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动漫里的主角都是高中生,这个年纪的小少年想法真是天马行空。”——长大了再来当勇者吧。
奈德和小粉的恋情终于被人类们知道了,一时间满城风雨。
我们夫妻耐着性子跟他们聊了很多,总算让奈德明白了搞对象不是过家家那么简单。而且因为波拿芮奶奶已经去世,血戒的制作方法也失传了,我和歌果的血戒就是最后一对儿。
蕾雅和沃夫朗的感情却变得很僵,因为人狼们知道了他们的首领爱上了魅魔,沃夫朗现在有点“里外不是狼”。魅魔们也知道了沃夫朗爱上了蕾雅,不过魅魔们却很高兴,因为这下终于可以不用在人狼面前保持畏惧了。
怎么说呢,这段时间里,所有人谈论的话题全是:“人类和魅魔能不能生孩子啊?”“你知不知道那个人狼喜欢蕾雅?”“离魅魔远点,就连沃夫朗都被白皇后勾引走了”“人狼完了,以后魅魔要成老大了。”
但是如果做一下民意调查,让男人在美杜莎和魅魔之间做选择的话,依然没有任何一个人会选择美杜莎。我的另类程度依然是首屈一指。
奈德的拉肚子和相思病一起治好了,每日不再神魂颠倒,开始帮我做点力所能及的工作,小粉对奈德也不是那么一往情深,但她没事就去找歌果,听我歌果吹牛,说当初怎么怎么把我迷住了。
紧赶慢赶,所有房屋终于在第一场雪前完工了,因为时间紧迫,都造成了木质平房。托美杜莎帮忙打猎的福,食物储备也很充足。所有活着的牛马羊都被当成火种保留,等到春天再进行繁育。人们的脸上是欣慰,但我和西蒙等人的心里却依然绷着一根弦,还有两个月就是春天,春天就意味着王国的进攻。
本以为这个冬天会安逸地度过,可小插曲还是发生了。
“来歌,你最好出来看看。”
“怎么了啊?”
“呃......有个人类,说要杀了你。”
“哦?”
我正被歌果缠得像木乃伊,听到这事儿赶紧拍拍她,想出去看个究竟。
“来歌,去干嘛啊,反正又是什么冒险者吧......”
“我就是要看看哪个冒险者这么傻,冬天不在家好好待着。”
当然,我从沃夫朗家一出来就后悔没听歌果话了,这天冷得都快把头皮冻龟裂了。
跺跺脚,我很快就适应了干冷的天气,跟着沃夫朗走到家门口的大街上,有一个穿棉衣的人被蒙着眼睛,绑住四肢,在雪地上像条没了水的鱼,不停地弹跳。
“我要杀了你,来歌!”
他喊的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吧。
“沃夫朗,这人是怎么回事?”
“是这样,今天早上弟弟带人巡逻的时候发现这家伙在树林里睡觉,因为不知道是不是王国的魔法师,就直接捉回来了。结果他一直都说要杀了你,所以就找你过来看看。”
“要杀我的人太多了,我懒得个个去管。”
“那这个人是处死还是放走?”
“先把他眼睛上的布条摘了。还有,你蒙他眼睛有啥用,还不如把他嘴塞住呢,大早上的,他在这儿嚎,多吵人啊。”
沃夫朗走过去,把蒙住眼睛的黑布条扯下来,塞进他的嘴里。
“大哥,你把他嘴堵上,我咋跟他说话啊......”
“你到底想让我干啥?!”
“得了,你把他带到西蒙那里吧,我跟他聊聊。”
最后沃夫朗把这位春卷状的未确认冒险者扛在肩上,带去了新建的酒吧。
所有新盖的房屋都是平房,但酒吧例外,西蒙执意要保留夜幕镇酒吧原来的样式。当初离开的时候西蒙还把那块雕刻有酒瓶图案的牌匾摘下来了,对于夜幕镇的情怀,没人比西蒙更深。只不过现在的酒吧只有拿威杜姆这种人狼发明的酒了。
“快把我放开!”
面带稚气的少年冲我喊着,好像我们都是绑匪。
“西蒙,你说放不放?”
“放了吧,他不会魔法。”
“他还有把剑呢,虽然对我来说是玩具,但也足够砍死你们的。”
现在的情况是我、西蒙、沃夫朗的三堂会审。
“沃夫朗,他只是个孩子。”
“说的也是。”
“我觉得他跑得没我的子弹快。”
西蒙为他松绑之后,这家伙竟然把西蒙推倒在地!
“把我的剑还给我,我要去杀了来歌!”
少年一头淡金色的卷发,和我乱蓬蓬的头发比起来简直不能再帅。
“喂,给我道歉。”
“什么?”
“向他道歉,没听见吗?”我指着刚从地上站起来的西蒙大叔。
“为什么?你们都是帮助来歌的坏人。”
“我特么让你道歉!”
到底还是发火了,很久没见过像这种把自己当成主角的小毛孩。枪里的子弹打在了天花板上,沃夫朗用爪子扇呼掉弥漫的硝烟。
“来歌,那是前天刚贴好壁纸的天花板......”
“抱歉,西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