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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雪歌6(1 / 2)

熊神大爷后来就没来了,那是他退休前的最后一天。罗初的雪盲症延续了整个寒假,所以至今不知道他的具体面貌。

只是后来,罗初就很喜欢熊一类的玩具,越大越好。

每日罗三丰都要出去巡察林子,出门前必定全副武装。先垫上李春仙亲手的羊毛袄子,外面罩上巨大的狗皮大衣,还要带着狐皮帽子和手套。饶是这样,李春仙还要罗三丰再套上兔毛做的护膝,以免风吹到骨头。

罗初要出门时,也要穿着爷爷的大衣,把自己裹得像个藏獒。李春仙笑道:“你简直和那熊是一样的了!可怜见的。”

昨日最后一点肉已被罗初吃完。今日巡林结束后,罗三丰和李春仙商量着,是要宰一只鸡,还是新宰一只羊羔。

春仙道:“这有什么值得商量的,你愿意,就都宰了。家里冰箱大,冻着不妨事。”

三丰道:“不好宰多,肉自然越新鲜越好。冻肉时间长了,就没弹性。”

春仙道:“你说的倒也是。昨儿冰箱底挖出来两只兔子。兔子你不爱吃,都冻了一年多。不然,你去送人吧,好歹落个人情。”

三丰就有些不乐意:“你别闹那个,该丢还是丢掉。前儿你哄我吃的那鸡汤,都搁坏了。也就是老汉我肚肠还刚强,不然拉死我。”

罗初听闻,跑到冰箱里一看,果然有两只兔子,冻成了冰雕。

罗初问:“既然宰了,怎么不吃,这样难免浪费了。”

李春仙脸上略略有些得意:“咱们家,早已不是过去了。如今这点子东西,就是真给狗吃了也不心疼。”

罗初呆愣愣看着兔子,心中十分不舍:“要不然,就拿出来我烤了吃吧。丢了或是喂狗,怎么想都可惜。”

春仙哎呦了一声,道:“你呀,是跟着你妈苦太过,瞧你这样儿!你放心,肉管够,你猛猛吃。”说罢,站起身来,将两只兔子扔到外面去。

隔着窗户,罗初看到大黑犬扒着冰雕兔子,回窝里享受去了。

狗也幸福,还有个自己的窝,还能时不时吃到肉。可宋琼瑶,连别人不要的鱼头,都要求老板很久。

春仙看透了罗初在想什么,微笑道:“从前你妈嫌弃家里穷,就跑了。——原本一家子人好好的。若是她听我的话,我吃一口肉,岂有不给她的?只可惜,她总是拎不清,连带着你吃苦。当然,那是你亲妈,所以有时候你也拎不清。小时候你跟着她走,这挨饿的苦,那时候就注定了。”

罗初假装听不懂春仙的话,问:“那我不读书了吗?”

“读书?”春仙摇头,“会读书的人,不上学也能考上大学。不会读书的人,去北京又怎么样呢?——其实我说的不是读书的事,是咱们家的问题。你一路跟着你妈,缺少我的教导,有些事就不懂。例如,你毕竟是罗家的人,总要为罗家考虑。那时候,只要你不跟着你妈走,你妈一辈子也得是咱们家的人,说不准,现在都已经是优秀媳妇了。可现在,你妈一个人浪在外面,我就是有肉,也不好接济她。”

话说得也许有些沉重,三丰上前来打断:“说肉的事情,怎么又扯那些。她懂什么。你出来,我们把羊宰了。”

春仙这才停止了交谈,吁出一口气,跟三丰出去宰羊。

也许小孙女的情绪受到了影响,三丰用肥呼呼的羊腿来诱罗初:“这只羊腿子肥瘦均匀品质好,你预备是想怎么吃呢?我把烧烤炉子烧起来,吃烤羊肉可好?”

罗初看着这一支羊腿,足有十几斤重,罗初就算是一只真藏獒,也未必吃得完!为了不扫三丰的兴,罗初道:“做羊肉砂锅吧,天气太冷,羊肉在锅里嘟嘟嘟地冒泡泡,那样又暖又好吃!”

罗三丰笑眯眯说道:“好!我去给你拔一些嫩嫩的青菜,切一些窖藏的新鲜萝卜,这一定绝好吃了。”

罗初已经在小院子里生了火,架起来一只小小的砂锅。砂锅是李春仙从前用来给长乐熬药的。罗初仔仔细细用水清洗了好几遍。砂锅子沁出来淡淡药香味,让罗初很安心。

雪停一个晌午,又开始纷纷扬扬的飘着,刚扫出来的黑黑的小路,不多时间便又消失了。罗初搬个小板凳,坐在火炉旁边,爷孙俩殷勤地照看着这一小锅羊肉,有一搭没一搭聊着闲天。

天色渐渐暗下来,小火苗扑闪扑闪的。羊肉敦实,肉质饱满,汁水丰盈,肥瘦有度。小青菜滚水一烫,更显青翠,肉怎么抖,菜叶也便跟着抖,那是绝好的一朵肉花。萝卜和粉条是黄金配角,把整锅羊肉衬得更丰富。

罗三丰不急不慢地撒上一小撮盐粒子,这是羊肉可以出锅的信号。

罗初挑了一小块羊肉送进嘴里,烫得直龇牙。罗三丰一口便将一块羊肉吞下,嘴角边连油都不曾沾上一滴。

李春仙吃不得肉,只坐在屋里头看着爷孙俩大快朵颐。看着看着,她忽然感叹了一句:“这么好的丫头,送人了就太可惜。”

罗初没有听清,她咬着羊肉问道:“奶奶,你说什么?”

罗三丰使了个颜色给李春仙,示意她不要多讲。但李春仙并不理会,她似笑非笑,问罗初道:“要是你妈给你找个后爹,你可愿意跟着去?”

罗初手里的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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