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还是老的辣!
“怪不得爷爷任由我开荒了。”林五对于这个世界的种植技术已经无力吐槽,谁叫自己见不得手下的人饿肚子呢,只能当开荒牛了。
“诺斯,安排人把麦子挑回点将台前的广场晾晒。顺便通知大家,今天中午加餐!”在建筑队修好了林图城里的石板路后,林五就安排他们在演武场旁边用大理石铺了一个很平整的广场,美其号曰“点将台”。专门给爷爷和斯道尔召集守卫的时候用。
其实,它是用来晾晒粮食的地堂。
广场和地堂,其实都是一块没有泥沙碎石的平地。
什么叫未雨绸缪,这就是。
小麦收割的事安排好之后,林五对着老法师得意地笑了笑:“你以为四万斤小麦就是丰收了?”
“哦?那三十亩大麦亩产都不到百斤吧?”
“你忘了,还有南瓜!大苍,去摘一个南瓜过来。”
不一会,大苍就抱着一个二十几斤的大南瓜跑了回来。
林五拍了拍南瓜:“这瓜可以做菜、可以直接吃,还可以和其它粮食混在一起做主粮!一颗南瓜只算十斤,你猜能收获多少颗南瓜?”
一道青光掠过,老法师竟然瞬发了一个侦察魔法!
“一万颗!”
老法师震惊了。
“哈哈哈哈——
育种两千盆,总共近六千颗苗。
我让约翰把多余的瓜仔掐掉,一条藤只留一两个瓜,所以种出瓜长得都特别大,而且更甜。
中午我们就吃南瓜,主菜是肥肉焖南瓜,主食是南瓜饼。如果瓜肉够松软的话还可以做南瓜馒头!”
这一下,连斯道尔都瞪大了眼,如果南瓜能当主粮的话,那可不得了!可以让人都吃饱肚子!
粮食,一直都是人类社会的大问题。
在实现工业大生产以前,一直困扰着社会的发展。
一万颗十斤重的南瓜,那就是十万斤粮食,只是用田边的荒地种出来的。
这十斤一个南瓜可是往低了估算的,最起码,斯道尔转了一圈,都没见过低于十斤的,最小的那个都十五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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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归是从底层爬上来的人,斯道尔震惊之余还是察觉到了最大的问题:“这个瓜好保存不?”
小麦、大麦、水稻之所以成为主粮,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能够长期储存。晒干之后,只要不潮湿,保存两三年都没问题。
林五沉吟了一下才回答:“南瓜有坚硬的外皮,只要没被压坏,放在干爽阴凉的地窖,放半年应该没问题的。再不济还可以磨成粉,或者和其它食物混在一起做成干粮。总有办法延长存放时间的。”
斯道尔听到能存半年后,眼睛就开始发亮,只有受过饿的人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中午,玛丽带着一队厨娘做了一顿量大管饱的南瓜宴。
主菜是一头大肥猪,肥肉煎出油再和大蒜、南瓜一起爆炒,炒香之后再焖熟,出锅时香喷喷的。
主食有南瓜煎饼、南瓜馒头、南瓜面包。
得益于此次收获的南瓜肉质十分松软,可以和面粉完美糅合在一起,煎饼可以面粉南瓜各掺一半,就连做馒头和面包,都可以掺三分之一南瓜肉。
猪肉焖南瓜是最受欢迎的主菜,可是万万想不到,最受欢迎的主食居然是水煮南瓜,油盐都不放的那种。
按斯道尔的说法是:“甜!很清甜!”
林五终究还是低估了人们对甜食的渴望。
想想那三十亩旱田上的大麦,似乎可以把研究麦芽糖提上日程了。
说到加餐,就好像在群里发红包那样,平时潜水的人都炸出来了。
林五竟然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瘦削的身影,跟在玛丽后面混饭吃,正是那个用一个银币买回的逃奴。
“叫什么名字?”林五把这人买回来,到现在都还没正式说过话呢。
捧着一大碗南瓜焖肉的奴隶使劲地咽下口中的食物,不安地退后了一步,摇了摇头。
玛丽在旁出声:“这孩子一直都不说话,但能听懂我们说的意思。奴隶都是这样,刚开始害怕,过段时间就好了。”
“那好,你和约翰看好他,伤好了就先让他去放牛。”
林五取来一碗浓汤放到那奴隶面前:“喝点汤,补补身子,以后跟着我干,能吃饱!我看你和大黑牛有缘,就暂且叫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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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吧。”
听到自己突然有了一个叫“小黑”名字,小黑忍不住抬起头,翻起了一个大白眼。
“嘿~还不服气?你照照自己,从脚趾头到头顶,都脏得发黑,叫你小黑,名副其实。还有,我买大黑牛都花了两个银币,买你只用了一个,你不叫小黑,叫什么?”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小黑眼睛里的神采马上暗淡了下来,看得林五有一种莫名的心痛,好像自己是个什么大恶人一样。
这操蛋的奴隶制社会,总会把人逼成行尸走肉的鬼。
心一横,林五决定再给这个还具有反抗精神的奴隶插一刀:“小黑啊,捡你回来的时候,你都被打成一坨烂肉了。当时我要是花时间谈一下价格,最多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