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大狗子身着白色的衬衫,下身也是白色的宽大灯笼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布鞋,布鞋里是白色的袜子。
这样的一身打扮在后世的所谓时尚人士嘴里,土掉渣的穿法,大狗子穿的一点也不寒碜,因为他觉得舒服,就这么穿!
唯二不变的就是他的发型,手腕上的彩虹迪,还有腰间那闪瞎了人眼的水钻大皮带扣子。
当然了,还有他那粗到不能再粗的大雪茄。
嘴里咬着雪茄,大狗子望着窗外,同时嘟囔着:“怎么还不来?”
旁边站着一个一米七(在前后世的梅丽坚,大狗子都玩溜过,所有日常英文没什么大问题,不过写他就不得了,换到纸上,他认识的英文不超过五十个)。
至于两洋妞听不听的明白,他才没兴趣呢。
到是二狗子时不时的充当翻译。
不得不说再充绅士这一点,二狗子比大狗子强的不知道去哪里去了。要不怎么说二狗子是文化人呢,当面笑眯眯,背后捅刀子,玩的相当顺手。
到了吃饭的点儿,肖伯胜卡着点儿到了。
一看到肖伯胜,大狗子眉头一下子皱了起来。
肖伯胜也不以为意,以他的地位很少有人能给他甩脸子了,他非常享受大狗子这苦瓜脸的模样,一看到这样,肖伯胜就开心。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肖伯胜和卓兴有一点忘年交的意思了,两人在一起非常随意,有什么说什么,这对于肖伯胜来很难得。
这有点像是《鹿鼎记》中的康麻子与小宝,比喻可能有点不恰当,但是朋友难得啊。
“怎么不欢迎?”
“每次都卡着点来,我欢迎个鬼”大狗子说道。
肖伯胜来到桌边:“不欢迎你也得忍着!”
说完冲着卓盛笑道:“卓盛先生”。
“肖书记”
两人打了个招呼。
当肖伯胜注意到了两个洋鬼子娘们的时候,不由一愣神。
“梅丽坚公司那边员工”卓盛介绍说道。
肖伯胜哦了一句,便不再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