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市,一个狭小的出租屋内。
王老五抓起一只硕大的鲍鱼咬了一口,不好吃也不难吃,没啥特别的,也不知道这玩意咋那么贵。
他还是喜欢这道红烧肉,入口即化,回味悠长。
“不愧是五星级大饭店的1988块钱一份的红烧肉,比小饭馆的红烧肉好吃太多!”
王老五吃得满嘴流油,十分享受。
他拿起茅台酒,放到鼻子下闻了闻,真香。
听说这瓶酒已经放了十年了,市场价几万块,关键是有钱都不一定买得到。
王老五小心翼翼地给自己倒上一杯,迫不及待地一饮而尽,辛辣异常。
王老五直摇头,感觉大名鼎鼎的茅台酒也不过如此。
好在有红烧肉,他才把小半瓶茅台酒喝了一个精光,鲍鱼他也强迫自己吃完了,毕竟鲍鱼是大补东西。
吃饱喝足,王老五把身上的衣服一去,赤条条地躺到了就铺了一张凉席的床上。
这张凉席还是前租户留下来的,不对,也可能是前前租户留下的。
在王老五看来,有肉吃有酒喝有一张床睡觉就是生活,当然,要是有女人更好。
可惜,人如其名,他就是王老五,三十出头儿,还是一条光棍汉。
每一个父母给孩子取名都有美好的寓意,或大富大贵或官运亨通或一生平安。
王老五他老爹给他取这个名字也是如此,他老爹希望他能成为钻石王老五,富甲天下。
老话儿说得好,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王老五在外混了这么多年,还是啥也不是。
而且,现在的王老五负债累累。
你要问他为什么吃得起鲍鱼喝得起茅台,那是因为这些东西都不是他买的。
他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做日结工,这些东西全是他打包的剩饭剩菜。
很多酒局,尤其是生意局,为了表示对对方的尊重都会要很多菜,还是海参鲍鱼这种昂贵的菜,而他们这些人都忙于联络感情,酒喝得多,菜吃不了多少。
这可便宜了王老五,他没吃过这些好东西,挑挑拣拣全打包了回来。
王老五躺在床上,摸着自己的光头,想起了昨晚那个把他拽进无人包房里高傲的女客人。
他没想到在下属面前不可一世的女人竟然有那样不堪的一面,他早听说精英白领阶层很乱,没想到这么乱。
大概是王老五让她很满意,完事儿后,女客人还甩给了他两千块钱。
没过多久,酒劲儿开始上来了,王老五感觉头昏脑涨的,眼皮变得沉重无比。
“老叔,你不要卖家文,家文听你话,呜呜呜······”
一个孩子撕心裂肺地哭喊声把王老五吓了一跳,他定睛一看,一个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小孩正死死地抱着他的大腿不肯松开。
他有点儿搞不清楚情况,自己这是做梦呢?
“小畜生,力气还挺大,快松开,再不松开打断你的腿!”一个一脸横肉的胖女人拎小鸡崽子似的抓住小孩的后脖颈往上提,嘴里骂骂咧咧。
王老五见孩子哭的都喘不上气了,急忙阻止胖女人。
“唉,你松开,没看到孩子哭得脸都憋紫了,这女人心也太狠了。”
胖女人一愣,以为自己听错了,夸张地指着自己的大脸盘子,问道:“你说啥,你说我心狠?”
“不是吗?”王老五反问道。
胖女人松开孩子,一只手叉腰,一只手指着王老五。
“说老娘心狠,你自己卖孩子怎么不说,跟老娘在这装什么好人。”
王老五懵逼了,他卖孩子?
“老叔,家文听话,家文乖,你不要卖家文······”
孩子哭地嗓子都哑了,身体不停地发抖,双手却紧紧地抱着王老五的腿。
王老五一听,这孩子叫自己老叔,还让自己不要卖他,难道这胖女人说的都是真的,这孩子是他卖给胖女人的?
可是,王老五很确定他不认识这孩子······
不对,他认识这个孩子,关于这孩子的记忆不知何时出现他的脑子里,这孩子叫家文,他三哥家的孩子。
然后,越来越多的不属于他的记忆出现在他的脑海里。
面对这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王老五整个人都混乱了,他有点儿搞不清楚现在到底是什么情况!
他尝试着让自己醒过来,试了几次却做不到,他也只能静观其变。
这时,王老五也知道了他卖侄子的原因,竟然是为了给林青青买雪花膏。
但是,他没钱,他伸手跟他娘要钱,他娘不给。
于是,他就把主意打到了侄子家文身上。
王老五皱眉,为了舔一个女人,他连自己的侄子都能卖,自己这也太能舔了。
他自己都鄙视自己,什么样的女人值得他这么舔,太没出息了。
下一秒,一张完美的童颜和一对e级大灯在他的脑海里一闪而过。
这让他脑子一片光明,他整个人的思想境界顿时提升了一个的层次。
此时此刻,他好想安安静静做一只舔狗!
王老五还沉浸在林青青的美色中的时候,那胖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