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今天的事吗?”
“是,也不全是。”我望着他,“萧辙,你以为你喜欢她的事,你隐瞒得很好吗?她的照片几乎占满了你的手机内存,她的喜好你也知道得清清楚楚,而且一直都没忘。”
我掏出今早他送给我的一支口红,“这个口红牌子是她经常买的,口红色号也是她最喜欢的豆沙色。她喜欢逛商场,可我不喜欢,我喜欢的是蹦极、去KTV唱歌;她喜欢豆沙色,我也不喜欢,我喜欢的是正红色;就连这个口红牌子,我也是一样。”我狠狠地将口红摔在地上。
“对不起。”他轻声说道。
“我的喜好,你从来都不关心。你关心的,只有她。就像今天她问我是谁,身为男朋友的你没有回答,反而是刚见面不久的杜来帮我说了。真是可笑。萧辙,你知道吗?当时我都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说到这我感觉我的声音有些哽咽,可我却继续冷笑,
“不,你不知道。因为当时你的眼睛就直接粘到她身上去了。就算你知道你也不会说吧,因为你害怕,害怕你不小心伤了她。可你又不敢告诉她,萧辙,你就是个胆小鬼,懦夫。你真让我失望。”说到最后我的声音不禁嘶哑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安安我……”他走过来试图抱住我,被我狠狠的推开。
“别碰我,”我厉喝,“你喜欢她,你就去追呀。你和我在一起干什么?今天看她的表现,她还在喜欢你吧。这么好的机会,你为什么不去争取。萧辙别让我再这么看不起你。你也不用感到抱歉,我并不喜欢你。你还记得许易吗?”我轻抚他的眉目,“如果你没有这双眼睛,我并不会选择你,你把我当替身,我也把你当替身。咱俩扯平了,谁也不欠谁的。”
他站在旁边愣了愣,说道:“安安,对不起,还有谢谢。”
说着他便头也不回的向门外跑去。
当他关上门后,我真的忍不住了,我的身体沿着墙面慢慢下滑。蜷缩在一起,我开始抱头痛哭。
哪有什么替身?有的不过是我为你的离开找的一个借口罢了。这样的我到头来不过是自我感动罢了,我想天底下应该没有像我这般愚蠢的人了吧。我苦笑。
可是能怎么办呢?他不喜欢我,无论怎样他都不喜欢。我太累了,我想跟他分手,放过他,也放过自己……
时间是一份良剂,它可以抚平人心里的一切悲伤。如果不行,那么你一定是个特例,而很不幸的是,我便是了那个特例。
不过也多亏了这份悲伤,让我在这三年一刻也不闲着,因为一但闲下来,心里就难受得紧。因此这三年来,我获业内大奖无数,一路上升到总经理这个位置。
这天,我突然收到以前同学的电话。说萧辙结婚了,结婚对象是他的初恋——顾媛。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去参加婚礼。我以最近工作忙为由推拒了。
但是,他结婚的那天我还是去了。我并没有去婚礼现场,而是在现场旁边像个偷窥狂一样默默的看着他。
看着他穿着白西装,在那开心的笑着。这种笑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他从未显露过。果然只有跟顾媛在一起,他才会真的开心。真是个渣男。
他牵着顾媛的手一起走过红地毯。
看着他的背影,我不禁想起少年时自己。那时候的自己每天回家,都要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小巷没有路灯,到晚上的时候,小巷里漆黑一片,看上去似乎没有尽头。
初三的时候,增加了晚自习。所以每次晚上回家,我的爸爸都会来接我回家。有一天,爸爸有事,我只能自己回家。回家的路上,我总感觉有人跟踪我,我赶紧往前跑,后面的人也跑起来。并且越跑越快,直接捉住我,把我按在地上。我哭喊,我挣扎,都无济于事。正当我绝望之际,萧辙出现了。
在我眼里力气大到惊人的中年男人,他不过三两下就把他扳倒了。
听上去很狗血是吗?确实很狗血,而我也像狗血文里的设定一样,对于拯救我的英雄,我一发不可收拾的爱上了他,并且多年以来不可自拔。只是我一直没想过,我不是女主,只是女配。
直到现在,我依旧清晰的记得他当时伸手对我说:“同学你好,我是萧辙。不用怕,坏人已经被打跑了,我送你回家。”我握住他伸出的手,从此对他献出了我整个青春。
婚礼上他给她带上婚戒,并虔诚的向她许诺他的一切。看到这我的眼角不由有些湿润,心里的哀伤似乎减轻了一些。我并不决定继续看下去,而是打算直接开车离开。离开这里,离开这座城市,离开他。我知道这一次,我是真的要放下了。
就像歌词里写到“我庆幸自己从未拥有过你,可又不幸自己从未拥有过你。”再见了我的男孩,可能这一生他都不知道,曾经有一个女孩从他们遇见开始就默默喜欢他好多年。
出来的时候,我遇到了许易。自从跟萧辙分手后,我总是能隔三差五的遇见他。有时候一个星期能碰见好几次,那时候我总是在忙,因此并没有闲功夫搭理他。不过,现在……
我向他走去,车窗缓缓落下。
“你在这干嘛?”我问。
“接你回家。”他也不掩饰,“要回去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