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知道,沈时安不敢。
但是此刻,他已经被架在了这里,不应战就是怂,会让支持他的粉丝们失望,应战就是输,输了就丢了名誉,很丢脸。
所以此刻,对沈时安来说,一根筋变成了两头堵,进退都难。
林晚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她倒要看看,沈时安究竟会怎么应对。
因为心情好,所以林晚也就放得开,吃完爆米花,喝完了果茶,拉着陆瑾去吃饭。
林晚想,陆瑾从小就是高高在上的少爷,应该没有吃过人间烟火,所以,林晚就带着他去了最有烟火气息的地方。
路边的烧烤店。
天还没黑,吃烧烤的人不算太多,但有些人已经喝上了酒,吹上了牛。
“当年,我跟陆氏集团的陆瑾,那可是拜把子兄弟,”一个喝多了酒的人在那里吹,“可惜这小子忘恩负义,发达了就把我忘了,不过忘了就忘了,真兄弟不计较这些,咱只盼着他好,你说对不对?”
“那可不是咋滴,想当年,我还帮过陆瑾呢,他说要给我一亿美金,被我拒绝了,咱帮人,不图回报!”
“老弟,你也是个实在人!”
“老哥,你也不差。”
“来,干杯!”
在他们身后,陆瑾听的皱起了眉头。
什么拜把子兄弟?
他连朋友都没有,跟谁拜过把子?
林晚听着他们吹的牛逼,忍不住笑了起来,“陆总,别跟他们一般见识,喝醉的人都这样。”
“我喝醉的时候就不这样。树胶”陆瑾回过神,看着菜单。
“你喝醉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的?”林晚很好奇。
“睡觉。”
“你怎么知道?”林晚问。
“别人告诉我的。”
“不过我挺好奇的,”林晚笑着,“什么事会让陆总喝醉?”
陆瑾的颜色暗了几分,不过很快又明亮了起来,“过去了,都过去了。”
四年前,她与沈时安订婚那天。
虽然没有很盛大的订婚仪式,但,那天她穿着纱裙,脸上带着笑,眼里,只有沈时安。
那天,陆瑾第一次喝醉。
他忘了自己是怎么回家的,醒来的时候,自己在床上,衣衫不整,狼狈极了,而且,他还买下来满城的玫瑰花,这些花都堆积在自己的屋子里,以及院子里,还有货车上。
那以后,他颓废了好多天,但最终,他还是选择去面对。
毕竟,她还没有结婚。
就算结婚了,也还没有过完这辈子。
万一她不幸福,万一有人欺负她,万一沈时安不能保护她,那她怎么办?
他不想看她难过。
他想用一切的办法让她笑,哪怕……哪怕她永远并不知道他是谁。
“陆总?”林晚看到他在发呆,“陆总?”
陆瑾回过神。
“要吃什么?”林晚看看他的神情那么哀伤,心想,他大概是想到以前的不愉快了吧?
“什么都好。”
“那我就点自己喜欢的了,”林晚笑着看向他,“以前,我经常跟我爸爸来吃烧烤,爸爸说,人间烟火能赐予他灵感,底层的劳动人民才是坚强的。”
陆瑾看了一眼身后的大哥,“也是最能吹的。”
在林木的身边,林晚总是像个长不大的孩子,一切都听从他的安排,而林木仗着自己是父亲,自然也就揽下了她的一切。
林木觉得有危险的东西,不允许林晚靠近,他觉得对她不安全的人,也阻止林晚认识,很不幸,陆瑾就是那个不安全的人。
林木知道陆瑾,也知道陆瑾的心思,正因为知道,所以他才不允许陆瑾靠近林晚,所以这些年,林晚一直不知道有陆瑾的存在。
不过,陆瑾也不在乎。
他知道自己大概永远无法跟林晚在一起,可这不重要,重要的,他能在她需要的时候帮她一把,就可以了。
如今能用真面目出现在她身边,守着她,护着她,对他来说,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林晚点了超级多的菜,等烧烤上来,她先让老板打包了一多半,这是给黄大红的宵夜,回家在微波炉或者烤箱里加热一下,味道一样好。
林晚递给陆瑾一个羊肉串,“吃吧。”
陆瑾略微皱眉,看着周围人都是直接放在嘴边吃,吃得满嘴都是油,这样未免显得太粗鲁了,所以,陆瑾用筷子将羊肉从签字上弄下来,然后用筷子夹着羊肉吃。
“陆总,你不能这么斯文,”林晚拿起一串,“这样吃!”
直接用牙齿咬着肉,然后签子一拉,肉就进了嘴里。
陆瑾还是觉得这样不太符合规矩。
从小他就被教授礼仪,这样的场景,实在跟他的认知有很大的不同,不过,既然林晚喜欢,那他也顾不得什么礼仪的。
于是,陆瑾学着林晚的样子,用净白的牙齿咬着肉。
林晚看着他的样子,心里不由得差异,她还是第一次见有人把撸串能撸得这么优雅,这么好看的。
看着他整齐干净,又白得晶莹剔透的样子,林晚甚至还是觉得,那些被他咬的羊肉真是上辈子烧高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