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开采铁矿和铜矿,并且有限度的运回宋国。而宋国这边,则允许明国的食盐在宋国境内合法流通。
还有蒙古银行,也终于可以在宋国境内开办分行了。这对于吸纳宋国豪商的资本,有着极大的助力。
最后在军事上,也是四国都比较关注和尤为重视的。那就是当汗庭主力返回漠北,攻伐中原时,签订和议的四国,必须出兵。无论是顶在第一线的金夏明,还是位于大后方的宋国,都不能置身事外。
否则的话,就是背信弃义共击之。
这里面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受攻击一方是被动挨打的情况。如果是主动挑衅,那么其他三国也不必跟着引火烧身了。
于是这样的协定签订下来,无论是金夏两国,还是明宋两国,都较为满意。至于到时候如何遵守协定,如何执行,违背了又如何落实惩罚,就只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反正大明这边,是绝不会真的为了一纸协定,而主动去摸老虎屁股的。
这商业上的利益,才是明国一直渴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