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夜幕镇的大家伙先前决定要奋战到底,跑黑商的时候已经把大量的食物换成了其他资源,牛羊只保留了最低限度。
看着已经缩小了三分之二,并且用木墙栅栏层叠加固的牧场,我心里很惆怅。我跟歌果可以远走高飞,但这个小镇的命运呢?那一望无际的燕麦田眼看就到了收获的时节,一周之后,一个月之后,这片燕麦田还会像现在一样随风泛起波浪吗?
不舒服,生活虽然还在继续,但是非常不舒服。
感觉就像脖子上套着定时炸弹,引爆的决定权在王国手里。
回到家中,看着食量和肚子都在变大的妻子,心头又是一紧。
旅行归来一周有余,肩上的担子越来越重。长颈兔的养殖是目前最困难的工作,我跟西蒙学着制作了一种捕猎陷阱,效果不错,但是能抓到不代表能饲养。
在跟这种大兔子打交道的过程中,我逐渐摸清了它们的一些习性。长颈兔主要分布于多奇山的中段树林中,这个栖息地的选择是有道理的。往南是鬣狗们的地盘,上百只鬣狗对长颈兔的猎杀甚于我们夫妻,往北则是美杜莎族群的领地,生存环境同样很差。
可长颈兔是野生动物,去圈养长颈兔跟养马养羊是两码事。羊本身就很温顺,好养活,犬齿马经过长时间的驯化,多少也通点人性,长颈兔是一点人性都不通。第一次用陷阱抓到长颈兔,用绳子拴住它的后腿,然后再解开陷阱,这畜生当即就飞奔而去,直到被绳子拉住的时候,它还在用强壮的后腿蹬土。
这怎么养?难不成我还得把每一只兔子都用狗链拴住么?你看看人家大绵羊,就算我不用绳子拴,一整天也走不出二十米。
“来歌,你一天天都折腾啥呢?”
“抓兔子啊。”
“你不会用枪直接打死啊?”
歌果躺在床上,把黄金色的野果当成零食吃。
“这兔子,我们得养起来,就像镇上的人们养马那样,以后就不用再打猎了。”
“哦......可是我觉得,饲养并不是好主意。”
“嗯?这是为什么?”
“因为我总觉得打猎就已经足够了,再说,我们以后离开这里,兔子怎么带走呢?”
“我是想让兔子也跟我们一起走。”
“噗哈哈哈哈,别逗我笑了,兔子怎么可能听你的话。”
“你看,那些蛇都能听懂你的话......”
“那是不一样的,傻来歌。”
歌果说的有道理,就算我能养那些长颈兔,以后我们离开这里,没法赶着一大群兔子一起走。但是我发现了一件事,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犬齿马可以当猎犬用。
犬齿马是一种非常矛盾的生物,按理说肉食动物都应该长爪子而不是蹄子,犬齿马却长了蹄子。而且马的身体结构就不适合进行猎食,老虎和狮子的头部一般都与躯干平行,马的脖子长总是昂首挺胸,不利于发动进攻。
那天下午我只是出于好玩的心理,把套在羽毛头上的马嚼子拆了下来,这种举动非常危险。但羽毛毕竟是一匹不同寻常的马,即便是跟雷鸟战斗时也没被吓得拔腿就跑。
羽毛似乎很感激我帮它解除束缚,用马头蹭了蹭我。走出几步,我回头看了看羽毛,示意它也跟着一起来。结果它真的踏出步子,跟上了我。
犬齿马在被人类驯化之前应该也是天生的猎手,是机敏与凶猛的代表。除了不能用嗅觉追踪猎物之外,对付长颈兔绰绰有余。其捕猎方式虽不如虎狼之流暴力血腥,但也尽是力量的彰显。犬齿马的攻击方式是冲撞接践踏,只要猎物倒地,就会把前蹄踏上去,张口开咬。
仅仅一个下午,凭羽毛自己的力量,就放倒了三只大兔子。
我以前考虑到的只是犬齿马难以饲养,性情凶暴,对肉类的消耗量大,却没考虑过如果是羽毛这种神马,饲养起来并不难,甚至还能帮我们狩猎。
一匹马,就让我觉得这个世界还有无穷无尽的我尚未发现的精彩。
歌果现在尾巴正面已经有了轻微的隆起,每天躺在床上,看看书、吃吃肉、折折纸,偶尔没意思就用我给她做的靶子射两箭。虽然一只眼睛换了,却一点都不影响她射箭的准确度,魔法箭也和从前一样威力巨大。
她现在射箭更多的是因为我想看,我迷恋于她射箭时S型的身姿。
“歌果啊,以后你的肚子会变得多大呢?”
“嗯......这么大?”
她用手比划了一下,有点夸张。
“不能不能,要是那么大,你连走动都困难。”
“你不是说你会背着我嘛......”
“那种大小的话,我得让沃夫朗和帕克一起抬着你。”
试想一下,她的肚子里要是有个直径一米的大蛋......
“你觉得不可能吗?”
“也不是我觉得不可能,毕竟我也没见过小美杜莎......”
“小美杜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