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到下午,宋意就回到了军区大院,手上还提着特意从菜市场买的排骨和鱼。
王嫂看见了,免不了又是顿冷嘲热讽:“又是排骨又是鱼的,才来几天啊,糟着商连长的钱可劲花。”
宋意没有理她,见李婉带着安安在门口玩,笑着邀请:“李婉,安安,我今天买的菜多,晚上一起来我家吃饭。”
李婉大方地应了声好:“等一会我就带安安过去,顺便帮你做饭。”
王嫂冲天翻了个白眼,还不过瘾,又往地上呸了一声。
见没人理她,一张脸顿时黑得像锅底。
宋意又和李婉聊了两句,回到家,见时间还早,又做了会头花,然后开始做饭。
除了排骨和鱼,她还买了半斤五花肉。
葱姜蒜炒香,再把切成沫的五花肉倒进去,被热油一激,香味立马扑腾而起。
瞬时间,整个军区大院飘荡的全是肉香味。
这会正是下班时间,大多数都在往院子里走,闻见香味,不自禁好奇起来。
是谁家在做饭啊,这么香。
隔壁王嫂的男人王中军也不自禁地吞了吞口水:“乖乖哎,谁家炒肉呢,这么香!”
王嫂不屑地撇了撇嘴:“还能有谁!就商连长娶得那败家娘们呗!”
一天天不好好省吃俭用,不是花在身上就是吃进嘴里。
娶了这样的媳妇,商连长真是倒了大霉。
但也有人和王嫂不同意见,觉得宋意会做饭,商琛就是个有口福的。
商琛从队里回来,闻到自己院里的肉香味,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刚到院门口,碰到一手端着盘子,一手牵着安安的李婉。
李婉笑着对商琛解释:“宋意请我来你家吃饭,我就厚着脸皮来了。不过不白吃,我弄了盘鸡爪,请你和宋意尝尝。”
她又不是王嫂那种周扒皮的主,宋意说请吃饭,就会厚着脸空手蹭饭,总是要带点东西,才能不失了礼仪。
商琛嗯了一声,垂眸看见因为怕他,不停往李婉身上躲的安安,刻意往旁边让了两步:“不用这么客气。”
李婉笑道:“没客气,也就是想让你们尝尝。”
说话间,两人走进了堂屋。
宋意已经把菜做好了,铺着漂亮蕾丝布的桌子上摆着四菜一汤,四个空碗和四双筷子。
见李婉还带着鸡爪,责备道:“怎么还带东西?”
李婉还是同样的说辞:“总不好白吃。你做了这么多菜,闻着好香。”
宋意去厨房盛饭。
四方的桌子,四个人刚好一人一边。
宋意先夹了块排骨给安安:“安安尝尝阿姨做得菜怎么样。”
安安道了谢,咬了一口排骨后,漂亮的大眼睛微微睁大:“好好吃。”
比妈妈带他去的国营饭店里的排骨都好吃。
商琛闻言,也夹起了一块,虽然没说什么,但是吃饭的速度明显快了几分。
这是他第一次吃宋意做的饭,本来不报希望,没想到每一道菜都特别合他胃口。
尤其是那道肉沫粉条,醇厚浓郁,用来拌米饭特别合适。
李婉也说好吃,打趣商琛:“商连长,你娶了宋意,真是好福气。”
看看人家宋意学习又好,又会做头花生意,还会做这么好吃的饭,才不像王嫂说得那样只会败家。
她要是个男人,她也愿意娶宋意。
宋意吃惯了自己做的饭菜,并没有太大感触,反而觉得李婉做得鸡爪很对胃口,思绪间,不由开口道:“李婉,你有没有想过做生意?”
李婉吃饭的动作一顿:“做生意?”
商琛也不自禁地看了宋意一眼。
宋意点头,缓缓道:“对,做生意,不卖别的,就卖你做的这个鸡爪,或者再加点鸭脖什么的。”
就如同之后的周某鸭、绝某鸭脖,开到后期,光是加盟费就收到手软。
在这个年代普通人的认知里,工人是铁饭碗,只要一直做下去,一辈子都不会愁吃穿。
但他们不知道,再过一两年,下岗潮就会来临,到时候会有大批大批的工人失业,包括李婉现在所在的棉厂,到那时候再做打算就已经迟了。
她把李婉当朋友,不忍心看到那种场景。
李婉迟疑:“鸡爪?这东西会有人吃吗?”
她也听说过有人做生意赚了钱,甚至成了万元户,但从来没想过自己也去做。
老耿牺牲后,国家给了一笔抚恤金,如果只有她和安安,加上她的工资,这笔抚恤金也够用,但是她还要养老耿的爷爷奶奶,婆婆身体不好,也要常年吃药,日子就过得紧巴巴的。
如果做生意真的能赚钱,刀山火海她都去,怕就怕……赚不到,到时候日子更苦。
宋意知道这种事情强迫不来,只说让李婉考虑考虑,如果愿意,她可以掏钱入股。
话题就此打住,四个人继续吃饭。
商琛饭量大,宋意煮饭的时候刻意多做了一些,结果菜和饭依旧吃得光光净,不过他不爱吃鸡爪,宋意和李婉饭量又小,导致鸡爪就剩了下来。
宋意看见剩下的半盘鸡爪,有点可惜,叹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