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偷跑出去了。
爷爷说他这是天生哮病,但林易自己知道,这绝对不是哮病,他清晰记得,那毛毛雨飘落在手上的时候,如岩浆滴落,猩红灼热。
“阿易,你在想什么呢?”
对于身后传来的声音,林易并不惊讶。
这是翻墙从屋顶爬进林易屋子的王有财和王秀秀,王有财就是狗蛋,村里首富王大富的儿子,与林易同岁,长得浓眉大眼、一脸正气。
王秀秀是王有财的阿姊,扎着两个麻花辫,长相秀美,再加上女子素来长得早,才双七之年,已经是初显玲珑。
因为林易晚上不能出门,所以他最要好的两个发小,时常都会来看他。
“嘿嘿,我告诉你个好消息——!”
“明天会有山上的仙人来村里,听说有仙缘的人,可以跟着仙人上山,修行仙法!”
“能飞!”
说到这里,王有财双眼锃亮,他做梦都想飞。
“我听大人说,山上的仙人每十年会下山一次,十岁以上的小孩都有机会被仙人探查仙缘,但是真正能被仙人带上山的,少之又少,一百个人里面也不一定能有一个。”
王有财刚说完,王秀秀抬手在王有财额头敲了一下。
“狗蛋,你整天又在瞎想什么。”
女子心性就是要稳一些,对于这等仙缘之事,王秀秀看的就比较淡,她只希望每天能看到阿易弟弟。
当然,这是少女不可吐露的小心思。
“哎呀阿姊,我就想想还不行嘛,万一呢……”
“再说了,阿姊你难道就不想修仙吗,你要是有了仙缘,跟着仙人上了仙山修仙,就不用愁被爹嫁给乡长家那个死胖子了。”
王有财摸着自个脑门,嘟囔着说道。
还未说完,王秀秀又是一拳头敲了下去,不过面色倒是忧虑了不少,这正是她最近发愁的事情,从今年年初开始,他爹王大富就念叨着非要把她嫁给乡长家的傻儿子。
嗒、嗒、嗒……
雨声轻音,萦绕在耳,三个少年就这般趴在窗檐之畔,望着淅淅沥沥的雨落,少年心绪,各有不同。
‘魔罗不可怕,可怕的是人心。’
林易脑子里还在想着爷爷傍晚时说的话,目光望向对面的东屋,微黄的烛火还亮着。
‘真是奇怪,平常这个时候,爷爷早就睡了……’
…………
翌日。
当林易从翱翔于天际的仙人梦中醒来之时,发现爷爷就坐在桌边,正慈蔼微笑着望向自己。
“爷爷,您怎么?”
林易连忙起身。
以往每天清晨,作为村长的爷爷都会去村里的田地检查一遍,这个习惯,多年来,从未间断。
“阿易,今天是你十三岁的生日,来,把这碗长寿面吃了吧。”
下意识间,林易看向桌子,其上正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上面还有着两个荷包蛋,香气扑鼻,顿时味蕾大开。
对乡里人而言,鸡蛋并不稀罕,稀罕的是白面,寻常乡民一年也吃不上几次。
林易乖乖点了点头,下床来到木桌边,并没有直接吃,而是快步跑出屋,一会又进来,手里多了一个缺了边的瓷碗,很是小心的将大半面条、面汤,以及一个荷包蛋挑了进去。
“爷爷,我吃得少,吃这些就够了。”
“爷爷,我们一起吃。”
老村长看着乖巧懂事的林易,笑着来到桌边,抬手拍了拍林易的头。
“好孩子。”
接着,老村长从怀里取出了一枚拇指大小的雪色鹅卵石,看起来与河边小溪的石头无异,唯一不同的是,这雪色小石子的中间镂空,用一条黑麻线串着,做成了吊坠,然后亲手为林易戴在脖子上。
“阿易,你要记住,从今天开始,以后不管在什么时候,不论在什么地方,不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让这块石头离开你半步,哪怕是沐浴睡觉,你也要戴着它。”
林易虽然有些奇怪爷爷为什么要送一块石头给自己,但心思单纯,并未多想。
“嗯嗯。”
随后,祖孙二人吃着面。
村庄白昼的生活,是无聊的,也是忙碌的。
女人操持家务,男人在农闲之际,或是上山砍柴、或是进山打猎,而如林易这般岁数的少年,则是在村里帮忙砍柴提水喂牲口之类。
一直,到了下午。
村上唯一一座二进出的小院,林易正在喂王有财家刚出生的几头猪崽子,每月王有财他爹会给林易十文钱,当作报酬。
每月十五领钱,是林易最开心的时候,他正在存钱给爷爷换一身新衣服。
这时,王有财急匆匆快步跑来,一把就拽着林易的手往屋外跑。
“狗蛋你干嘛?我还要喂猪呢!”
“仙缘!仙缘啊!还喂什么猪,山上的仙人都已经到了,赶紧的!”
王有财很是兴奋,一把将林易手里的泔水桶撇下,拽着林易就往村口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