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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旧友(1 / 2)

其实,沈阔去千红窟,一半是好奇,另一半则是为了寻人。

沈阔想办个专供贵公子们玩乐的赌坊,不像寻常赌坊,在他这儿,至少十两银子才能下一注。

这样一个赌坊,最适宜在扬州和京城这般遍地都是金银的地方开张,沈阔有经验,也不缺银子,却缺了最要紧的——人脉。

首先,赌坊要同官府打好交道,不然对家有一万种法子整死他;其次,开张后第一波来赌坊的客人至关重要,只有富家子弟才能引来富家子弟,而后渐渐打响名头;最后,一帮子有身份的人过来,若起了冲突,没个人镇场子是绝不成的。

是而,沈阔去了千红窟,又恰好遇见了林正铎。

林正铎虽油滑,却不蠢,手上掌管着几个铺子,商场上也算有些经验,又是左佥都御史的庶子,不说多高,寻常贵人至少得卖个面子,是而,沈阔选定了他。

可眼下,林正铎仍有顾虑,毕竟沈阔是个才满十三岁的黄毛小子呀!

沈阔也不急,在绛云斋里同他慢慢谈,直到婢子上来添了三四道茶水,二人才敲定了。

正铎心中惊叹,别瞧这沈阔一股子奶气,真是天生的生意人,什么都考虑到了,甚至连康宁街的人流最佳的位置也探明白了,他手底下人也正商谈买卖铺面相关事宜。

正铎几乎不必费什么手脚,只需出一成的成本,再遣人去官府办个文书,最后带一帮子狐朋狗友过去照顾生意,便能分得三成的利润,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儿!他自然欣然同意,到后头甚至热血冲头,在屋里踱了好几圈,恨不能冲着西墙来上几拳。

沈阔谈成了生意,自然也高兴,一时便忘了形管不住手脚,时不时翻翻案头的书,再逗弄逗弄竹笼子里的鹦鹉,俨然把这儿当成了他自个儿家。

直到婢子再来添茶时,他无意中望见那婢子腕子上一虾扣银镯子,忽而想起一件要紧事,他还欠着林家四小姐一对儿镯子来着,那时他允诺过,往后再见,便用镯子换她一百两银子。

……

鸿雁斋中,容瑾捧着个紫铜八角手炉,缩着脖儿像只猫儿似的趴在书案上,津津有味地看一本游记,忽听得门口有脚步声,她猛地直起腰做端庄淑雅状。然而动作慢了一步,到底叫红袖瞧见了。

红袖打帘的手僵住,神色忽而一肃,走到装模作样的容瑾面前,道:“小姐,奴婢听闻孔妈妈眼下正教五小姐六小姐规矩,您平日里闲着,不如去看看?”

容瑾笑嘻嘻地望着她道:“不必了不必了,我已出师了,嘿嘿。”

“方才二爷遣人来叫您过去,说是您的一位旧友来探您。”

旧友,她有哪门子的旧友?

容瑾不得不恋恋不舍地丢开书起身,任由红袖为她披上白狐里大红羽纱面斗篷。

红袖还在她耳边唠叨个不停,说什么站相坐相,尤其在外客面前,不能失了礼数等。

容瑾只觉耳侧都是蜜蜂的嗡嗡声,她一时烦躁便点了雀儿的名,让她陪着过去。

然而到了绛云斋门口,她才恍然记起,正铎正打着雀儿的主意,把她带过来,恐怕才熄灭的火星子又要燎原了。

可来都来了,她只得让雀儿在外头等,她自己随着婢子进了绛云斋。说是书斋,其实里头书却不见几本,多宝格、珍宝柜倒有三四面,其上摆着他从各处淘来的奇珍异宝和一些小玩意儿,容瑾打眼一瞧,正望见摆台上摆着三四个骨做的骰子,四角镶银,点数则是用小珍珠嵌上去的。

容瑾走过明间,往梢间去,撩了翠萝帘子,正对面迎上一位锦衣公子。

此人一身冰蓝色窄袖锦袍,锦袍下摆镶两道两指宽的白狐毛,腰间系一天青色绣花鸟虫鱼的鸾带,垂挂着一通透的圆形玉玦。

他较她还高个半寸,唇红齿白,面相却略显阴鸷,瞧着像哪家十五六岁的哥儿,只是,面上又还一团孩子气。他的眼眶并不十分深邃,然双眼深如幽潭,下颌略尖,可因尚未长开,并不显凌厉,两颊甚至还有几分奶气,看着又像只有十二三的年纪。

难道此人便是所谓的旧友?容瑾将他上下一通打量,觉着是有些面熟,可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沈阔笑得咧开嘴,露出一口编贝般的洁白的齿,他朝容瑾一个拱手,“姐姐不记得我了?”

他这句“姐姐”像是块冰凌子,钻进她耳朵里,融化了,她顿时激得醒过来。

容瑾眉心急跳,姐姐?

于是她将他再是一打量,眼中渐而绽出异样的光彩,“是你?”

“正是我,”沈阔从袖间掏出一墨兰色绣双窠雁的手帕,揭开,是一对田黄玉镯,玉质温润,有蜡样质感。

当日在卢家满月宴上,容瑾因没带够银子,不得不以镯子抵她欠他的一百两银,用的便是那镯子。

只是,容瑾一见那镯子,不由自主便想起当日的糗事,记得那是她头一回来葵水,好巧不巧被这小哥儿撞见了。那时他年纪小,还不晓得那是什么,眼下只怕明白了,也不知他会如何看待她这个姐姐。

容瑾干笑两声,伸手接过那对镯子,“难为你还记得。”

“这怎会不记得,长相平庸的女子我大多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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