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一直生腿放进去的……也就是说,蟑螂腿之前烹饪过
……
刘梦然的手紧握,坚持是吃面的人放进去的。
要不我,她的店里,怎么没有蟑螂的其他尸首?
但是,按道理说,若是人为的,肯定是抓一只蟑螂,掰断腿直接放进去吧?
工商局的同志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消费者遇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生产经营者赔付,而且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不得推诿,赔偿金是消费金的三倍到十倍之间。”
刘梦然反映了自己怀疑的情况,工商局的人不会管。
毕竟牵扯到这些,就是警察局的事。
三个部门站在店里,生意一下子就停了。
这个损失,不只是一百块。
但刘梦然也不能妥协,她坚持自己怀疑的情况:“王警官,我们诚实经营,没想到,接二连三的发生这种事情,而且,每一个人都恐吓我们,狮子大开口,要求我赔偿,一次又一次,这分明就是有人特意在背后搞鬼,我要报警抓。”
她的意思是要王承抓住这个来店里吃饭的人,只要用点手段,对方一定会把后面的人供出来的。
但是警察局不是刘梦然开的,有这样的怀疑,王承也只能把人带回去问话,而不可能立即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