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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侵作店铺,以致于朝廷制定罚规:“凡侵占街巷道路而起盖房屋……者,杖六十,各令复旧”
除了正经铺行之外还有郊乡农户,以日用食物燃料等贸易为主,营业地点多集中并有时间性。这种集中贸易处仍沿古制称为市,除聚宝三山石城等门外,城内主要集中于镇淮桥西秦淮河两岸,以及大中桥北门桥三牌楼等处。
为了促进流通,同时增加朝廷收入,老朱还命工部在三山等门外濒水处建屋,叫做榻坊,以供商人中转存货,官府收税,其利相当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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