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器城外盘龙山上不知道从那一年开始就有了一伙山贼,终日打家劫舍危害百姓。已是快接近寒冬,山上的余粮快要吃完了,山贼可不会让自己吃苦。这天晚上,卧虎山寨内鼓瑟吹笙火光冲天,是为今晚成功劫道而开的庆功宴,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
寨门处哩哩啦啦三五个守门的山贼,听着内堂中热闹的喊叫声。
“真他娘倒霉,好不容易有了大吃大喝的机会,正好轮到放哨。”
“嘿,你就知足吧,你要今天被派下山去,指不定就死在下面了。”
“首领就是首领,这一次兄弟们是把裤兜都塞满了,那家这么富啊。”
“这你就不懂了吧,首领早就盯上这一队人了,每一天载着货出去,载着一车银子回来。大当家的早就眼馋了,你不知道连兄弟们还没见过那么多的银子,一个个看的眼都红了。”
“这次随便还劫了一个大姑娘,那模样······看大当家的是有福了。”
内堂中,灯火通明,赵飞鹰跨坐在首位的虎皮坐上,举起酒杯高呼道:
“为这次美人、钱财干杯,喝!”
一众山贼面朝赵飞鹰恭敬的喊道:
“全凭大当家的,喝!”
一些人说说笑笑,好不快活。几杯酒下肚,赵飞鹰道:
“想当初老子只想好好过日子,遇到涝灾,地里的庄稼全完了。那些富人趁机骗了我的地,我一气拿起刀把他们砍了,从那时来到山上。现在想想这山大王的日子倒是舒畅。”
顿了顿,摔出手中的酒杯:
“不管谁来这山上,是龙得盘着,是虎得给我卧着。这里我就是大王。”
趋炎附势之人随之高喊:
“大当家的威武!”
在喧闹声中,赵飞鹰的眼睛微眯,想起今天劫上山的如花似玉的姑娘,眼中闪过一丝萎靡之色。
······
天气已快入冬,自从那日血祭回来后,宁璎和羽裳就再也不准他出去,只能待在府中养伤。看到魏昀本就因伤苍白的脸现在无一点血色,宁璎忍不住的道:
”祭拜王府之人本是应该,为何要自己划破手臂血祭?“
魏昀知道宁璎有些生气,这些事先都没有告诉她。微微笑道:
”心中有愧,明知方向,却不能给他们一个交代。血祭是安众人之心,也是安我的心······“
看着魏昀深邃的眼睛,此时终于有了些沉稳,宁璎只能轻叹口气,也不再说些什么。
为魏昀涂抹药膏止血的羽裳还是心疼,嗔道:
”就算是这样,那也不用放那么多血,割的这么深啊!“
魏昀明白羽裳的心思,宠溺的摸摸羽裳的脑袋:
”没事的,只是流一点血而已。“
之后几个月中,魏昀在细心调理中,身体恢复如常,平日中更加的刻苦钻研武学,他明白了有时候武功可以要了他的命,也可以救他。
在青台山刺杀中,魏昀体验了一次真正的绝地,生死之境,反而使他的武学尽展怕颇大,另外魏昀在养病中,有时还看一些此世的兵书,终是殊途同归,进步飞快。
直至午间饭余后,孙鹏军通报王府,想要面见魏昀。
魏昀见到孙鹏军时,看到他面红耳赤,一看就是从王府大门跑到后院。魏昀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孙鹏军突然跪倒,以头抢地,口中呼道:
”鹏军无所依仗,求王爷救救鹏军的妻子,被那盘龙山的山贼······“
原来孙鹏军已快中年,现在显贵,家中老母为孙鹏军寻得一门好亲事。虽不是大户人家,但是从小有约,此时正好把人接入家中。孙鹏军这几日的生活倒是美满,与妻子相知相伴。可是妻子总想着为孙鹏军尽一份力,今日清晨妻子告诉孙鹏军,想要代夫君去迎接去江南售糖的商队。孙鹏军被其中缠的无奈,只好答应。谁知其妻子刚与商队碰头,突然从山上冒出一大股强悍的山贼。把本来要运回的银子尽数抢走,连孙鹏军的妻子一起掳上山去。
魏昀拍案而起,大声喝道:
”真是可恶至极,简直目无王法!“
魏昀把孙鹏军扶起,轻拍去其身上的尘土,随即转身喊道:
”等我点一些人手,本王与你一同上山,诛杀山贼,救出夫人!“
孙鹏军感激之情显于脸上,说道:
”王爷的大恩,鹏军至死不能报答。但是盘龙山上有马匪山贼二三百人······“
魏昀挥挥手,示意孙鹏军不必多少。便与他一起策马赶往城外的军营中。
······
那几个放哨的山贼正在闲谈,‘咻咻——’,几发利箭一闪而至,寨门处放哨的山贼瞬间全部命中脖颈,临死一点动静都没有发出来。
魏昀侧身看着一旁穿着灰色盔甲修长的身形,低喝道:
”好箭法!“
”上“魏昀低喝一声,一跃而起扒住大门的棱角,十分轻巧的翻了过去。
而孙鹏军未习过武学,望着三米多高的寨门,踌躇中比划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攀爬上去的打算。
魏昀从内打开了寨门: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