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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卖了?!(1 / 2)

沅沅躺在绿油油的草丛里,她现在是一个蛋,需要晒太阳。

今天的骄阳透着暖意,洒在云层下的土地上,把沅沅本就金闪闪的蛋壳照得更加的亮。

沅沅最爱她的蛋壳,每天都要转一转身子看她圆溜溜,亮闪闪的蛋有没有磕了碰了,要是有一点儿不圆了,或是有这么一点小瑕疵,她能撅着嘴儿自己难过半天。

好在沅沅把自己的蛋蛋保护得很好,至今为止,都是规则的完好的一颗。

这样好的天气,沅沅颇为满意地趴在草丛里,任由那长长的细细的叶子把她半遮盖住。

今天是晒太阳的好日子,干燥而温暖,能把她所有的坏心情一并擦除。

但是,就在沅沅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这原本平静的地方忽然出现了人的脚步声,“笃笃笃”,是裹了一层皮革的鞋子落在地上的声音。

沅沅不耐的把自己翻了一个面儿,她不喜欢自己在睡觉的时候有人打扰她,她是一颗有起床气的蛋蛋。

但是来人显然没有把她的意见放在心上。

那“笃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有人停下,扒开那被杂草掩盖住的金蛋。

猎户阿成从很远处就发现了这里有一片被阳光照射得耀眼的金光,小小的,并不惹眼,但是他还是过来打算看看。

结果发现了一颗金蛋,天哪,是一颗金子做的蛋,这真是让人大喜过望。

有了这颗蛋,家里病得脸色苍白的小儿子便能喝的起昂贵的以至于令人咋舌的救命药,家里的媳妇也不用天不亮就起来割猪草,眼睛不好的老娘也不用每天熬着眼睛替别人缝缝补补。

这对他来说,真是上天垂怜啊!

阿成小心翼翼捧起来这颗金蛋,比沅沅自己还要注意它的边角有没有被磕坏。

虽然可怜的为生活所迫的猎户发现了这颗蛋似乎比金子来的要轻,但他顾不得这些了,他把自己的工具都往旁边一丢,兴冲冲朝小镇走去。

小镇上有着唯一的令人尊敬的大夫,在乡里村里都很有威望。他想,如果没有人要这枚金蛋,他就把它送到顾大夫那儿去,这颗蛋如此别致,指不定能作为什么稀奇的药材呢?!

即将可能成为药材的沅沅尚且并不知道自己将来的生活将要激起一片极大的波澜。

她是在一顿跌跌撞撞中被惊醒的,她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圆润美丽而娇小的身躯被一个高大的汉子拿在手上。

汉子手上那布满茧子的肌肤此时正摩挲着她透亮的无机质的蛋壳,动作中透着一股诡异的慈爱。

这种慈爱包含着三分无法言说的期待,三分即将解脱的兴奋,和四分不知所措的慌乱。

在这种包含着诡异的目光下,沅沅的后背升起了一丝凉意。

正是热闹的午后,镇子上的街道更是人络绎不绝,往来的旅客时不时能听到路边小贩们洪亮的吆喝声。

猎户阿成走了大半个时辰的山路,才终于走到了这里,这里是这片地方最热闹的交易场所,他要在这里,把这颗蛋卖出高价。

他常在的摊位是一块很破旧的皮革,简简单单铺在地上,甚至放在那里不管都没有人愿意去捡。

但今天不同,他在街道的市中心位置搭了一个高架,木架上摆着崭新的一块红色的绸布,这对他来说,已经是能给出的最高的规格了。

他小心翼翼把捂在怀里的蛋取出来,沅沅乍一见到天光,就深吸了一口气,整个蛋都蹦了两下。

这大汉也忒不讲究了吧,被大汉情急之下塞到怀里的蛋被熏的喘不过气来。

猎户阿成把沅沅放在红色的绸布上,擦了擦因为赶路而额角冒起的汗。

沅沅是颗金贵的蛋,她在崭新而柔软的红布上滚了一圈,心里满意这个隆重的规格。

但是当她见到大汉放开嗓子吆喝路人来买的时候,后知后觉有这么一点不对劲。

她!不会要被卖了吧?!

惊恐的蛋蛋顾不得许多,因为在大汉愈发洪亮的大嗓门下,已经有一大群人因为觊觎她的美色而围过来了。

“天哪,一颗金色的蛋。”手里牵着孙儿手的老妇人过来看热闹。

“这颗蛋可真漂亮,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圆润而有光泽的蛋了。”是银楼家的伙计在凑热闹,他们已经令人去请掌柜快马加鞭过来了。

“是呀,这颗蛋看起来是金子做的吧?!不知道咬下去的感觉怎么样!?”旁边站着嗑瓜子的路人甲赞叹,顿觉手里的瓜子都不香了。

“一定很好,这一看就是一颗足量的金蛋,就是不知道那高大的小伙子愿不愿意让我们上手摸……”路人甲旁边的路人乙带着几分颇为猥琐的笑容道。

“这可是金子,要辨别它,还得上嘴才行,这么大一块,如果能让我咬上一次,那我死而无憾了!”

“那是猎户阿成吧?!他们家的事情我都听说了,唉,这一个人病了拖累的还是一大家子人。”

“是啊!不过人家不知道在哪儿找到的这颗蛋,真是好运气,下回我也去碰碰运气。”

对话越来越凶残,沅沅缩着身子瑟瑟发抖,一群无知的人类,居然要吃蛋,呜呜呜。

她真是虎落平阳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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