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公司,陈稻第一时间让人把张浩天叫来,全面叫停花园建设工程,叫停辅助店铺招标,叫停新餐厅桌椅餐具采购,叫停日用品超市货架和货物采购。
麻烦事是张浩天告诉陈稻的,心里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听陈稻如此吩咐,知道事情可能没有转机,便转身叫停去了。
陈稻叫办公室通知王海龙、张浩天、王雪晚上回来开会,想了想,加上了唐历宏。
下午,陈稻把事情在大脑里过了一下。
事情并不复杂,只不过原批文因为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而作废,新纪要确定地块权属政府,楼宇属公司,但占用的地块需要租赁或者购买。也就是说,地块权属问题不解决,建好的新餐厅和日用品超市都开不了业。购买地块的价钱不是公司负担得起的,根本没法考虑。租赁的价格也贵的要命,把租金一付,餐厅和超市不是赚钱,而是亏本,贴钱做生意,没有任何意义。这是要把公司逼上绝路的做法。
这件事肯定是郭主任挑起来的。动机是什么呢?无非两个,一个是出于公心,目的是阻止国有资产流失;另一个是出于私心,赶走现在的经营者,把盈利的香饽饽交给一定的关系人。从把人逼上绝路看来,很有可能是出于私心,因为公心的话,购买价高可以理解,租赁价贵到贴钱经营就是反常了。究竟是公心还是私心,只要看陈稻撤出后的进驻者是谁就知道了,但这个问题并不是当务之急。
当务之急的是,这事有没有圜转的余地?如果有,应该怎么做?如果没有,又该怎么做?
如果有,路子好像只有两条,一条是找关系推翻最新纪要。这个难度太大。当官的人陈稻除了认识原来的李主任就是要挟过的尹局长。这两个人都没有推翻区政府决策的能力。第二条是走司法程序,到法院告区政府。自古民告官都是难以想象的大事,“民告官如子杀父,先坐笞五十,虽胜亦判徙二千里”。就是当今社会,鲜少有民告官的,更没听说过吿赢的。如此看来,司法程序可能也走不通。
如果没有,那就要考虑收包袱走人了。新餐厅开不成、日用品超市开不成就算了,现在的餐厅估计在逼人绝路的做法下也保不了多久。保安公司是两回事,不会受到影响。那么公司业务就只剩下保安公司一项了。这是其一。其二是新餐厅大楼毕竟是公司贷款盖起来的,属于公司的,政府或谁要拿走自己不要说狮子大张口,起码也得补回银行的贷款和利息吧?公司也拖不起,银行贷款每个月都要支付一大笔利息。
把这件事理清思路后,陈稻又想到了两个问题。所谓吃一堑长一智,搞清楚这两个问题很重要。
第一个是维系关系问题。看来自己的做法是错误的。每个月进贡维系关系根本就没用,养不熟的,关键时候甚至都没人搭理你,更别说帮你了,白白浪费这么多钱。所谓“升米恩斗米仇”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以后绝对不能这样做了,绝对不养关系。一切都是买卖,大事大买卖,小事小买卖。
第二个是信息情报问题。陈稻相信郭主任做这些事绝对不可能是一天两天的。郭主任上任到现在不过一个多月时间,估计还没上任就动了心思,上任伊始就动了手,怪不得自己在郭主任上任后的拜访受到如此待遇。收集材料、写报告、递交报告这些事绝对不可能是郭主任一个人完成,知情的人绝对不会少,可能整个招商引资管理办公室的人都知道了,但偏偏没有一个人来通风报信,自己这边的人一点风声都没有收到,还在傻傻地催赶进度。现在看来,进度越快损失就越大。这就是没有情报能力的严重后果。
大家显然已经知道了这个严峻问题,所以晚上基本上都回来吃饭。虽然人齐,但晚饭却吃的有点沉闷,谁都不吭声。晚饭结束工人收拾走碗筷剩饭剩菜抹干净桌子后,陈稻便招呼大家围坐会议桌开会。
陈稻先让张浩天介绍了一下情况,然后自己把去招商引资管理办公室的情况也说了一遍,接着就让大家发表意见。
大家义愤填膺那是自然的,吵吵嚷嚷、骂骂咧咧了半天集中起两点意见。
这两点意见与陈稻下午琢磨的都不一样。第一点,到法院起诉城东区政府,朝令夕改,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要求区政府维持原来的批文,或对企业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第二点,斩断这件事的始作俑者的魔掌,或利诱,或威胁,可以不择手段。对郭主任那是恨得咬牙切齿。
陈稻坚决不同意第二点,认为即使杀掉郭主任也无济于事,因为区政府已经专门会议研究,已经形成纪要。郭主任最多就是事情的肇事者,而不是决策者,他没有能力否定区政府的决策。威逼利诱郭主任毫无意义。当然,我们也绝对不可能就这样放过他,但报复不是现在的事。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第一条既然大家认为值得一试那就去试试吧,总不能像柿子一样让人家随意扭捏,总要拼死一搏。
陈稻补充了几点意见:第一,打官司由张浩天负责,聘请专业律师全力推进。王雪暂时负责接替餐厅营业管理。第二,公司要两条腿走路,打官司和开拓新的项目同步进行。如果官司失败,那就只剩下保安公司一家了,虽然派出去了,但盈利甚微,所以必须开拓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