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林楚歌早已然接受了那个残酷的事实,然而如今在从路世骁口中再度听到娇姐已然去世了的消息时,林楚歌还是感觉心中一阵没由来的抽疼,情绪也随之低落了下来,只能点了点头,低低地从鼻腔里应了一声:“嗯。”
他并没有马上安慰她,只是耐心地等待了几分钟,见她终于缓过神来般,抬起眼来望向自己时,才伸手揉了揉她的头发:“死者已逝,生者更应该好好地活着。”
她深呼吸了一口气,望向了他的眼睛,尤其诚恳地轻声说道:“路世骁,谢谢你。”
其实依照他们之间的关系,说这句话的确显得太过生分了些。然而此时此刻,她望向他的时候,却也真真正正地只想对他说一声感谢。
感谢他总是能够在自己最为彷徨无助的时候出现,给予自己最为需要的帮助。
感谢他能为自己挡风雨,也感谢他能为自己递手帕。
感谢他如此温柔妥帖,细心呵护,让她这个原本命贱如蝼蚁的人,也终于能够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值得被疼爱,值得被关怀的人。
她迄今为止生命的所有价值,皆是他一手创造。
然而这些话,她到底是不好意思直接说出口来的,最终也只能够简化为三
个字:谢谢你。
但她知道,他一定能够明白。
“我们之间不谈谢字。”路世骁笑起来,而后又难得狡黠地冲着她眨了眨眼睛,玩笑道,“反正已经是是一条船上的人了,是不是?”
林楚歌怔忪了片刻,而后终于真心实意地笑了出来,对着他用力地点了点头。
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啊……
娇姐的葬礼举办在三天后。
娇姐当初婚礼时规模尤其宏大,现场人潮涌动,络绎不绝,但葬礼却是举行得极为低调,除却娇姐的十几个圈内好友以外,没再请那些无关紧要的人士。
娇姐一生爱美,故离开的时候,也是穿着她最喜爱的那件婚纱,头发也如同几天前婚礼那般整整齐齐地盘好,妆容精致得毫无瑕疵,红唇鲜艳,好似只是在玻璃恒温棺中静静地睡着了一般。
林楚歌同样身着当天的伴娘服,将重新扎好的一束新娘捧花放在她的胸前。
娇姐向来爱一切明艳灿烂的颜色,最讨厌黑色等一切暗淡的色彩,总说她一点都看不出那些暗色调的高级感来,小姑娘每天穿得愁云惨雾的在她跟前晃悠,只会让她看着头疼。
思思初进公司时,跟一切想要彰显个性的年轻人一样,喜欢穿黑白灰,被娇
姐一通教育后还是摒弃了那些灰扑扑的色彩,也学着开始天天将自己穿得像朵迎春花,这才使得娇姐笑逐颜开。
所以在她的葬礼上,所有知根知底的好友都没有再穿传统的黑色,只想要在这最后一刻也能够让她开心。而葬礼现场,也摒弃了传统丧葬所摆的菊花,换成了各色各样灿烂的玫瑰和香水百合。
一时间,诺大的悼念厅也好似婚礼现场一般花团锦簇,充满着活泼的色彩。
陈林伤口尚未痊愈,在傅彬的搀扶之下坚持到了场,望见灵堂时,只不由自主牵扯出些笑来,轻声道:“娇娇会喜欢这样的。”
林楚歌微微笑了笑:“我原本还担心您会觉得我们在葬礼上这样胡闹太荒唐。”
毕竟陈林往日里作风是个典型的古板中年人,连衬衫的扣子都要扣到最上头的一个。她们瞒着他布置灵堂现场的时候,早便已然做好了会被陈林叱责的准备。
“怎么会。”
陈林摇了摇头,稍稍用了些力气,挣脱开了陈林的搀扶,继而一步步地走向了鲜花中簇拥的水晶棺,望着里头的人,眼中满是眷恋,一边轻声道:“她之前就跟我说过,不喜欢希望在黑暗寒冷的地方长眠,她想要在阳光、鲜花……
你们做得很好……谢谢你们,谢谢你。”
他连续重复了好几遍“谢谢你”,这才闭上了眼睛,似乎是陷入了长久的回忆之中。
回忆是那样的美好,睁开眼睛所需要面对的现实,却又是那样的残忍。
林楚歌无意打扰,只往后退开了几步,让他和娇姐好好相处一会儿。
他们的婚礼时因为娇姐身体不适,只匆匆走了流程,如今在葬礼时,总该好好地说会儿话了。
考虑到娇姐生前也不喜麻烦,所以虽然灵堂布置用了很多心思,但葬礼的流程却很简单,并没有太多的规则礼仪。
在火化拿到骨灰后,林楚歌一行人陪同陈林来到墓园,将娇姐的骨灰盒放入墓地。
林楚歌将一束玫瑰花放在娇姐的墓前,坐在了前头的蒲团上。
墓碑上的照片选用的是娇姐的婚纱照,正在对着镜头大笑,眼眉嚣张,红唇张扬,因为面部肌肉拉扯过度的缘故,表情看起来其实并不算完美,但娇姐当初却最喜欢这张,说这才是最真实的她。
所以,在选用照片的时候,他们也初期统一地使用了这张。
林楚歌盯着那照片良久,这才笑起来,如同往日里一起聊八卦唠家常般轻声道:
“娇姐,您还记不记得,你当
初说许婧怡如果不给六万六以上的礼金,就一定让安保赶她走么?我帮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