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小偷的名字, 找人就很好找了,警察抓到人之后,小偷供认不讳, 他是属于从小坏到大的那种, 父亲因为他的投毒而死, 不满母亲丢下他改嫁,他又追去那里破坏母亲的新家, 然后被扭送到孤儿院的。
因为周院长并不主张孩子们被领养, 堵死了这条路子,算是把这个“小恶棍”关在了“牢笼”里,让他只能去欺负一下同在孤儿院的孩子们, 其中就包括何启明。
由此可以想象何启明的生活是如何苦逼, 进了孤儿院是迫不得已,想要离开孤儿院,改变自己的生活环境和命运, 可这条路被周院长堵死了,如果孤儿院真的幸福快乐,可能也会让人少点儿不满, 偏偏还有如同小偷这样的会欺负他的存在。
再想想何启明在单位的状态,基本上也总是被其他人使唤, 这种从小养成的被欺负的局面,真的不知道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长大了, 离开孤儿院了,以为能够离开那一切了,结果又是亲生母亲找上门来,又是曾经欺负过自己的小偷找上门来,简直像是没完没了似的, 也挺烦的。
“如果,如果周院长被污蔑了,你会为他报仇吗?比如说杀死污蔑周院长的人?”
方明征得老赵的同意,问了小偷几个问题,这一个看似无稽之谈的假设,反而是他最想要问的有关剧情的问题。
是谁杀死了原主呢?
现在,眼前就有这么一个人,他是杀死原主的凶手吗?
“这是什么问题!”
小偷不是很想理会,皱着眉头,但被站在方明旁边儿的老赵瞪了一眼之后,还是回答了,“会啊,我肯定会为周院长报仇的,他对我一直很好的。”
包容所有的小恶,这样的周院长,在这些人的眼中,真的是个好人吧。
而对何启明这样的人来说,周院长恐怕如同一个恶魔,死死扼住了他们的咽喉,让他们不得呼吸,只能依靠时间的魔法来逃脱。
“你肯为了周院长杀人,却又杀了周院长。”
方明琢磨着,觉得这其中的逻辑有些一言难尽。
小偷很是理所当然地说:“我杀他,跟别人杀他,能一样吗?”
这话让方明哑然失笑,是啊,当然不一样,对某些人来说,就是这样的,如果当年小偷的父母是被别人所害,他恐怕早就帮父母报仇了,可如果害人的那个是他自己,那么就怎样都觉得理所当然。
“好了,我没什么想要问的了。”
方明跟老赵道谢,离开了这里,老赵送他出去,快走出门口了,问:“你问这些,到底是什么意思,那最后一个问题,你是知道什么了,他还杀了什么人?”
老赵不得不有此疑惑,因为方明提问的重点骗不了他,分明那个“如果”才是最重要的。
“也没什么,就是想要知道,现在知道了,也就没什么了。”
方明其实很想再去采访一下周院长,他知不知道孤儿院这些孩子的“恶”,又是怎么看待这些“恶”的呢?
熊孩子的熊,也分很多种,有的让人觉得可爱,有的只让人觉得厌烦,有的,还让人想要打死了事。
所以,在周院长眼中,这些孩子的“恶”算是哪一种呢?
这世间如果一定要给“恶”分个类别,方明觉得“七”是一个很好的数字,不见人家都说“七宗罪”嘛。
“你、你的那种‘采访’方法……”
老赵问得有些迟疑,似乎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问,可实在是很想问,且有想问的理由。
“怎么了?”
方明回头,看向老赵,对这位认识不久的友人,他还是很有好感的,对方的职业不用说,正是很容易让人生出好感的,而老赵本人又十分有正义感,愿意为了正义而付出,如此积极的心态,总是让方明欣赏的。
对比这样的人,他的性子就有些偏向惰性了,哪怕积极的时候表现出来也如死水无波,看不到多少起伏。
“是这样,有一个悬案,很久了……”
老赵说起正经事清来,脸上的表情很是肃然,那是影响极其恶劣的一桩血案,曾经也组织了专门的重案组破案,可最后的结果不尽如人意,凶手还没抓到,线索就断了,之后凶手也再没犯案了,让所有人都无功而返。
“二十多年啊,那真的是很长的时间了,如果你想要我去招魂的话,恐怕就是催我去死了。”
时间之力并不是能够随便调用的,一切都要遵循某种能量守恒原理,或者说是物质的等价交换,当他使用灵魂之中收纳的时间之力的时候,属于这具身体的时间也会被飞速消耗,二十年,真的还能够让人瞬间苍老的间隔了。
“这样啊……”
老赵的神色是半信半疑的,亲眼见过方明招魂,他再不愿意写相信人间有那样的力量也看到了,可,又看得不那么分明,并不知道那看似轻易的过程之中也有代价。
“想要得到什么,就一定要失去什么,这是谁都无法更改的交换定律。”
很多时候,你觉得没有失去,并不是真的没有失去,而是你意识不到这种失去。
就像你在学习之后得到了知识,这当然可以说是你自己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