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合在一起,莫名就多了些变态的感觉。
器官移植,在国内还是新兴,首例谈不上,总有人愿意为此冒些风险,但… …一个合适的供体太难找了,还是这种,适配于任何的人群的,真的是——奇货可居。
丁酉泉并不在意医生是怎样看待自己的,那种发现珍宝一样的眼神还是挺令人愉悦的,可惜,对他来说,这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 …
“哦,活下来了?那可真是太好了!”
他笑嘻嘻地,好似在关注售后一样问了一句,之后就开始怂恿医生去做更多的器官移植。
“这可是一件救命的好事儿,一定要多做一些,才配叫医生啊!”
疯子的理论之中似乎也有着同样的疯狂。
医生为了钱,和他一拍即合,也许,还有一部分是为了自己的崇高理想,能够做高难度手术的,谁会不想呢?
名叫嘉骏的年轻人已经转院,他的伤口好得很快,快到让人咋舌,本来都说要出院的,还是那个女人不肯,一定要让他在医院里多待一段时间,这才勉强留了下来。
“为什么还要在这里,就不能早点儿离开吗?我可等不及外面的花花世界了!”
“蠢货,这可是个好机会啊,难道你还愿意跟我们挤在一起?”
“是啊,试试输血,看能不能成功,如果是一部分的话,也许… …”
“不能一个个来吗?我都等不及了。”
“你要是想送死就自己去,我觉得很可能还不行。”
多少年了,细胞对自身的情况就没摸透彻过,在“他”发现自己和人类并不是同类之后,对人类的知识就多了些不屑,认为那只是能够满足劣等的人类的知识,并不具备通用性。
当然,随着后来科技发展带来的种种娱乐活动,打脸也总是来得特别快,学是不想学,玩还是很想玩的。
这种情况下,细胞们掌握最多知识的时候还是因为几十年前的客居某研究院的经历教授的,即便如此,会的也不算多,自己输血能够操作,别的就别想了。
这也是为什么器官移植的说法提出来之后,它们没有选择自己动手,而是第一时间寻找医生帮助的原因。
输血就不同了,拿着输液管,小孩子都能自己呲水玩儿。
“我们已经是离开主体的了,而且现在还没出事儿,证明这种方法是可行的,试试输血吧,先来一个,若是能够… …”
“好啊,我来选,就这个好了,我喜欢漂亮的女孩子!”
已经能够走动的年轻人在儿科病房外停下了脚步,看着里面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孩儿,她如水晶般剔透,躺在病床上,像是随时都要化了似的。
似乎身患绝症的感觉。
他一眼看出来了,却没多做提醒,这也是一个研究方向,若是活性细胞能够帮助治愈顽疾,如癌症之类的疾病,那么,这种细胞的存在也并不一定就是反派配置。
如果能够跟它们好好沟通,与人类好好配合,哪怕是一半儿一半儿,应该也会有人自愿被这种细胞寄生,把自己一天之中的时间分给它们一些,只希望它们能够治愈绝症。
而活性细胞的超强愈合能力,若是保持一定的数量,还是能够做到的,也未尝不是一个杀手锏,哪怕是受到致命伤,都能够迅速扼制出血状况,甚至由细胞主动出手排除侵入体内的异物之类的,达成驱逐治愈的效果。
包括对付一些毒素,都可以如此,这样的话,活性细胞就相当于万试万灵的“神药”了。
如果只是为了将一个细胞送入,甚至不必输血那么麻烦,但为了保险起见,又或者是为了多多排除猪队友,第一次的输血,分量不小。
他没有参与这一次的实验,而是静等着实验结果,若是可行的话… …
作者有话要说: 植物人的存在代表了什么,哪哪都没问题,就是醒不来,所以,“醒”来的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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