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看见一旁认真刷试卷的林晨好奇道:“林晨你不去吃饭吗?”
听到问话,林晨抬头温和笑道:“还在刷试卷呢,你们先去吃吧。”
啊啊啊啊啊啊啊!
他怎么可以对这个女人这么温柔的说话!
这一刻,沈莹莹简直要疯了。
林晨都还没有和她说过话呢,怎么可以这样子!
明明是我先来的!
这个该死的贱女人!
女人们的友谊在此刻显得如此微不足道。
像极了塑料姐妹花。
在心里恨不得把这个不知廉耻的臭女人千刀万剐的沈莹莹,脸上强行挤出一丝僵硬的笑容:“呵呵,璐璐,我们还是先去吃饭吧。不然等会食堂里都要没菜了。”
那个被沈莹莹称呼为璐璐的女孩笑着回道:“好呀。”
然后又对林晨俏皮一笑:“那我们先去吃饭啦,你继续加油哦!还有,你的字真的写的好好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沈莹莹真的要抓狂了。
这女人怎么这么骚!
以前怎么就没看出来呢。
处在暴走边缘的沈莹莹主动挽起那女孩的手:“走啦,璐璐。吃饭去了。”
璐璐还一副挺依依不舍的样子。
朝林晨的卷子看了好几眼,才说说笑笑地离开了。
专家级的书法技巧尤其是浪得虚名。
虽然理综试卷上需要写字的地方不多,但就那寥寥几笔,足以彰显林晨雄浑的笔力。
行云流水,铁画银钩。
美好的事物总是共通的。
即使璐璐鉴赏能力谈不上专业,只能说略懂略懂,但是也看得出来林晨的字颇为不俗。
而且书法向来和写字人的心境、气魄息息相关。
林晨的气度体现在书法作品上自然给人一种堂皇大气之美感。
只可惜沈莹莹拉着她去吃饭,她也不好意思让闺蜜久等。
心里盘算着吃完饭以后再回来找林晨看看他的字。
如果能求他帮忙写几个字带回家去给父亲看看就更好了。
她老爸可是一位资深的书法爱好者。
看见这么好看的字一定很激动,说不定一高兴就多给她几百块零花钱。
岂不是美滋滋。
我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林晨当然猜不出璐璐此时心中所想,要是知道的话估计会忍不住笑出声。
这小妞,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他林晨写的字,竟然只是为了拿去换几百块零花钱。
说出去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金钱对他来说不过是一个数字罢了。
只要他心情好,甩个几百万来图个乐又算得了什么。
他当年为了捧红一个女明星可是整整砸下五十个亿!
硬生生地把一个不知名的三线小明星一手碰到全华夏家喻户晓的超一线女星的地位。
那种成就感,才叫刺激!
所有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清纯玉女,在自己面前不过是条随叫随到,摇尾求欢的小母狗。
这种心理上的满足感,简直无与伦比。
想到这,林晨就有点开始怀念起那个表面清纯无比,实际热情如火的女人了。
不过现在她应该还在念幼儿园。
实在是太幼了一些。
自己就算找上门去也没用。
她的父母不会轻易把她交给自己。
除非......自己现在的社会地位已经到了原先的高度,甚至更高!
那再开口想要收个干女儿,从小开始养成,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等到已经有同学吃完饭回教室的时候,林晨终于把第二张理综卷子刷完了。
这时肚子也开始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他也就先放下了对答案的念头,整理了下桌面就去食堂吃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