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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刑辩律师(1 / 3)

你可以不相信宿命,因为从量子力学的角度来说,它就是一个悖论,但你或许可以相信因果定律,比如:今天发生的任何事情,一定都可以追溯到它的“前因”,而今天所谓的“结果”,也一样会成为未来某件事发生的“前因”,因果定律或许才是对宿命最好的诠释。

其实有个问题林君一直很不解,当年检察院给关晓量刑的时候是两年到两年半,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却从重给他判了两年半,不是说法院的判罚有误,而是林君不明白关晓为什么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仍然选择上诉,上诉就意味着关晓不认罪,或者说不彻底认罪,那法官依法裁判就不可能给关晓从轻处罚。

关晓最开始的时候,并没有跟林君讲述其中的“内幕”,也就是在关晓出狱后的第二年,关晓才开始把这些事情一一告诉林君。

关晓的辩护律师也是他们老家的人,巧的是他还是谢桂的哥哥,名叫谢昌,谢昌一样优秀,在当时关晓的老家算是一枝独秀的存在,因为那个时候关晓的老家确实出现了很多爆发户,但基本上都是靠“捞偏门”发的家,谢昌也发家了,不过人家可不是靠“偏门”,而是实实在在的“正经”收入,凡是老家谁家出了刑事案件,必定会请谢昌做辩护律师,那个时候老家真的是“乌烟瘴气”,谢昌手头上有接不完的案源,可如果你认为谢昌只是纯粹通过收律师费而发家,那就有些单纯了。

那个年代“掮客”之风盛行,农村的人普遍迷信“关系”,法治的理念对大多数农村人来说,更像是思想的“盲区”,普遍的人都不会去触碰,他们只会觉得只要能找到“关系”,那么一切问题就都可以迎刃而解。而很多时候律师也在同时充当“掮客”这个角色,但是随着我们国家“反腐”力度的加大,法制的健全,尤其是各种权力制约机制不断出台,可以说“关系”可操控的空间越来越小,但仍是有许多人痴迷于“关系”,掮客之风依然不减。

一个制度无论它怎么好,怎么优化,它的普及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甚至到了现在,很多人对法制的理解,都还只停留在了上个世纪的时候,而作为掮客也好,律师也罢,他们主打一个“信息差”,就是无论他们说什么,你都没有渠道去“证伪”。

比如当年,谢昌就跟关晓的委托家属讲,关晓的事情很严重,有可能会在五年以上,谢昌在侦查期间会见关晓的时候,也是这么跟关晓说的,无论是关晓自己也好,还是关晓的家人,那肯定都是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然后就是各种病急乱投医,百般交代谢昌大律师一定要尽心尽力把关晓的事情处理好。

关晓的案子,当时在谢昌手里那只能说是非常小的案子,那时候谢昌手里应该同时接了好几个案子,天南地北,东奔西跑,在关晓要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时候,他都只能视频在线。

谢昌本来是跟关晓商量好了的,他以为他把关晓的思想工作,做足了、做通了,但他没有想到,关晓临阵的时候居然反悔了。

客观上来讲,如果证据确实、充分,那签认罪认罚的确是最好的选择。但关晓并不知道这些,因为案件到了检察院,谢昌太忙了,没有第一时间去阅卷,也没有第一时间去跟关晓探讨案情,这让关晓觉得,谢昌实在敷衍,再加上关晓跟他以往的当事人可不一样,虽然关晓只在看守所呆了短短几个月,但他疯狂的恶补法律知识,在检察院的《起诉书》送到关晓手里的时候,他就已经知道自己会在什么样的刑罚档位,关晓觉得谢昌在忽悠他,关晓是三年以内的档位,谢昌最初却告诉他,他会在五年,虽然检察院给关晓签的量刑建议是两年到两年半,但这跟谢昌一点关系也没有,完全是罪刑法定的结果。

谢昌主打一个“信息差”,他可以什么都不做,按正常的流程走,到时候只要告诉关晓以及关晓的家人,是因为他的“操作”,关晓才可以被判处这么轻的刑罚。那时,关晓的家人不仅会把高额的律师费双手奉上,还会对他感恩戴德。

只是谢昌不知道关晓这么有“反骨”,实在不好拿捏。关晓告诉林君,其实他的案子也并非如此简单,他们是共同犯罪的案件,有案外人因为证据不足没有对其进行逮捕,而关晓是最重要的直接证人,关晓没有将其供出。

虽然聘请谢昌作为关晓的辩护律师,在委托书上签的是关晓直系亲属的名字,但实际上谢昌是两边通吃,关晓很明确谢昌不是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希望案件快点终结,谢昌代“案外人”许诺关晓天价好处。但直到关晓出狱,他也没有得到这所谓的“天价好处”,哪怕一分一毫。

关晓后知后觉,“案外人”其实当时只是怕他扛不住叔叔的“威胁利诱”,又或者说自身为了立功减刑,而将其供出,所以先给他画了一个天大的“饼”。

但“案外人”不知道,其实关晓也可以“义薄云天”。

而他与谢昌的这波“反向操作”,反而让关晓感觉受到了巨大的欺骗,如果关晓什么都不懂,那一切都好说,可偏偏关晓什么都懂。这让林君不禁想到了许多年前,网络上非常流行的两句话。

“天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

“百因必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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