应该随时随地都能出发。”
“您不能不小心,我国要做准备!”
这一切都是羊牯亲眼所言,在他尚且处于匈人怀抱九死一生之时,这家伙就开始留心起了匈人的行动来。
并且沿途还把自己的见闻全都记录在了衣服上,就是为了现在这一刻!
眼下,他终于达成了自己的夙愿,也就死而无憾了。
吕熙此刻手中翻看的,正是郭嘉亲手从他那件衣服上一个字一个字描摹下来的内容。
其中包括了匈将军队的数量,他们的阵型和装备等等。
着重被羊牯记录的,还是匈人军队的驻扎之地,他们都在向里海内部收缩。
显然,他们的目的绝对不是为了收缩阵型,向华夏示弱,反而在羊牯看来,这是多克多哈在做最好的准备。
将收拢召集来的军队全部压在他王庭内周围,看似不是一种
明智的选择,而且还劳民伤财的。
但是实际上,吕熙很清楚,这样的消耗之后,他所能换来的就是对于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