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话,其余时间都是再谈正事。
什么是正事?
合同那就是正事!
苏越虽然是唱片公司的股东之一,但合同没到期,真要打官司他必然要赔大笔违约金。
虽然这些年这人在星光分了不少钱,可按照合同赔偿之后,估计这家伙也不用自立门户了。
不单单他,那些准备要跟他走的歌手基本都签的六年合同。
同样要支付违约金,既然苏越要带走他们,那违约金自然就找他出。
最后双方经过两个小时左右终于谈妥了,苏越的股份自动放弃。
歌手和他自己的违约金以星火传媒投资入股的形式进入他即将创立的新公司。
星火这边只有分红的权利,没有转让和管理的权利。
呵呵,这狗东西!
把当初江河对付他那套,现在对付江河头上了。
真真应了那句话,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那江河也比较挺满意。
苏越那家新公司他指定是瞧不上,能把股份都收回来就已经符合他心里预期了,更别说还有违约金分红这意外收获。
一小半人选择跟随苏越。
像李春博、黄格选、谢东、汪头条、许威,还有一个是被星火封杀的老狼。
他求情了,江河自然不能不给他面子。
娱乐这块蛋糕很大,星火一家肯定吃不完。
哪怕星火的胃口足够好,有些人也不会让他们全部吃光的。
该走的都走了,剩下的就都是最少合同到期前不会走的人了。
有句话咋说来的,不该走的走了,不该留的留下来了。
应在高峰和许威俩人身上,真是正正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