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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突入而来(一)(1 / 2)

“赏识教育”和“姜子牙酒”两个业务的顺利完成和相对完美的收官,让三合广告创意文化有限公司进入了一个基本良性的发展,魏小佑也没有放弃每天读书的习惯。

用爷爷的话说:“读书对于一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丰富你的知识、提升你的思维能力,还能陶冶情操、增强人文素养,并丰富生活体验。”

而作为公安战线一员的父亲对多读书的看法更是直观:

“多读书,可以让人能够更加理性地思考问题,提高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读书能够让人不断地接触新的信息和观点,帮助人更加理性地认识和处理问题。”

所以,魏小佑除了处理公司的正常工作之外,总会随时随地的读一些书籍,书籍的类别也没有特别的限定,从哲学类、心理类、逻辑类等,到市场经济类、文学报告类等,再到专业类和工具类等,魏小佑基本都有涉猎,虽然读的都不是特别的精深,但也基本都做到了反复阅读,并偶尔会写一些笔记,毕竟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总说来日方长,却不知世事无常,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

这句话就是魏小佑在昨晚休息前从一本最新一期的《读者》杂志上一篇文章读到的。

深秋十月的早晨,五点半左右,天已微微亮,魏小佑的生物钟都会准时醒来。

起床后,魏小佑便会到附近的人民公园里跑步,按照既定的速度,会一直跑到六点半左右,中间会有十五到二十分钟的肢体活动,待大汗淋淋的回到家后,进行洗漱,简单的吃过早餐,差十五分钟八点整,准时到公司办公室。

坐在办公室里,魏小佑打开工作日志,开始规划今天的工作安排。准备先处理一些紧急事务,然后参加部门会议,与团队成员讨论项目进展。

“咚咚咚”,突然,魏小佑听到有人在敲门,说了声:“请进”。

门被推开,进来了三个警察。

“请问你是魏小佑吗?”

不待魏小佑张口说话,首先进门的警察严肃的问道。

“是的,我是,你们是?”

魏小佑看着警察,站起来回答道。

“我们是临淄区公安局的,这是我们的工作证。”

还是那个首先进门的警察,说着话将自己的工作证亮给魏小佑看道。

“请坐,您怎么称呼?请问找我什么事?”

魏小佑边让座,边问道。

“我姓崔,青银高速临淄出口旁的立柱广告牌是不是你们三合广告创意文化有限公司的?”

三个警察坐下后,姓崔的警察开口道。

“是的,是我们公司租赁的,怎么啦?”

魏小佑给三个警察倒上茶水后,问道。

“麻烦你跟我们走一趟,我们需要核实调查,请你配合。”

“配合您们调查是应该的,但我需要知道是什么事情需要我配合您们调查吗?”魏小佑询问道。

“昨天大风,青银高速临淄出口出的立柱广告牌被刮倒,将附近一个放羊村民的腿给砸断了,经我们初步调查,此立柱广告牌属于你们公司租赁管理的,所以,还请你配合我们。”

崔姓警察言简意赅的将事情介绍了一遍。

“好的,我跟你们走。不过这个事情我确实不知情,希望你们一定要调查清楚。同时,这事我也要和我的公司合伙人通报一声,还请稍微等一下。”魏小佑听了心里一沉,跟崔姓警察说道。

“可以!”崔姓警察道。

魏小佑拿起电话,分别给汪春明、施涛打了电话,简单讲了一下基本情况,要他们第一时间抓紧赶到公司坐镇。

然后,魏小佑又联系了公司的法律顾问刘建华,请他来公司一起陪着去临淄区公安局。

在警局,魏小佑和刘建华律师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提供了广告牌租赁和维护的相关资料。

经过深入调查,警方发现广告牌的倒塌并非由于疏于维护,而是因为昨天的狂风超出了广告牌的承受范围。

最终,责任认定清晰,经双方律师参与协调沟通,魏小佑他们的公司虽然不用承担主要责任,但也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魏小佑和刘建华律师觉得,这个结果应该算是基本符合公司利益权益的,也为了防止受伤当事人方中途变卦,便在没有事先征得汪春明和施涛的情况下,同意协调书和民事赔偿协议书上签字了。

没想到的是,当魏小佑将处理结果告知汪春明和施涛的时候,两个人都表示不愿接受这个结果,一时间,三人闹得十分的不愉快。

汪春明和施涛都认为,魏小佑不该在没有征得他和施涛的同意下就在处理协议书上签字,尤其是涉及到民事赔偿15万元的金额上,更不接受,觉得太高了。

在魏小佑的邀请下,公司的法律顾问刘建华律师也来到公司,向汪春明和施涛两个人讲述了整个调查与协调过程,并一再表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以往案例,这次的危机事件,三合广告创意文化有限公司所承担的结果是最好的了,如果受伤一方真的走向法院递交诉状走法律程序的话,公司面对的法院判决绝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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