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在墙角的几个乞丐之中, 有一个年轻的勒紧了裤腰带, 他缩在那里, 看着瘦瘦小小的一团, 蓬松凌乱沾满了灰尘的散发之下, 一双眼滴溜溜转着,对街面上的人一个个扫过,试图寻找某些机会。
在他旁边儿的几个乞丐靠着墙角眯着眼睛晒太阳,面前的破碗之中干干净净, 像是在审问路人的良心。
叮铃,几个铜板落入碗中的声音让年轻乞丐一个机灵, 他看到了那个牵着马嘴角含笑的青年, 对方的步伐稳健, 莫名可亲。
捂着肚子的手搓了搓, 他太饿了, 猛地一步窜出去, 就要抓住那个青年的衣角叩拜,口中还道着:“可怜可怜我吧,好几天没吃饭了… …”
跟他一样的还有几个年轻的, 他们都不如老乞丐的得过且过, 不知道是谁率先抓了碗中的铜板, 紧跟着就到青年面前求恳, 许多只手,好像无穷无尽一样此起彼伏地伸过来,试图抓着什么。
青年身侧就是马, 退无可退,颇有些无奈,正想要上马离开,至少避开这些胡乱抓着,连马毛都不放过的手,忽而腰上一紧,再看他的钱袋已经被一只手抓住,狠狠地拽了下来。
裤子都差点儿被拉掉的力道,青年腰部有力,奈何腰带没那么结实,不想大庭广众掉裤子,他也只能快速抓住那个手腕,直接把人提了起来。
同时,他也跃到了马上,马毛被抓,本来就有些难耐,如今得了负累,当下就跑起来,快速离开了这一片儿。
等到离开了这里,马儿停下来,马背上的青年才放下那个还紧抓着自己钱袋不放的家伙,发现对方的个子还挺高,刚才竟是被拖着一路,脚上的鞋子已经不见,还露出些淋漓血色。
眼中有些抱歉,即便是小偷小摸,也不当被虐待,这也并不是他的本意,再看对方的脸,分明还是个小少年,就是个子高了些。
青年带着对方到了客栈之中,把人洗洗刷刷之后又给对方上了药,在此过程之中,那小少年一句话都没说。
“行了,不是什么大事儿,我也不是有意害你受伤的,等养好了再走吧,这几天我管你食宿。”
青年拍拍对方的肩膀,这会儿洗干净的小少年已经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双眼之中更显灵动,好像明珠终于拂去尘埃,当然,他没明珠好看,皮肤还要黑一些,但一双眼看着就透着机灵劲儿,并不让人讨厌。
下意识地,青年顺手摸骨,眼中略有惊叹色,真真是巧了,还是个练武的材料。
一会儿伙计送了饭菜上来,青年目瞪口呆地看着小少年吃了十几个馒头,那狼吞虎咽的架势,生生把他吓得不饿了。
“行了,别吃了,再吃就要撑死了,这是饿死鬼投胎啊!”
及时叫停对方狂吃的行为,生怕吃出点儿好歹来,青年随后还给请了大夫来看,看完的结果很令人意外,十几个拳头大的馒头,竟然还没吃饱。
这就让人有些好奇了,经过询问才知道,这个名叫元宵的小少年就是因为太能吃被赶出家门的,自来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元宵背后也是这么一个故事,不同的就是他家里头也是没办法,正好碰上饥荒,偏偏他又巨能吃,亲爹也养不起大肚汉啊,最后就说是要把人卖了,当个下人也好过饿死,结果他自己志气,逃出来了。
这之后,就这么一副瘦麻杆样子,来来回回,竟是一顿饱饭都没吃过。
“莫不是肚子里生了虫?”青年孔笙这样想着,还起了些探究的心思,把小少年带在身边儿,一次偶然,又发现对方的力气很大,竟是随手一下就把马举了起来,百十来斤玩儿一样的,可谓是天赋异禀了。
想到包袱之中的那部功法,孔笙思量了又思量,最终决定就选定元宵好了,对方有点儿小机灵,又是习武的苗子,又有天生神力,就像是上天送到眼前的最佳人选,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我这是代人收徒,你记得,你的师父是巨剑山庄的庄主,你学武有成之后就去打败獒龙,之后再去巨剑山庄认亲,可记得了?”
孔笙说得认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他是再没想到邵元和对自己信任如此的,竟然会把这样的大事交托到自己手上,为了不辜负,他也会尽心尽力。
可怜孔笙自己才出徒没多久,就替别人调、教起了徒弟。
元宵是个会抓住机会的,不然也不会在最开始准确抓住孔笙的钱袋了,他又有一股子执念,抓住机会就不会松手。
一个初当师父,一个初当徒弟,各自新鲜自己的新身份,你来我往倒是结下了一段师徒情谊。
不过几年,眼看着就可以出师了,孔笙也是感慨,打量着无论吃了多少还是显瘦的元宵,说:“记得,先去收拾了那獒龙,再去巨剑山庄,也好去认一认你师父,他若是冷着脸,你只当看不到就好了,且记着这功法的恩。”
孔笙大概能够猜出送功法一事是邵元和偷偷做的,而对方的用意也就是想要给巨剑山庄找个传承,至于庄主同意不同意,那就是他们要头疼的事情了,反正他这里是管不着了。
元宵早就品味出这其中恐怕有些事情,却也猜不到是如此,只当以后那巨剑山庄是要自己来继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