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公主殿下。”
正要出宫的秦烈,见到宫女拥簇下走来的赵金奴,也只得停下脚步,颔首作揖行礼道。
头戴直角幞头,身穿紫袍冠带,腰间挂着亲王佩戴的玉鱼袋,脚穿乌头金丝靴的秦烈,当真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
赵金奴寡居多年,十五岁便嫁给了卧病不起的曹晟,十年间只能日日守着活寡,若不是她本性端庄,只怕早就红杏出墙了。
对于秦烈之名,赵金奴实际上多年前就听过,毕竟秦烈当初在矾楼,斗酒诗百篇的的盛名,那可是名传汴京的,可以说汴京城的原住民,就没有没听过秦烈名号的。
作为一个皇家公主,赵金奴的父皇赵佶,本就是书画天才,风流天子。
在这样的熏陶之下,赵金奴对于诗词书画,自是也是颇为热闹,甚至可以说精通。
为此,对于拥有词仙人名号的秦烈,她也是内心仰慕多年,只恨无缘相识。
那日秦烈率军入城,铁戈铁马,头戴簪缨金兜鍪,身穿明光铠,身披赤色战袍,高头大马入城的时候,人群中的赵金奴,虽然是第一次见到秦烈。
但却被秦烈俊朗、伟岸的身姿所深深吸引。
为此当她入宫见到嫂子朱琏,得知太皇太后刘氏,准备赐婚,拉拢秦烈之时,原本是没有她的名字的。
毕竟她是寡居公主,又多年没有生育,明显是不符合联姻再嫁名单的。
然而赵金奴为了下嫁给秦烈,给皇太后朱琏提供了一个证据,从而说服了太皇太后刘氏。
从而让赵金奴得偿所愿,被太后太后赐婚给了秦烈为夫人。
面对着秦烈亲和的微笑,温润如玉的气质,赵金奴发现自己的心肝,竟然忍不住便急速的跳了起来。
“公主,这是要出宫?”秦烈抬头之际,见赵金奴脸颊泛起红晕,呼吸都有些急促,意识到她有些紧张不安的他,遂打破尴尬的再次开口问道。
说起来这样的情况,秦烈最近在宫中,已经遇到多次了,一些宫女,见到自己亲和的笑容,经常都会激动的呆立当场。
当然不是被秦烈的帅气给迷住的,而是被秦烈的权势身份所影响的。
如今皇宫内外,谁不知秦烈就是大宋的中流砥柱,当朝第一权臣,没有他支撑,这汴京城都早已经被金人给涂炭了。
“啊,是,不是……”赵金奴刚才发愣,虽然有惊喜的成分,但实际上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这次出宫,是奉了太皇太后的命令,前往益王府给赵棫送信。
虽然赵金奴不知道信的内容,但近来宫中紧张的气氛,赵金奴多少有些耳闻。
隐约中她也听到有宫人在议论,朝中诸王不满秦烈独掌握相国大权,似乎正在密谋,有意拿回秦烈手中的大权,还政与小皇帝赵谌。
但赵金奴毕竟是个妇道人家,虽然出身皇宫之中,但十五岁就嫁入国公府的她,实际上并没有过多接触过政治上的黑暗面。
自是无法窥视其中的奥秘,但本能的她觉得这事,自己无论是告诉秦烈,还是不告诉秦烈,都有些不对。
“既然公主有难言之隐,那微臣先告退了。”秦烈淡淡拱拱手,眼中故意透着几分疏离的冷意。
“妾身、妾身没有……”赵金奴见秦烈不快,心头一震,连忙伸了伸手,表情有些急迫,眼中更是闪过幽怨之色。
“那不知道公主是要走还是留下?”秦烈停下脚步,回头看着赵金奴那娇艳如花的脸颊,水汪汪的大眼睛,也不得不承认她拥有让男人心动的姿色。
要知道赵金奴的姿色,在众多公主之中,是绝对能够排入前三的女子,而且她是那种越成熟,越发充满魅惑的女子。
历史上赵金奴被金人俘虏,初嫁金国宗室大将完颜昌,四十二岁那年因为完颜昌牵扯宫变而被杀。
赵金奴以罪人身份被收入宫中,却得到当时年仅二十多岁的金国皇帝的宠爱,进而连连加封,足见此女的魅力所在。
这也是见惯了美女的秦烈,在第一眼见到赵金奴时,便被她身上那股独有的气质所吸引的原因。
赵金奴身上有股特有的魅惑,一对卧蚕眉下,一双水汪汪的凤目,格外的漂亮,给人一种我见犹怜的独特之感。
“妾身听相国大人的。”赵金奴唯唯诺诺的点点头,跟在秦烈身后,一道走出了宫墙。
“公主去哪里,我送你。”出了宫墙,秦烈霸道上前牵住了赵金奴的芊芊玉手。
赵金奴的手掌微凉,被秦烈握住之时,明显有些紧张,几次想要抽出,却都没有得逞。
“相国大人请自重。”赵金奴虽然喜欢秦烈,但这会毕竟还未下嫁过去,如今又在皇城脚下,被秦烈如此轻薄,自是颇有些恼怒。
“是我有些唐突了,吾本以与公主心心相印,原来是我自多多情了。”
秦烈自嘲一笑,松手道:“既然公主对我无意,某这就去告诉太皇太后,让她收回成命,为公主另择夫婿。”
说罢秦烈就要转身想宫门走去,面对秦烈如此的变脸速度,赵金奴一时也惊呆在了当场。
刚才她只是出于女子的矜持,认为不该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亲近,毕竟她们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