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点点头,虽然面无表情,内心却异常刺痛,自己从后世穿越过来,知晓历史上发生的许多重大事件,那些异族人只要侵略到中原大地,都会给这个民族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自己虽然不是愤青,却有很强的民族情结,自己现在还很弱小,暂时不能为这个民族做点什么,既然自己穿越过来了,那就一定要为这个民族做点什么,所以自己前期要打好基础,决不能早早的就死了,有句话叫做猥琐发育,很有道理,那自己还是先苟住,可不敢像前几天那样,在李元吉面前差点将自己玩死。
忽然,不远处传来牲畜的惨叫声,王远转头看去,只见几个大唐士兵正在宰羊,十几只羊被牵在空地上,一字排开,等待宰杀。
马震说道:“这个部落数千头牛羊,一头没少,全部被我们缴获,看来兄弟们今天有口福了。”
王远点点头,回想了一下昨天见到的牛棚羊圈,牛少了点,大约一百多头,羊大约四五千只,看着虽多,但在这一千多人的部落,却是非常穷了,难怪要到大唐去打秋风,这个冬天总不能全靠吃羊过冬吧。
王远拿起和马震交换的横刀,递还给马震,说道:“马大哥,你的这把刀被我砍的好几处都有缺口和卷刃了,回头还要重新打磨修复,我那把刀材质不错,就送给马大哥了吧。”
马震心中一喜,推辞道:“不可,马某怎敢夺人所爱?小郎君还是拿回去吧。”
说完,马震就将砍刀递给王远,脸上满是喜爱和不舍。
王远又推了回去,说道:“我见马大哥用着这把刀非常顺手,也能发挥出此刀的威力,所谓宝刀赠英雄,此刀也正好找到了最适合的主人。马大哥,你就不要推辞了。”
“如此多谢小郎君了,以后若是有人欺负小郎君,尽管言语一声,马某定提刀砍了他。”
马震先将自己的横刀收下,武器虽旧,却也不敢丢弃,双手抚摸着砍刀,一副爱不释手的模样,这把砍刀砍了那么多人,砍废了多把突厥人的兵器,到现在刀口还完好无损。
王远摇摇头,脑海中浮现了一个画面,仿佛看到马震提着砍刀,在街上追杀砍人的场景,差点笑出声来。
忽然想到了什么,马震从腰上解下一把横刀,递给王远,说道:“小郎君,这把刀是我在那突厥首领身上找到的,不算太重,或许你用着能顺手,不如你拿着防身吧。”
“如此甚好。”
王远接过横刀,抽出来一看,刀身散发着银光,屈指一弹,发出一阵龙吟声,确实是好刀,看样式是大唐的制式横刀,不知道那突厥人是从哪里得来的。
两人正饶有兴趣地看着宰羊,薛万彻走了过来,问道:“贤弟,睡醒了?”
马震连忙拱手行礼:“薛将军。”
王远也拱手道:“薛兄。”
薛万彻摆手道:“兄弟们不必多礼。”
说完从身后亲兵手中拿过一件皮裘,递给王远,说道:“这是在突厥首领尸体上缴获的,价值不斐,就送与贤弟吧。”
王远摆手道:“薛兄,那首领可是马大哥射杀的,不如送给马大哥吧。”
“不可!”薛万彻和马震异口同声。
“为何?”
马震解释道:“此战过后,领完军功,我等就要做回平民百姓了,我大唐虽说不限制百姓的穿衣,但却规定有些衣服不能穿的,还有些规矩是从前朝传下来的,这件皮裘及上等皮毛,颜色棕黄,不是我等平民百姓能穿的,小郎君乃读书人,自然可以穿。”
“如此多谢薛兄了。”王远接过皮裘,伸手抚摸着皮毛,入手柔软顺滑,能够感觉定是上品,可惜自己不懂皮草,于是问道:“薛大哥,这是何种动物的皮毛?”
薛万彻说道:“此乃棕狐皮,看大小,恐有四只拼接起来,且是最好的部位,毛色和长度一致,做工精细,是不可多得的精品。棕狐虽常见到,却极难捕获,此皮裘价值至少千贯。”
王远说道:“如此贵重,不需上缴吗?”
“不必,齐王不会说什么的。”
王远点点头,看来史书上提到李元吉经常纵兵劫掠也是事实,在他镇守并州之时曾言:“本王宁可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打猎。”带领士兵打猎期间,钱踏农田庄稼,纵容身边人抢掠百姓财,境内的牲畜家禽几乎被抢夺一空,站在大路中间放箭射人,看人躲箭,以此为乐,后来丢失并州,却将责任推给了手下窦诞。
在丢失并州后,李元吉收敛了许多,倒也打了许多胜仗,本性难移,使他又开始骄傲自满起来,等膨胀到无以复加的地步,等待他的就是死亡。
天让其灭亡,先让其疯狂。来年就是李元吉疯狂的时候!
薛万彻一直是支持隐太子的,现在还不知道李元吉的野心,还以为李元吉也是支持隐太子,他性格耿直,没有心眼,脑子一根筋,不撞南墙不回头,所以对李元吉也是忠心耿耿,但李元吉却并没有将他视为心腹。
“报!”
王远正想着,突然一道喊声将思维拉了回来。
一名士兵跑到薛万彻近前,抱拳道:“将军,东南方向发现突厥斥侯在活动!”
薛万彻命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