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说着,沈黎就进了绣坊。
掌柜的瞧着两人进来,立刻就热络地迎上来:“两位客官赶巧儿了,小店刚刚上了新的布帛。”
他很有眼力劲儿,直接带着沈黎和霍煜来到贵价货面前:“这是才到的,上好的蜀锦,夫人若是用它来给公子做衣裳,公子穿在身上暖在心里呢!”
沈黎倏地红了脸:“掌柜的,你误会,我只是……”
“她没打算给我做衣裳,只是想绣个帕子。”霍煜并不解释,“请掌柜的找些锦缎和刺绣用的东西。”
掌柜的尴尬地点点头:“诶,好勒!”
“你为什么不解释?”沈黎的脸红扑扑的,就像天边的海棠花那般娇嫩。
“为什么要和外人解释,买完赶紧回去,你不是说南镇抚司安排了人往这边来,说不定是来抓人的。”
沈黎一下子就想到了骆檀朝:“朝朝姨呢?”
六年前,先皇后殉情而亡,骆家也动荡不已,好些和先皇后有关的人全都落了大狱,虽说骆家后面熬过来了,但也伤了元气。
从此便从朝堂里退了下去,甚至还从上京城迁回了祖籍北境,干回了老本行,养马。
骆家要是养寻常的马匹都还好,偏生骆家是靠战马发家,从而入仕。
所以当骆家返回北境后,齐帝就让他们送了骆亭书来,表面上入朝为官,厚待先皇后的母族,实际上却是用于掣肘骆家的质子。
“你不必担心她,她进城就溜去买药材了。”
别看骆檀朝天天没心没肺的,但脚下功夫好的很,鲜少有人能抓到她,整日神龙见首不见尾的。
所以霍煜从来不担心她。
掌柜的取了些适合男子做锦帕的布料来挨个介绍,但却被霍煜拒绝了:“用海棠色吧。”
沈黎道:“你之前的锦帕不是月白色吗?”
霍煜嘴角勾了勾,扯出沈黎并不懂的笑意:“我忽然觉得,海棠和梨花很配。”
“随便你吧。”
反正也不是她用,不过霍煜一个大男人,用那么娇媚的海棠色,当真是古怪。
掌柜的找了上好的海棠色蜀锦,又配了女红的针线和其他工具。
买完这些,两人走出绣坊,霍煜问:“累吗?”
沈黎摇摇头,倒不是逞强,她的确不觉得累,虽说这一路挺赶的,但好在她提前做好了准备,不像李家那般大包小包的,又在途中和霍煜置气,搞得狼狈不堪。
“我陪你逛完了,你当还我一个人情,陪我吃个饭。”
沈黎其实没那么多时间,她看了下秋见手里的东西,想着最近还要挑灯夜战绣手帕,心情就有些烦闷。
但霍煜这只老貔貅,最讲究银货两讫。
她也不想欠他人情:“吃什么?”
“郡主猎野兔的本事不错,不如抓只野兔尝尝?”
沈黎皱了下眉,仰头看着已经布上了一层阴霾的天空:“天快黑了。”
“山野之外的东西,都是昼伏夜出,不去瞧瞧猎猎,倒是可惜了。”
一边说,当真就往城门口的方向去。
宁州城并不繁华,才堪堪入夜,小摊贩们就挨个地出城去了,大部分都是城外的村民,这几日田里还没有收成,就做些小工卖点手工玩意儿赚钱养家糊口。
越是往外走,就越是离烟火气越远。
沈黎有些冷了,霍煜将身上的大氅脱下来给她披上:“郡主这小身板还不如本王。”
她抬起头,看着他稍显苍白的脸,要是他说话不那么刻毒,她甚至都要忘记他身患寒症,命不久矣。
她将大氅还给霍煜:“王爷还是顾好自己,别到时候和锦衣卫相遇,还护不了自己。”
这个时候出城,除了杀人,还能做什么。
沈黎虽然被父兄养在深闺之中,但朝堂之上的明争暗斗,波谲云诡她也是耳濡目染的。
霍煜笑了笑:“郡主是不是误会什么了?”
“怎么,莫不是王爷当真是想让我猎野兔吃?”
“是呀。”
他眼睛亮亮的,在月华的映照之下,就像装上了满天星河,璀璨无比。
有那么一瞬,沈黎都怔忪了,好似曾经鲜衣怒马的少年回来了那般,可他嘴角勾起的那抹深意无比的笑,让她立刻回过神。
他再不可能是曾经的少年,他能从前太子这种尴尬的身份活到今时今日,少不了的便是阴狠手段。
就像她,从深闺之中走出来,就再不能装傻白甜,当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了。
可和沈黎所想的不同,霍煜当真带着她来到一片野地,也当真是准备了猎野兔的工具。
起初她都怀疑霍煜另有所图,可当她猎到第一只野兔开怀不已地举起叉子时,他已经生了火堆,甚至都做好了要将兔子就地烤制的准备。
沈黎做女红的手艺不好,但处理兔子的手艺好的不了。
她手脚麻利地扒了兔子的皮,也不管自己满手的血污,只是在溪边清理着,再举着用木棍穿好的兔子走到霍煜身边:“我可烤不了兔子。”
“我会。”
火光映在他脸上,将他原本就轮廓分明的脸衬得柔和了许多,就连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