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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8章 尝试着收复野狼(2 / 2)

留下来更合适一些?

两种选择,各有利弊。

如果将整个野狼群,都连窝端掉的话,那以后小木屋附近的安全性,就会得到极大的保障。

可那样一来,

没有狼群的威慑之后,有可能会有更多饿急了眼的社员们,就敢往这深山老林里钻。

如果狼群得以保留的话。

这也是一道护卫小木屋一带,最为有效的安全屏障了。

想来想去,罗旋还是觉得四条腿的好对付,而两条腿的则更为可怕一些。

所以至少在目前,罗旋还是倾向于让狼群继续存在。

可要想将狼群保留下来,还要让它们,不能对隐居于此的陈晓端母亲,造成实质性威胁的话。

那就必须要将整个狼群,给收服了才行!

要想达到这个目标,就只能把3只狼崽放出去,让他们去找狼王决斗,以争到狼王之位。

3只狼崽虽说身强力壮、有勇有谋,可严重缺乏搏斗经验的它们,到底是不是狼王的对手?

这还是两说。

那自己到底要不要,出手帮助那3只野狼崽仔,去获得整个狼群的统治地位呢?

狼群里争夺狼王之位,其实规则也很简单:

狼王会独自面对自己的挑战者,而其他的野狼在这个时候,则会选择观望。

谁赢了,它们就跟着谁混。

没有所谓的忠诚不忠诚。

胜者为王。

败者则被驱逐出狼群,成为一匹游荡于森林深处的孤狼。

自己觅食自己吃,哪天老的动不了了,那匹狼就会找一个山崖往下跳。

或者是找一个避风处,躺下来,静静的等死...

一般情况下,狼群里面进行狼王之争的时候,别的野狼是不会上去帮忙的。

而作为一个不守野兽界规则的人类,罗旋则可以等到它们干架的时候。

在暗中给上那只狼王一枪。

自己的枪法到底好不好,到底是先打枪、后画圈圈?

还是朝着圆靶上面开枪,至少也能弄个九环?

这件事情,只有罗旋自己才知道。

自己练习了这么久的道家功法,目力过人、臂力也是不小。

而且现在的罗旋,对于如何调整呼吸、稳定脉搏也是颇有心得。

再加上用大量的子弹,在深山老林里练习一阵子。

哪有练不出来一手好枪法的道理!

吃完饭,

罗旋躺在简易的木床上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顺其自然、把3只狼崽都放出去。

由它们去找狼王,好好斗上一斗吧!

毕竟,狼就应该有个狼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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