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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就在半睡半醒间(1 / 2)

郝荻第一次来何大壮家,说心里话,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踏进何家的大门了。

所谓的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在个人感情问题上,相互比较是每一个人挥之不去的情结。

郝荻走出何家大门,首先想到了丁松。他与何大壮年龄相同,对家的料理简直就是无微不至,特别是对生活品位的追求,都达到了让郝荻忍无可忍的地步。现在看来,丁松才是懂生活,爱自己的人。

郝荻甚至忍不住暗自嘲笑何大壮,天生的怂人哀命,不仅自己整天吊儿郎当,家也搞得乌烟瘴气,何大壮与丁松相比,简直是天地之差。

郝荻难得的好心情,她哼着小曲回到面包车上。

帅帅似乎看出了门道,他和郑潇目光相对,嬉笑道:“队长,心情不错呀。”

“你两个臭小子,还学会了溜窗根儿。”郝荻摆出要打人的架势,郑潇躲闪一下,帅帅则不躲不闪,愣愣地问郝荻说:“队长,什么叫溜墙根儿呀。”

“过去有人结婚了,街坊邻居调皮捣蛋的坏小子们,偷偷躲在窗户下……”郝荻的话戛然止住,她的脸“唰”地一下红了。

帅帅和郑潇目光相对,成了?

郝荻被这俩坏小子的眼色惊扰到,又举手要打人说:“差不点被你绕进去。”

两个不懂事的毛头小子,一本正经地点着头,以为郝荻跟何大壮有戏了。

两人又突然爆笑起来,笑的郝荻手足无措,甚至不知如何做出解释。她不想越描越黑,又不能任由这俩坏小子如此捉弄。她清了一下嗓子,两人立刻恢复常态。

“开车。”郝荻一声令下,帅帅发动汽车。

旅行车在黑色商务车旁边一掠而过,坐在商务车里的墨镜男,已经从手机里查到了这辆旅行车的户籍,自语道:“警察为啥要去汽车修理厂,借辆破车来这儿呢。”

何大壮按照郝荻的吩咐,拿了一把锁,锁好了院门。

他回到屋里,再次紧闭房门,拉紧窗帘,打开了笔记本电脑,开始琢磨郝荻的来意。

郝荻已经对王晟的电脑感兴趣了。这是何大壮从郝荻的言谈话语中,不难听出来的信息。郝荻也知道王晟有写日记的习惯,她也想弄清楚王晟真正的死因。

这是一个利好的消息,至少说明何大壮不是一个人在关注王晟的死因。

这也是一个坏消息,郝荻随时随地都可能拿走笔记本电脑,让何大壮成为一个真正的无所谓角色,那样,他随时都会遭到徐烨的算计,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解脱。

何大壮哪里知道,此时的徐烨,正在使出浑身解数,要在警察面前洗白自己,何大壮这个麻烦,已经不归他管了。

不知道看官们有没这样的见识:越傻的人,甚至傻的都冒酸气了,总自以为聪明绝顶,凡事都异想天开。而那些貌似,或被称做傻子的人,多半都是透精百灵的人中精英。成语外圆内方,大智若愚等,说的就是后者。

先给何大壮一个定义,他不完全归于傻子范畴,但绝对不能算是一个精英,严格意义上说,他就是那种没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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愣亏儿的自以为是的小市民。

何大壮对郝荻这次造访,做出的第一个反应,就是把王晟的日记,做了选择性删除。

他看过的,或者还没来得及看的,先胡乱删掉一部分。这样一来,他备份到优盘里的,王晟的那份日记,就是他的保障了。

这样,笔记本电脑是否被郝荻带走,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而要了解王晟的详细信息,基本上就非他莫属了。

你说何大壮这个说法是精还是傻。

当然,如果上升到fv层面,他可能要因此担责,就故事本身来说,这是何大壮自我保护的一个必要手段,不知读者是否有同感。欢迎评论区发表高见。

现在何大壮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王晟的日记上了。

不说原因,想必大家也都会知道。

他在王晟的日记上做完手脚,又插上优盘,开始逐篇阅读,有一句话,引起了他的注意。

王晟说:其实,从林薇对我第一次微笑那一刻起,我就知道她是有企图的。

“废话!还说什么第一次微笑,她主动做东,给你摆夸官宴,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何大壮忍不住发表一番感慨。

王晟与林薇第一次酒店幽会后,林薇去医院上班了。她刚到办公室没多久,快递员给她送来一大束玫瑰花,花上还插了一个精美的小卡片,王晟在上面亲笔写道:

九十九朵玫瑰送给你,愿我们的爱情天长地久。

狗屁!

林薇面带笑容,暗暗给王胜的表白下了一个冷静的定义。

同事们对林薇接受鲜花并不陌生,每次她都慷慨地把鲜花分赠给各位同事。

今天例外,她把鲜花送到自己的跑车上,稳稳地安放在后排座位上。临下班前,她还特意关闭了手机,有意拖延下班时间。直到天渐渐黑下来,她才不紧不慢的走出办公室。

王晟早已在办公楼门口,恭候她多时了。

“你来了。”林薇面带微笑,先给王晟吃上一剂定心丸说:“咱们今晚去哪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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