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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格洛(1 / 2)

沈周找来牵引绳,不松不紧地套在格洛的脖子上,带好钥匙,一人一狗出门去。

工作日的上午,小区来往行人不多。无事可做的大爷大妈们,三五成群,坐在阴凉地方或打牌,或闲聊,很是惬意。

格洛年纪小,一直都生活在房间里,还从没见识或外面的世界,此刻对一切事物都很好奇。

沈周手拉着绳子,跟在后面。格洛东闻闻西嗅嗅,正在以自己的方式认识这个世界。

迎面走来一只大金毛,金毛的主人是一个看起来三十多岁的美艳女人。

格洛看到了金毛,一点都不害怕,反而是饶有兴趣地跑过去找它聊天。

“呜呜!”格洛冲它喊了两声,“你好,我叫格洛,你叫什么名字?”

“汪!我叫栗子,很高兴认识你。”

“栗子?我前两天吃糖炒栗子了耶!”

“你个傻狗,狗勾不能吃栗子的。”

“为什么?我觉得很好吃!”

“汪!因为我叫栗子!”

“呜呜……那我以后不吃栗子了,吃板栗!”

“汪!板栗和栗子是一样的!”

“呜……好吧。”

“汪!我们狗子说话都是汪汪汪,你怎么呜呜呜?”

“呜……因为我还小……”

金毛本来还想问为什么因为小就不能汪汪汪,不过它的女主人似乎是有事要做,没给它再聊下去的时间。

“呜呜呜……”

大狗狗居然叫栗子,怎么和我吃过的栗子不一样?

栗子长大了就会变成大狗狗吗?

格洛想不明白。

花店离得不算太远,有调皮活泼的格洛陪着,沈周一路走来也觉得很有意思。

有尾巴的柯基并不多见,蓬松的尾巴随着它的脚步来回摇动,像极了小时候妈妈手里的鸡毛掸子。

格洛一会儿凑到大树底下,观察树根处的虫子在做什么;一会儿又跑到墙边,打探蚂蚁家族的行动轨迹。

它的好奇心很重,一路上遇到什么没见过的,都要停下来看看。

不少路人都忍不住侧目,一个活泼好动,而且很可爱的柯基宝宝,几乎能戳中所有人的审美点。更何况格洛还是一只很少见的,有尾巴的柯基犬,这就让它看起来更加与众不同。

格洛似乎很享受路人喜爱的目光,尾巴高高翘着,两只大耳朵还没能支棱起来,耷拉两边,衬得它的脸更小了。

花店的店主是个小姐姐,约摸着和沈周年龄差不多。她一看到格洛走进店里,两眼就忍不住停留在它身上。

它实在太可爱了。

半白半橘色的身子,小小的,尾巴长长的,毛发蓬松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蛋糕。就连脑袋都是橘色的,额头一小撮白毛,显得格外俏皮可爱。

她恨不得立刻把它抱在怀里,狠狠疼爱一番。

沈周跟在后面,走进店就看到店主有些痴迷的盯着格洛。

狗勾的魅力果然大。

“你好,我想买一束花。”沈周出声说道。

格洛旁若无人地在一个个花盆边走动,它挺喜欢泥土和植物的气息。五颜六色的花闻起来香香的,而且也很好看,不像小掌和小荟,都绿油油的,不好看也不好闻。

店主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转头看向沈周时,心还是咯噔一下。

狗勾可爱就算了,狗主人也这么好看!

这一对组合走在街上,可太引人注目了。

“你好,请问买花是送给谁呢?”店主稳了稳心神,含笑问道。

“我女朋友是老师,今天刚好是教师节,所以我想送她一束花,却不知道该怎么选择。”沈周还从没没给别人送过花,也不太懂各种花的含义。

店员心中一叹,果然好看的男孩子都是别人家的。

“您可以选择送一束康乃馨,和一束玫瑰。”店员解释道:“康乃馨代表您对她的敬意,一般来说,送康乃馨给老师,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不过既然是送给女朋友,要表达对她的爱,首选自然是玫瑰。”

沈周点点头,道:“那就各一束吧。”

“好的,请跟我来。”

沈周跟着她来到摆放康乃馨的地方,只听她说道:“店里暂时只有这一种粉色康乃馨,送给您女朋友的话,也是很适合的。”

“有没有送多少朵的说法?”沈周只知道不同朵数的玫瑰,代表的意思是有差别的,康乃馨他就不太清楚了。

店员说道:“您可以送19朵,或者29朵,表达对她一路来的陪伴的感谢。”

“那就19朵吧。”沈周没想买太多康乃馨,因为还有玫瑰没买,他是更偏向于多送一些玫瑰的。

“好的,玫瑰在这边。”

沈周又跟着来到摆放玫瑰的地方,红玫瑰,粉红玫瑰,甚至还有蓝玫瑰,比康乃馨的种类要多。

店员讲解道:“玫瑰有很多颜色,每种颜色代表的意义也是不同的。红玫瑰带着天生的似火热情,犹如热恋中的恋人,激情满满。它的花语是我爱你、热恋,希望与你泛起激情的爱,非常适合热恋中的情侣们。

粉玫瑰没有红玫瑰般热烈,但却多了一层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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