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探险队,差点还把联邦和帝国的军队勾了出来。他们派出了不少人等在回程的路上,想浑水摸鱼抢劫,最后还是我们赶走了。”柳尽欢简单地说了这次南区和东区共同合作完成的任务,“这批能源矿石,被火鸟和玫瑰拿下了。”
“战斗应该很激烈吧?你呢,挑战了什么样的敌人?”
“一个b阶顶级哨兵,我用先天真气打碎了他的心脏。”至于打碎心脏之前,那些弄碎骨头割破动脉之类的“前期准备活动”,被他主动忽略了。因为这个b阶顶级哨兵让他想起了很久之前已经被师父杀掉的敌人,当时才没有能够好好地控制情绪。这样的细节,没有必要让师父知道。
“受伤了吗?”当然,他家师父的关注点也不是敌人,只是他而已。
“没有。”柳尽欢心里很高兴,答得也很自然。
“过来,让我看看。”玉榻上的人显然并不相信他,轻轻一动,扫开了吹落的帐幔。
柳尽欢终于能够真正看见他思念了好几个月的人。不过,尽管这个人这张脸他已经看了无数次,闭着眼睛都能描摹出来,但他的目光还是像几年前第一次看见从救生舱里走出的师父一样,完全控制不住地定住了——不仅是柳尽欢,相信任何一个人看到这个人,都会忍不住发呆发愣出神。
那是一个穿着广袖长袍,披散着长长黑发的俊美少年。黑发如瀑,白衣胜雪,翩翩动人,眉眼无比精致,皮肤洁白剔透,由内而外散发出一层柔光,连每一根头发丝都是完美无瑕的。他就像是那些从几千年几万年之前的岁月里走出来的活生生的传说人物,看起来和星际时代格格不入,但是又很奇妙地并不突兀。
如果是第一次见面,没有人会注意到他完美的五官。因为这个人就像是一团圣光,能够牢牢地抓住每个人的视线,根本没有人愿意挪开目光。
如果用最苛刻的标准给颜值打分,普通基因修复手术培养出来的美人能拿到六十分,柳尽欢能拿到八十分,而这张脸毫无疑问一定是一百分,甚至是远远超越了一百分的存在。
“尽欢?过来。”沈回川挑起眉。
柳尽欢好不容易才回过神,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当沈回川给他诊脉的时候,他又情不自禁地盯着那只完美漂亮的手。修长的手指搭在他手腕上,红润的指甲上带着半月痕,连手指尖都像是长得格外好看。
然后,他就听见耳边响起了叹息声:“洗髓伐筋,重塑道体,清除体内污垢之后,修真界的每一个人都会变成这样。你要是连这一点定力都没有,我真怀疑你的道途能走多远。”
偶尔也会替徒弟担心的师父觉得,自家徒弟什么都好,就是对皮相没有什么抵抗力,说不定以后会栽在“美色”上头。当然,这也许和他见识太少有关。如果见惯了修真界的人,应该就不会这么容易动摇了。
柳尽欢则表示:“师父和别人不一样。我觉得师父的道体一定是最完美的。”
“那是因为你没见过其他人。”沈回川说。而且,这具身体并不是他的,清除污垢重塑道体的时候,让他费了不少时间和心思。如果单看脸的话,他原来的容貌反而更出众一些。不过,在修真界里,光是比皮相,比他更好看的人也有不少,他也不太在意这些。
“就算以后见到了,我一定也觉得师父是最完美的。”柳尽欢微笑着继续坚持。自家的师父,肯定比任何人都完美,比任何人都强大。内心里,他不容许任何人怀疑这一点,就算是师父自己也一样。
“果然进过救生舱,经脉的伤还没有修复好,就急着出来了。”沈回川站起来,推着徒弟一起在外间的蒲团上坐下来,用灵气给他疗伤。徒弟现在已经是先天武者境界,还停留在把灵气压缩成灵液的阶段。一个c阶顶级哨兵,越过整整一个大级别去对付b阶顶级哨兵,不受伤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