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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我不想喜欢他了(1 / 2)

天色渐晚,热气消散,这才有了几分入秋的实感。

瑟瑟秋风里,霍晚绛仿佛听到了心脏一点点碎掉的声音。

有她的,也有凌央的。

今夜不能是心碎的时候,她吸了吸鼻子,把喜糖摆到案面。

糖纸十分精致,染就成刺眼的大红色,还加以金箔装点在篆体的“喜”字上。

凌央瞬间清醒了大半,猩红的双目一潭死水般盯着案上喜糖:“霍晚绛,你当真是吃不得半点亏,还能想出这个法子气我。”

霍晚绛却将喜糖推得更远,明晃晃摆在他跟前,只差没直接塞他嘴里。

眼见屋内二人气氛不对,阮娘慌张进屋,好言道:“郎君误会了,女君今夜前来,一是为了劝酒,二是有要事告知您。”

凌央已是醉得浑身发软,单手托着腮,懒洋洋问着:“还能有何要事?”

阮娘想起霍晚绛路上的交代,忧心不已:“今夜婚宴,女君打探到,陛下有意将您以庶人之身贬去幽州或岭南,想来就是这几日,女君望您早做准备。”

至于卫骁身死一事,霍晚绛怕刺激到凌央,不打算告诉他。

迟早,他自己会知道的,那时会如何等到那时再说吧。

凌央冒了一身冷汗,彻底清醒,身姿也随即端正起来。

霍晚绛撺掇好复杂的心情,趁他思忖,捧起他未饮下的那杯烈酒,当他面仰头一饮而尽。

算是接过了他递来那杯。

她将空杯对准凌央,再无一滴酒水滴落,随后站起,微微向他福了福身,扭头离去。

如何考虑未来是他的事,她不会说话,便不必多劝了。

……

进了屋,关好门窗,阮娘坐到霍晚绛身畔,语重心长:

“年轻人还没到万事看透的年纪,等你们到我这个岁数,就明白人之一生不单是为情爱、为自己而活,有更多的羁绊和牵挂要考虑。天下有情人大多无法圆满,更有不少盲婚哑嫁的,你好歹还对郎君知根知底。”

“他那些话着实伤人,但日子终究是你和他在过,往后还要继续过下去,除非你与他和离,可眼下你还和离不了。许多高门夫妻都是在搭伙过日子,遑论平民百姓?你暂时忍一忍,早晚有一日他会与你生儿育女,有了孩子,日子一变,你的想法就会变了。”

不知是不是方才那杯烈酒作祟,霍晚绛现在乱得头脑发热,什么搭伙不搭伙、孩子不孩子的,她都不想考虑。

苦涩自胃部、心口一路蔓延到喉头,她动了动发麻的嘴皮,千言万语堵在嘴边发不出半个声响。

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让她恨极了身体的残疾。

身患残疾,就不配被爱么?

最终,她缓缓给阮娘比划着:【阮娘,我不想再喜欢他了。】

喜欢一个人本该是世间最快活的事,为何却让她遍体鳞伤、血肉模糊。

喜欢一个人,就一定要面目全非才称得上一句可歌可泣?

凌央是只撞了南墙也不愿回头的船,她从前就追不上,往后更不必去追。

霍晚绛是被阮娘养大的,说是她的亲骨肉也不为过,她何时见过霍晚绛一片死灰不可复燃的神色。

安慰的话没出口,二人甚至还没在榻上坐热,门外又传来于问惊恐无比的声音:

“女君!阮姑姑!出事了!求求你们再替郎君跑一趟外出请医吧,再晚些他就没命了!”

阮娘瞳孔一震:“请医?又出什么事了?”

难不成是被喜糖刺激得一时想不开寻死觅活了?这个凌央,成天就知道给霍晚绛寻麻烦,一点不让人省心。

想是这般想,阮娘却开始匆匆穿衣:“别急,我去看看。”

她想让霍晚绛留在房内,霍晚绛比她还先一步穿好衣服。

阮娘眼疾手快拦住她:“女君,你身体不适,就不用去了。”

这孩子打小就要强,若是让凌央瞧见她大哭后的失态模样,指不定事后又后悔。

霍晚绛却是神色如常,粗略地拿帕子擦了擦脸,提灯外出。

公私要分明,喜欢凌央太累了是真,但不至于让她见死不救。

去往正门路上,阮娘仔细询问凌央病症:“郎君可是饮酒过多伤了脾胃?没吐血吧?”

于问哭得快要背过气:“非也,郎君发病不是因为酒水,是因为女君留下的那包喜糖!里面怎么会有莲子糖呢……呜呜。”

喜糖?

阮娘停下脚步:“小小莲子,何以致命?”

于问:“郎君打小就不能吃莲子,一吃莲子,轻则身上起红疹,重则喉管发痒肿胀以至不能呼吸。太医说过,吃多了会危及郎君性命。”

霍晚绛以前往东宫送过吃食点心,甚至有好几次都送了带有莲子的。

没有一次,东宫的人告诉她不得再送的,更没人告诉她凌央吃出过问题。

他们每回都说凌央认认真真吃完了,还夸赞她手艺精巧,让她多送。

宫中贵人饮食用度都极为严格讲究,更不能轻易在人前暴露口味,霍晚绛可以理解。

只是多送这事……

不像是凌央会对她说得出来的话,想必又是霍素持的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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