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墨霆微微颔首。
刚才他和伍大打了一场,试探出对方其实身手不弱,力气也大,只是由于太饿,拿不动斧子,才砍不动人。
否则,他使出全力,一斧头就能劈碎秦斩的护心盔。
伍大身手好,还重情重义,很得人心,村民们还很拥护他。
让他在北疆军中历练,今后定是一员猛将。
伍大抬起头。
“殿下,亭卒五百人,附近的难民约有两万余。”
“我这就去通知村民,把愿意去北疆的人,集合起来。”
“我还有个弟弟,是袁家军中负责饲养驿马的驿马监,我能不能带他一起去北疆。”
萧墨霆剑眉一挑。
“你这里还有马匹?带本殿过去!”
难民有不少老弱病残,有马匹,更方便!
伍大连忙带路。
不远处有一个驿站,马厩里拴着一百多匹驿马。
没有水,马儿们只能吃干草,全都瘦成一把骨头,无精打采。
要不是私杀驿马是抄家的死罪,附近的村民们都杀马吃肉了。
萧墨霆看一眼驿马,眉头皱起。
驿马们太瘦了,还有气无力,恐怕还没到北疆,就在半路上死掉。
就在这时,面包车里忽然涌出十几个麻袋。
麻袋里装满了喂马的豆粕。
衣柜上,有白薇的留言。
“水和饲料管够,拿给马儿吃饱,把马匹全带走!”
萧墨霆说不出话。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感觉。
他觉得,不管自己做什么,神女大人都能知道。
她好像能跟他心意相通……
萧墨霆心中一动,耳朵根泛起了红晕。
伍二跑过来了,抬头一看,顿时惊得说不出话。
上好的豆粕,那可是顶呱呱的粮食啊!
北疆军竟然拿来喂马!
水槽灌满清水,食槽装满豆粕。
刚才还蔫蔫的马儿们,仿佛打了鸡血一样,争先恐后的冲到食槽前,拼命的吃食、喝水。
伍大走上前,把情况和伍二说了。
伍二稍一犹豫,便痛快地答应了。
人家连喂马的饲料,都是豆粕,足见粮草丰富!
去了北疆,百姓能活下来,马儿也饿不死!
眼看伍家兄弟感情深厚,萧墨霆改变了主意。
“伍二带着马匹,领着村民们前往北疆。”
“伍大随我一起,前往盛京。”
他留下伍大,当作人质。
秦斩拍了一下伍二的肩膀。
“你负责把村民们带过去,要是殿下的行踪泄密,你大哥就得死,你们也活不了。”
伍二连忙跪在地上,表忠心。
他不傻,加入北疆军,比在这儿当个马夫更有前途。
……
夕阳西下。
伍二集合了附近村里的村民,牵着吃饱喝足的驿马,浩浩荡荡地踏上了北上的路程。
村民的数量,大约有一万五千人。
周围的村子全都荒了,还经常有盗匪抢劫,已经死了很多人,剩下的村民们都在苟延残喘。
兵荒马乱的年代,大家不在乎去哪里,只想活下去。
镇北王承诺他们,到了北疆,他们都有地可种,有事可做,还会选出青壮年男子,加入北疆军!
不少青年一听就兴奋起来。
北疆军的待遇,他们全都看在眼里,比袁家军好十倍,他们想参军!
伍二带着村民,往北疆出发。
五菱面包车队,继续沿着驿道,全速前进,向盛京驶去。
夕阳落下,又升起。
从北疆出发的车队,日夜不停,行驶了四天五晚。
终于!
“殿下,盛京城到了!”
萧墨霆一下子抬起头,看向夜幕下远处的皇城!
他心潮汹涌,喉咙发涩!
这是他出生的地方!
离开京城十几年,萧墨霆从来没有被允许回来过!
随着他的视线,白薇也终于,看见了大梁国的国都!
夜色下的盛京,恢弘巍峨!
灯火辉煌,一层又一层的楼宇,鳞次栉比,气势磅礴!
比起北疆的冰冷严寒、雁南关的干旱荒凉,繁华又和平的盛京,仿佛是另一个世界。
萧墨霆身后的北疆军,已经看呆了。
他们生在北疆,也从未见过,这么繁华的城市。
“盛京真大啊。”肖大宝满脸羡慕,忍不住脱口而出,“还修得这么华丽,就像天宫一样,我要是在这么漂亮的宫里,住一天就好了。”
萧墨霆回过神,口吻淡淡。
“都是民脂民膏堆砌出来的,自然豪华漂亮。”
一句话,顿时让一群北疆军回过神。
盛京的繁华,是建立在百姓、还有士兵们流血流汗的基础上!
他们在边关拼死打仗,贵族们在盛京歌舞升平!
萧墨霆转过身,沉声说。
“没关系,总有一天,我们会打下这座江山,拿回这个天下!”
声音掷地有声!
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