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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四章 青君的御夫术(2 / 3)

作轻柔优雅。

过往的行人,路过亭子,瞧见了这一幕纷纷不由加快了脚步,之后更有甚者,远远的看见亭子内夫妻恩爱的一幕后,也不从亭子前经过了,直接绕远路走。

赵戎眨了眨眼,看着身前这个突然画风转变的女子,忍俊不禁。

赵灵妃瞪了眼他。

赵戎赶忙收起笑意。

随后,他享受了一会儿青君的服侍,转头看着外面的天色,突然道:“青君,要不你别走了,金日留下来住一夜吧。”

“不,”赵灵妃轻抬着下巴拒绝道,不过又看了眼赵戎,“夫君小时候就知道的,我睡觉踢人,你……难道不怕我踢你?”

赵戎精神一震,语气斩钉截铁,“不怕!”

“戎儿哥,你这身板,我会一脚踢死你的。”

他瞥了眼娘子那双浑圆秀美的大长腿,又忍不住看了眼她金日穿的秀气小巧的紫色绣花鞋,正色道:“青君,能死在你的这双腿下,咳咳,脚也行……我觉得值得。”

赵灵妃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原本白里透着粉红的面颊,酿出了一摊红酒。

这是赵戎此刻眼中,是秋日最灿烂的花红。

赵灵妃手里正端着碗勺,此刻闻言后,她低头敛目,气羞的转身背对着赵戎,“浪……浪荡之徒,戎儿哥是浪荡之徒,全学坏了,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小时候的戎儿哥,二人一起在清泉处濯足时,她调皮伸脚丫子去踩他泉水中的脚,戎儿哥都会嫌弃的道一句“臭脚丫子别乱伸,快哪走”或是“谁家的小猪蹄,这么小还想卖钱?”。

甚至到了后来,戎儿哥去私塾读书后,就再也不和赵灵妃一起去濯足或摸鱼了,总是板着脸说什么,小姑娘家家的,露足成何体统。

而现在的戎儿哥,估计她只要敢把腿和脚伸过去,下一秒,就别想轻易逃出他的魔爪了,不……不脱成皮,别想回来了。

说不得戎儿哥还会做出哪些让她大羞的事情来。

肯定的,他,他现的鬼点子这么多……

“呸,”赵灵妃螓首一偏,轻啐了口,旋即回过头来,板着脸瞪着赵戎,眼眸满是嗔意。

她语气认真道:

“戎儿哥,不准再想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不准想。”

赵戎眨眼,“我娘子的都不行,又不是别人。”

“不行,不可以在脑子里乱……乱想我做奇……奇奇怪怪的事,不可以。”赵灵妃那双原本狭长的秋水长眸瞪大,气势很足,但是吐词却结结巴巴的。

“我就想想,又不真做,青君,你怎么连我想什么都管?太没道理了。”

赵灵妃长长的睫毛刷了下清亮的眼眸,旋即,她语气凶巴巴的,难得娇横起来,“你是我的夫君,你是我的,全是我的,我说不能想,就不能想,夫君要听话,大白天的,别想……别想关于妾身的奇怪的事。”

赵戎眼睛一眨不眨的,仔细瞧着这个难得露出不讲理的一面的青君,心里有些新奇。

因为在他印象中的青君,小时候是柔弱娴静在他面前乖巧的,如金长大后,也因为没人保护,自强坚强起来,变得冷清与生人勿近,总体还是理性讲道理的。

只是,赵戎所不知道的是,再理性高冷的女子,一旦坠入爱河,依偎在恋人的怀中,都会变得“不讲理起来”,什么小女孩子脾气,都可能撒,但也只对他撒。

对别人依旧礼貌且讲道理。

是的,就是如此不公平的区别对待。

可是,对某些女子而言,这一生,也只会对那么一个人“区别对待”了,是的,一个人,即是初恋。

而赵灵妃更甚,小小的芳心,早早的便塞满了一人。

此生此世,初恋即使终恋。

从总角到及弁,从青丝到白发。

有他即可,从一而终。

因此,在当初以为被负,以为赵戎不要了她后。

赵灵妃才会剑心崩碎,心死如灰。

而如金,千辛万苦,曲曲折折,离离分分之后,赵戎又重新住进了她的心,渐渐开始将这颗千疮百孔的心,修修补补。

宛如春风再次拂过荒凉的大地,勃发万物。

只是,这间原本摇摇欲坠,风雨飘零的“屋子”,赵戎进去后,再想从中出来,那便不再是碎半颗剑心的事情了,而是屋倒楼塌,玉石俱焚,甚至……只存一人。

此时此刻,在这座周围人少的湖畔小亭内,赵灵妃在从竹马终于变成了夫君的赵戎面前,由一个原先清冷高傲的白莲仙子,变成了蛮横无礼的娇蛮女孩。

她的柔顺娴静,她的娇憨可人,她的傲娇蛮横,都只会对他一个人。

“你心里也不准想,关于我的奇怪的事!”

赵灵妃微微鼓着嘴,红唇轻嘟的盯着赵戎,想要夫君听话。

同时,她还神识一刻不停的留意着周围,见无人打扰,赵灵妃略微放下心来,在别人面前,要绝对以夫君为尊,维护夫君的面子,这是她自那次在暖溪雅集上的任性后,在心中定下的不能逾越的红线。

而此刻无人,和戎儿哥私下相处,那便可以偶尔“任性”些了,而且……是时候要练一练柳姨教她的“御夫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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