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神仙有人情往来送礼,倒也不算受贿。
实际上天庭中关于受贿的概念很模糊,直接说的话就是没有明确的受贿罪。
只有在某个仙官被查出来渎职、犯了天条之后,才会追究你有没有收受别人的东西,有没有以公济私给送礼的人办事。
所以‘人情’这个说法就很好用了,而且人情多是私人关系之间的交往与公事无关,所以并没有是什么忌讳。
而唯一值得怀疑的,就是普贤菩萨给自己送如此珍贵的人情的目的。
方鉴对于这种送上门的好处并不会拒绝,而且他也不怕,要是以后普贤菩萨以这人情为借口,让自己个人的给力量他帮忙办私事,只要不违反天律,不越过自己的底线,那
自己能帮就帮。
但要是他以这人情为借口,让自己以手中的仙官权柄给他办事,那不好意思,你这就属于贿赂天庭仙官,先把你办了再说!
什么?你说我已经收了你的礼?不好意思,我有天条解释权,那不叫收礼,那叫‘赃物提前充公’。
所以方鉴并没有为此烦恼太久,很快便抛却到了九霄云外,转而继续驾起剑光朝灌江口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