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出去是个不错的选择。
潘伦北抿了一口咖啡:“4千万,电影的全版权归你所有。”
“潘老板啊,你这就有点狮子张大口了,电影的情况你我都很清楚,能不能上映都是个问题,你还开价4千万?”
潘伦北伸出三根手指:“三千万,电影的投入成本3200万的,现在能勉强收回成本就行。”
陈耀也不是个磨磨唧唧的人,三千万可以接受,他嗯了一声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两人就一些合同细节问题谈了好一阵子,3千万将《神秘之旅》买下来,陈耀拥有了电影的100%版权。
电影的上映、衍生收入都全部归属于他。
随后,两人走进了音符跳舞公司,找来秘书制作合同。
陈耀看完合同没有意见签下了名字,同样的,潘伦北也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直到现在,李晨光都有些不理解,为什么陈耀花三千万买下一部还不能上映的烂片?
他真的有把握,能让《神秘之旅》起死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