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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感情淡了(1 / 2)

和秋子在早餐店一起吃过饭后,沈周本打算回书店,即便学生们都在上课,没什么生意,可书店可并不止是简简单单的买书。

每个星期一,沈周都要把书店的各类书籍归类摆放好,那些被翻阅过的书籍大多都没被放到原来的位置,他需要一本一本把它们找到,然后放回去。

同时,还要对最近一段时间里书店售出的书籍进行统计,分析出哪些畅销,哪些又无人问津,如此才可以做到有目的性地进购。

沈周是打算回去忙活这些的,可吃过饭后,秋子说想让他陪孩子们玩一会儿。看着孩子们期待的目光,沈周没法拒绝,只好陪他们打乒乓球,跳绳,老鹰捉小鸡。

玩了一个多小时,孩子们才依依不舍地回教室学习,沈周也就没再多留。

回去的路上收到竹西的消息,约好中午在家做饭陪她一起吃,沈周只好调头,跑到菜市场买了些所需要的食材。

竹西想吃的辣子鸡和玉米排骨汤都是家常菜,做起来并不难。

沈周左手轻按鸡胸肉,从指肚传来的紧实感可以猜到,这只鸡生前一定是勤于锻炼的,常年在山林间捕食,练就了它壮硕的体格,这种鸡也被称为健身鸡。握着刀柄的右手,手指慢慢用力,把菜刀紧紧攥着,如此下刀才能稳准狠,在鸡腿还没感受到疼痛的时候,给它致命一击。

菜刀重重落下,沈周冷酷的面容一闪而过,案板上的鸡胸肉毫无还手之力,还没来得及惨叫,已然身首异处。骨肉间的血水溢出,标志着这只鸡是不久前遇害的,杀鸡凶手残暴冷血,不仅毫不留情地夺走了健身鸡的性命,还把它肢解,从而换去更高的利益。

沈周再次举起的右手微微有些迟疑,他仿佛听见耳边似有若无的鸡鸣,空气中隐约的血腥味和菜刀上的斑斑血迹,好像健身鸡的冤魂一样挥散不去。它死前可能是鸡圈里的一枝花,也可能是鸡中之霸,可惜的是,在人类的欲望和贪婪下,地位再高的鸡,终究难逃一死。

这本就是大自然的法则。

沈周不再犹豫,刀光闪烁间,鸡胸肉被斩成小块,大小刚好方便竹西下口。

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

在净化万物的水流下,健身鸡的冤魂点点消融,骨肉间的血迹也被冲刷殆尽,耳边的鸡鸣也消失不见,沈周知道,健身鸡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

虽有不舍,却也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现实。为了让鸡哥一路走好,沈周找了个小盆儿,倒入适量的料酒,淡淡的酒精味道,想必鸡哥会很喜欢。然后是生抽和酱油,这两种调味品会让鸡哥的生活有滋有味。

当一切的准备工作完成后,鸡哥承受油锅烹炸,铁锅爆炒,最终老老实实躺在盘中,成了食客口中的一盘菜。

鸡哥的好朋友肋排,和它一样,于今日惨遭杀害。

据目击者称,肋排死的时候还在睡觉,不知不觉就被人拉到了屠宰场,哪怕被人持汤沃灌,又经历了充气刮毛等酷刑,坚强的肋排始终没叫出一声。

屠宰场的刽子手含着眼泪把它送走,最终被沈周买回家。

玉米排骨汤的做法要简单很多,不必像鸡哥那样要饱受摧残。

先丢进锅里洗个热水澡,葱结姜片是它的玩具,料酒则是它的沐浴露。

这熟悉的情景让沈周想起小时候,那会儿他还在乡下奶奶家,大冬天不像现在一样有热水器,想洗澡就只能用锅烧热水,为了保持水温,聪慧的人们发明了一种洗澡的方法。

在院子里支起一口大锅,炉灶里添上柴火,待水温合适的时候,就把要洗澡的孩子剥得干干净净,毫不犹豫地丢进锅里。

就这样,一边烧火,一边洗澡。

据说这种方法是学习了某食人族做饭后,慢慢演变来的。

沈周这么洗过一次,那一次他清楚的记得,他哭了很久,还到处和别人说,爷爷奶奶要把他煮了吃。

他也不是故意的,可是越洗越香是怎么回事?

眼下,肋排正和他方面经历的一样,正在沸腾的水中享受,他原本因为寒冷而显得通红的面容,也恢复了白皙,待时机成熟,沈周利索地把它捞出来。

接下来的步骤就很简单了,把肋排和切好的玉米放进砂锅里,再加上清水,等到它们在锅中打得正火热时,加入盐巴和鸡精调味,一道营养美味的玉米排骨汤就完成了。

只吃肉容易长胖,荤素搭配才能保证饮食健康。

沈周又简单炒了个青菜,简简单单的午饭就制作完成。

时间把控的极好,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间到了。

把几个菜端上桌,沈周又把锅碗瓢盆清洗干净,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沈周把手上的水渍擦干,打开门,竹西正笑意盈盈地站在门口。

“辛苦啦!洗手吃饭吧!”沈周接过她的包包,放在入户玄关的柜子上。

“好香啊!我闻到了玉米排骨汤的味道!”

“都是你想吃的,快去洗手吧。”

竹西从卫生间出来,问道:“你上午在救助站都在干什么?有了解到那里的环境吗?”

沈周盛了一碗饭递给她,道:“简单了解一点,不得不说,环境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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