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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我可是个演员!(1 / 2)

敲定了合作意向,姚翘翘摇摇晃晃的走了。

正如当初她摇摇晃晃的来……

周巍也不困了,不知是因为喝了咖啡,还是因为姚翘翘带来的合作意向。

总之,他对运营《惊鸿一面》这首歌的动力,更足了。

电话喊了个司机,匆匆地走了。

临走前嘱咐商献,赶紧把《青花瓷》录出来。

青花瓷的伴奏u盘,商献一直随身带着,只是里面的伴奏乐器基本都是合成出来的。

但巍娥工作室也缺少古典乐器,所以说也没什么重录的必要。

等录音师来了,直接录就好了。

这倒是让翘首以盼的混音师空欢喜了一场……

这种神仙曲子,不能亲自操刀混音,实乃一大憾事!

等待过程中,商献打开了v博客。

他知道《青花瓷》火了,但具体多么火他还不清楚。

直到打开软件后,弹窗推荐话题就是“神曲《青花瓷》”的专属话题……

商献才意识到,或许这首歌的火热程度,比自己预想的要高!

《青花瓷》是真的火了!

v博客的大小角落,都充斥着这三个字的身影。

除此之外,出现率最高的另外两个字,则是“神曲”。

热搜前三话题,都是这首歌。

或是讨论这首歌,或是只讨论曲,或是只讨论词。

热搜第四,是娱乐圈内的某明星离婚。

热搜第五,是《明日之星》的话题。

如此直观可见,《青花瓷》到底火到了什么程度……

要是说鄂兰没买热搜,商献是打死也不信。

但要是说单纯买热搜就能达到这个效果,那也是痴人说梦。

归根结底,还是《青花瓷》的质量过硬。

看了许久,商献终于是搞明白了。

这个世界,太缺好歌了。

特别是华夏乐坛,既缺好歌,又缺华语歌。

这导致普罗大众们一直在怀念老歌,甚至纯音乐听众比歌曲听众还要多……

即便是这个世界有着良好的市场环境,抵制盗版的大众意识,和唯一的网音平台,能够网上点播收入超百万的单曲也是寥寥无几。

而《惊鸿一面》的平台收入都已经超四十万了……

由此,可见一斑。

就在华夏乐坛的这种背景下,突然乍现一首《青花瓷》,其影响无异于是孙猴子出世——石破天惊!

之前和姚翘翘聊到《青花瓷》时,听到对方说为这首歌设计英雄、推出时装时,还以为谢三是在强行带自己飞……

但现在看来,或许也不乏蹭热度的可能。

打开网音,当商献看到“《青花瓷》live版”的下载、打赏、评论量时,眼都红了。

那数据,比之《惊鸿一面》,直接翻了一番!

《惊鸿一面》还早了一天发布……

最关键的是《惊鸿一面》的收入已达四十万,这《青花瓷》岂不是要八十万了?

他当即打开v信,给老姐发了信息……

必须得找鄂兰说道说道!

原本商献也没打算索要这个live版的收益,他觉得自己和节目组属于相互成就,这个收益就算是交“露脸费”了。

但从热搜来看,全天下都在热议《青花瓷》,商献这个名却是可有可无……

典型的歌红人不红。

这就直观得看出,节目组在推热搜时,肯定是顾虑着自己“演员”的身份……

既然人家防着自己,那自己也就别念什么情了。

没有任何协议,也没有任何授权,这个《青花瓷》live版的收益,那就必须索要!

商余秋直接秒回四字——“包我身上!”

应该也是很心疼。

商家也就小康家庭,十万就已经算是一笔巨款了。

更何况是七八十万……

老姐的效率很高,很快就回了电话。

鄂兰表示,上传歌曲的目的是为了宣传,网音平台的盈利节目组可以一分不要。

但,前提是商献要与节目组签署一份正式的节目制作合同。

挂掉电话后,商余秋发了一份合同范本。

并跟了一条信息——下午回节目组,具体事项,当面商议。

商献简单扫了眼合同,不屑地关掉了。

就“甲方对其所录制节目享有完全著作权,行使著作权时不需另行征得乙方同意,亦无需支付任何额外报酬”这一条,他就不可能同意。

只要签了这个,之后自己所表演的曲目,都会被节目组堂而皇之的做成live版,且一分钱都不用付!

这种杀鸡取卵的事,傻子才干!

大不了,节目不录了……

只要歌好,什么渠道不能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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