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草牧场,能够令部落不断壮大的神奇之地。
烈马、牦牛、草原羊,在牧场上随处可见。
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远处,是一片片白色的羊群在吃草,数十匹烈马狂奔而过,在这里,可以感受到足草原牧场最为原始与纯净的气息。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说的,就是这里。
楚擎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些牧民们即便是赤手空拳也想要抢夺这里,是他,他也抢回来。
因为这里是草原上最大的宝库,是可以令族群繁衍生息之地。
芳草碧连天,碧绿的草地,蓝的清澈的天空,牛羊,可以茁壮成长,养育牧民,养育出最强壮的战士,置身于此,心灵亦会受到洗涤。
这里有青草,有湖泊,有海拔并不高的群山,像是一幅由蓝天、白云、牛羊和绿色织就的画作。
天是蓝色,草是绿色,而楚擎的眼睛,是红色的。
骑在马上的楚擎不解,很是不解。
“这样的牧场,为什么会划分给一群弱鸡部落?”
“距离边关太近。”
林骸笑道:“开国那些年,太祖也带着边军出过关,这里也成了兵家必争之地,打了数十次,就是为了抢夺这里。”
“原来如此。”
如林骸所说,不是没有大部落或是贵族部落想在这里繁衍生息,而是不安全。
如果大部落五六万,乃至十几万的凉人在这里扎根,边军一定
会出关干他们,这里哪都好,只有一点不好,距离边关太近。
昌朝很被动,出关作战的次数屈指可数,根本原因就是深入大草原后补给线太长,如果凉人不想打,帐篷一收,骑着马赶着羊,几十万乃至上百万人,直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昌军都没地方抓去。
这就是凉戎人最大的优势,纵深太长。
林骸说这里是兵家必争之地,也不准确,没什么可争的,谁在这杵着谁挨揍。
贵族部落在这待着,昌军过来干他们。
昌军驻扎在这里,贵族部落来干他们
这里距离边关太近,大军行军,哪怕是步行,最多七八日就能到,说干就干,补给线也不用太长,所以大部落没办法在这扎根,反倒是便宜了很多小部落。
小部落,大多是牧民,边军不可能兴师动众的组织几万人跑这揍小部落,没什么必要。
楚擎真的很眼馋,眼馋的都快流口水了。
这地方,比望原城强了一万倍,要是能驻扎在这里,养上万匹战马、万只牛羊,绰绰有余。
可惜,他不是第一个这么想的,更不会成为第一个这么做的人,因为一旦这么做了,就等于是向陶少章发起挑战,比谁的智商更低。
守不住,没有任何防御工事,更建不了城墙,就算给边军六大营都调派过来,同样守不住。
马上的楚擎转过身,望着远处越来越近,越跑越
快的牧民们。
“不需要帮助他们,暮花不是要身先士卒带着他们夺回家园吗,满足她。”
捉狼军,成了看客,七百多人骑在马上,丝毫不担心牧民抢不回家园。
暮花的判断是正确的,留守在这里的,的确是铁狼卫,甚至都不到五百人,只有三百多人。
原本是来了三千多人,抓住了青壮,让他们成为奴隶,放逐了老弱,随即将他们的战利品带走,也就是牛羊以及其他物资,留在这里的,只有三百多人。
其实这就是一个很奇怪的事,正常来讲的话,四千多人,哪怕手无寸铁,想要从三百多个游骑兵手中夺回牧场,很难,很难夺不回来。
但是被放逐的四千多人,竟然没有一人想着回来,想着回来将家园夺回来。
每个人都被放逐了,只是那么走下去,走向疾病,走向解饿,走向死亡,哪怕终点是死亡,他们也不曾回头,将家园夺回来。
好像所有人都在随波逐流一样,楚擎相信,不止暮花一个人知道,看守水草牧场的游骑兵不会太多,而且用不了几日,就连这三百多个游骑兵也回离开。
可这四千多人,就是继续往东侧走。
暮花出现了,说带领他们将家园夺回来,大家开始回头,开始夺回家园。
就因这一个女人?
是暮花太过聪明,还是牧民太傻?
牧民难道不知道,抢回来牧场,也守不住
,大部落再来时,他们就不是放逐了,而是被杀。
楚擎思考了好久,直到四千多牧民红着眼睛冲进了草场惊动留守的铁狼卫游骑兵时,他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
“暮花…”楚擎望着一马当先与徐小跑共骑一乘的女人,面色莫名:“暮花,将这四千多牧民,推进了深渊里,被放逐的牧民,或许会死,或许会活,但是不停的走,总有活下去的几率,可一旦回来,杀掉了铁狼卫,牧民,一定会死,他们将会被金狼王帐下的游骑兵,永世追杀,牧民何尝不知道这个结局,可依旧回来了,因为暮花,暮花给了他们虚无缥缈的希望。”
福三瞳孔微缩:“好狠毒的女人!”
“是啊,只有这样,牧民们才会追随她,因为除了追随她,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