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的酒会并没有能持续太长的时间,就被一位不速之客给打断了,来者是一个个子高大的男人,面色白净,灰黄色的头发,不过他现在的样子看起来有点愁眉不展,一进门就道,“出了点事情。????w?w?w?.?r?an?wena`com”
“你哪次来找我不是因为出了事情,”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却是一点也不着急,还为张恒做着介绍。
“格雷格森,苏格兰场的佼佼者,当然,是和他的那些同伴比起来,”说完他又看向格雷格森,“张恒,我神秘又可爱的东方新室友,我们正在一起讨论职业对手型的影响,顺便消灭我珍藏的波特酒,你来的正好,要一起来一杯吗?”
“我恐怕现在并不是一个喝酒的好时候。”警长道,同时看了张恒一眼。
“别担心,我的这位朋友嘴巴很严的,不会到处乱说。”福尔摩斯道,“所以有什么你都可以放心说。”
“好吧,”格雷格森显然也不是第一天和福尔摩斯打交道了,闻言就不再纠结于张恒的问题,直截了当道,“我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案子。”
“我对此保持怀疑,不过你可以继续说下去。”
“下午的时候有巡逻的警察在泰晤士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请附近的船工帮忙打捞了上来,是个年轻的女孩儿,但是除此之外我们再没有其他线索了,那个可怜的孩子身上没有衣服,首饰,也没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东西,我们不知道她的名字,也不知道她住在哪里,做什么工作,有没有什么朋友亲戚,简单来说,我们对她一无所知,最近也没有人来报失踪,你说过你对这种无处下手的案子最感兴趣,所以我就在第一时间来找你了。”
“明智之举。”福尔摩斯听完格雷格森的描述,脸上果然露出了一抹兴奋之色,转头对张恒道,“我的朋友,很抱歉我们的酒会要提前结束了。”
“没关系,工作要紧。”张恒表示理解。
福尔摩斯起身重新披上了他的外衣,然而随后他又开口道,“你的帽子在哪里,理论课程已经结束了,接下来我们该去实践一下了。”
张恒有些意外,他能看出格雷格森并不是很希望他也参与到这个案子里来,而他和福尔摩斯又是刚认识不到两个钟头,尽管之前他们聊得还算投机,但是等到办正事的时候福尔摩斯也没必要还和他在一起。
张恒虽然有主线任务在身,可是也没想到第一天就能立刻碰上机会,福尔摩斯是个观察能力非常出色的人,而张恒的身上又恰巧有很多的秘密,因此刚刚的两个钟头他就过的并不轻松,即便之前也提起过想向福尔摩斯学习的事情,但张恒也不想表现的太急切,免得过犹不及。
不过现在看来,福尔摩斯这个办案喜欢拉室友的毛病还是和原著中一样严重,当初他和华生刚见面不久就不由分说拉着后者一起去了案发现场,但是张恒没记错的话那时的华生已经和福尔摩斯一起生活了几个星期,彼此也算摸清了各自的脾气秉性,而这一次他跟福尔摩斯真的就是比路人好一点。
一旁的警长张了张嘴,但是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张恒见状自然也不会再客气,跟着福尔摩斯走了出去,三人上了门外停靠着的一辆四轮马车。
《福尔摩斯探案集》中绝大多数故事都发生在19世纪后期,这时的英国处于维多利亚时代,在此期间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同时在海外拓展殖民地,政治经济文化都飞速发展,工业生产能力比世界其他国家的总和还要多,这时的日不落帝国是名副其实的世界中心。
而作为首都的伦敦,也以六百多万的人口毫无悬念的问鼎全球第一大都市。
不过这里的贫富差距也非常巨大,用狄更斯在《双城记》开篇的话来说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糟糕的时代。
人口在短时间内的急速膨胀,让伦敦城中变得拥挤不堪,张恒还记得后世看到的某个数据,在大概1200英尺大小的地方,一共生活有2795个家庭,超过一万人口,祖孙三代都挤在一间狭小的屋子里,就像被关进猪圈里的猪仔一样。
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资只有不到十英镑,其中绝大部分都落入了房东的腰包里,他们吃的是掺杂着过期面粉,土豆粉甚至明矾、白粉的劣质面包,不敢生病,没钱买衣服或是给自己的孩子买玩具,也很难得到足够的休息时间。
相比之下,以书中作为军医的华生为例,他虽然不算什么有钱人,但是在伦敦已经可以生活的很舒适了,每天可以领到11先令6便士的津贴,一个月下来就能有差不多17英镑的收入,至于那些大地主、工厂主们口袋里的钱就更多了,每天流连于各种舞会剧院,身边的床伴换了又换。
…………
马车向泰晤士河驶去,一路上福尔摩斯的心情都很好,滔滔不绝的聊起了之前他去听的那场音乐会,然而遗憾的是身旁的两个同伴却都很难在这个话题上和他有太多共同语言,格雷格森警长还在为手上的案子头疼,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张恒虽然练过一段时间的钢琴,但是对于十九世纪的音乐家们的了解也仅限于比较出名的几位。
“我喜欢音乐,它是这个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