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经过考虑,全旭还是派了阿当罕出战。一来阿当罕是兀鲁图斯部的老人了,在战场上的经验也算丰富。二来阿当罕的兵马有五千人,比来犯的三千大真国精骑还多两千人。这样的话,应对起来也算旗鼓相当了。
这不是全旭高看了大真国精骑的战斗力,而是出于谨慎的态度而做出的应对。毕竟精骑之所以称为精骑,自然是有道理的。而且这场人数不算多的小规模接触战,也算是兀鲁图斯部与大真国正面对决的第一场仗。如果能将这支精骑全灭,那对大真国士气的打击,绝对是极大的。
得到任命,喜气洋洋的阿当罕顿时感觉像被长生天眷顾了一样,走起路来都有点飘了。这么风风火火的领着军队出城,本想在河流转弯的一处山谷设下埋伏的。但碰到对方的游骑,虽尽力射杀,可还是有少数游骑活着逃回去通风报信。
原本窝某罕城与特邻城的距离就不算远,游骑在快马加鞭下,很快就碰上了仆散达侓的军队。
“碰上蒙古鞑子了?”,仆散达侓听完游骑的禀报,疑声道。
“回禀将军,小的的确碰上了。距离咱们不足二十里。他们原本还打算设伏的,只是被我等窥破,从而气急败坏的追杀我等。”,
“那他们的火器,是否见识过了?”,仆散达侓接着问道。临行前,蒲县万奴就交代他要千万小心蒙古鞑子的火器,再加上特邻城的攻破,虽然军中在传是出了蒙古奸细,打开了城门。但他们军将内部,还是知道那是蒙古鞑子的火器搞的鬼。
因而看到安然无恙回来的游骑,便非常关心的打听火器的事情。
“当时碰上得匆忙,蒙古鞑子只来得及用箭矢射杀我等,并未使用火器。”,
听到这话,仆散达侓脸上流露出毫不掩饰的失望之情。便也没多说,让这游骑先退下去。转而冲着在场的军将道:“蒙古人此次不宣而战,乃是打着亡我大真国的主意。各位,咱们都是大真国肱骨之臣的后裔,父辈都在当朝为官。一旦大真国没了,咱们的荣华富贵还能不能保住,都未可知了?”,说到这里,他扫了在场的众人一眼,将大家的反应和神情尽收眼底道:“蒙古人最忌恨我等女真之民,但凡降服者,莫不是男儿为奴,妻女为婢。高官厚禄相待者,少之又少也。大丈夫存活一世,自当潇洒快活。若为奴为婢,岂不苟活一世?现在蒙古鞑子就在咱们二十里外,拿着国主最优厚的俸禄,穿着大真国最精良的铠甲的亲卫军,你们怕蒙古鞑子吗?”。
“不怕!”,起初只有军将喊着,跟着其他将士也都跟着大喊。从前大金国强盛的时候,他们这些毗邻蒙古草原的女真军将,也不是没少跟着前去执行减丁之策。虽说那是他们祖辈的事情了,但蒙金世仇也就此结下。更别说金国还杀了蒙古大汗的父亲,几乎已经很难化解了。
如今的大真国虽不同于大金国,却是同一个族群的。哪怕那些还生活在林子中的女真人还不知道族群的概念,但大真国的上层,是知道其中的道理的。
因而从一开始,蒙古就对大真国保持着警惕且打击的态度。现在又要开仗了,他们女真人已经不知道被蒙古人打败过几次了。在大多数将士的心里,蒙古人已经被神化成了不可战胜的代名词。
这也就是常言道的‘未战便先怯!”。
仆散达侓是知道这一点的,才会在即将到来的战事前,说这些激励性的话语。
效果还是不错的!至少对那些既得利益者的军将们而言,失去当前的权势地位是不可想象的。所以他们喊的,也是最大声的。
“那你们愿意给蒙古人当奴才,将妻女献给他们陪侍,为他们当牛做马吗?”,见气氛不错,仆散达侓继续问道。
“不愿意!”,回复的声音已渐渐变得统一起来。
“那我们怎么办?”,
“打回去!打回去!”,
“赶走蒙古人,保住大真国!”,在一片喊打喊杀声中,仆散达侓心满意足的领着全军,急速冲向即将到来的蒙古人。
与之类似的是,阿当罕率领的骑兵也在加速往西南的方向赶。当得知有游骑逃跑后,阿当罕就知道埋伏的法子可能行不通了。
不过堂堂正正的打上一场,也符合他们蒙古儿郎做事豪爽的脾性。便直接领军杀过去,快快活活的来个公平对决。
于是一场可以预见的厮杀迅速进入了倒计时!
在大约过了两炷香后,终于,阿当罕看到了前方滚滚而来的烟尘。轰隆隆的马蹄声也越来越紧,他知道,女真人来了。
“蒙古鞑子就在前面,大家随我杀过去!”,仆散达侓也注意到了对面蒸腾而起的尘土,知道蒙古人来了,大声激励道。
很快,双方人马都看到了对方的身影。以女真人一方为黑色铁甲,以蒙古人一方为银色软甲。从半空中俯瞰,便像黑色洪流与银色洪流在奔腾着,即将撞到了一起!
“上马刀!”,兀鲁图斯部为每一个骑兵,都几乎配置了近战的兵器。这长达近一丈的马刀,便是军中普遍配备的近战兵器了。
唰唰唰·······顿时一片抽刀声,配合着急速前进的马蹄声,像是某种协奏曲。
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