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交足田赋,余下归己。便可有效的制止各级官府向百姓摊派支移之风,从而减轻百姓负担,官吏也能安心公事,自然减轻双方矛盾,重树威信。”高应松赞赏地道。
“殿下,若是有的户在租佃期间人口减少而无力经营,可有的人因为人口增加导致耕地不足,可是期限不到无法调整,岂不或将田地撂荒,或是收入锐减无力维持呢?”应节严想了想问道。
“先生问的好。如出现上述情况可以有偿转让,可以作价抵押参与经营,部分地恢复土地的买卖,但期限不得超过租期。如果再有人征用耕地,除经过批准外,还必须解决该地块佃户的生活出路,同时每年要交纳相当于该地块应交粮款的占用税,这样,就能有效地控制耕地的减少,又可解决生计问题。”赵昺回答道……(未完待续。)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