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城北贫民区发生了暴乱。”
宁玉春眉头一蹙,“事态严重到了何种地步?”
“死了仨,房屋烧毁了五间。”
“何事引起?”
“……一个……馒头!”
金千户详细的讲述了整个事件:
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在傍晚时候偷了汤记馒头店的一个馒头,被汤记的老板汤不庸给发现了,他自然不干,于是提着切面的刀就追了出去。
他抓住了这小男孩,小男孩若是把这馒头还给了他,也就没这事了。
可小男孩却死死的护住了馒头,还咬了汤不庸一口,汤不庸恼羞成怒,一刀就捅入了小男孩的肚子。
贫民区的人顿时暴动,小男孩的父亲和这里的贫民们围了上去,将汤不庸活生生给打死,而汤不庸在临死前又捅死了一个帮忙的男子。
所以贫民区的百姓怒火被彻底点燃,他们冲进了汤记馒头店,一家伙抢光了这里的馒头,还点燃了这处铺子。
傅小官皱起了眉头,“这贫民区……这么穷的?”
他没有说乱,因为乱的原因是穷!
“那破地方,可是金陵城的一处恶地!今岁从黄河两道来的流民更多,哎……他们也是可怜之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