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的……我怕来晚了,就没吃。”
“……”
这也太惨了,沈周忽然想起初中时一段悲惨的过去。那时他在镇上的中学读书,住在学校宿舍,每周的生活费只有不到四十块钱,不吃零食的情况下是刚好够用的。有一天睡醒,他发现口袋里的钱没有了,找遍了床铺里里外外都没发现,这才意识到可能是掉了或者是被偷了。
沈周不敢回家再找父母要钱,就这么硬扛着,一整天不吃不喝,同学来问,就说肚子疼,总之不能让他们自己没钱了。
到了第二天,饿得实在受不了,就找前桌女生借了一块钱……
现在一想,当时那个女生真的挺仗义,她也就剩两块钱了,还要分一块钱给沈周,什么叫同学情谊!
十年寒窗苦,有这样的同学,再苦心里也是暖暖的。
只可惜后来再也没有联系了,这一块钱有没有还,沈周也忘了。
眼下林玉的境遇就和他当年一样,已经不能称作捉襟见肘了,都快一丝不挂了。
沈周指了指收银台,不可质疑道:“看见钥匙没,拧开,对……拿五十块钱去吃早饭,吃饱再回来。”
“不行,这不合适,现在是上班时间!”
“作为员工,你要做的是严格遵守老板的话,让你去吃饭就去吃,哪有那么多废话,快去!”
终究还是饥饿战胜了理智,林玉只拿了十块钱,“我会还你的!”
没关系,我会从你工资里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