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街,位于深水埗。是汤米仔旗下的陀地之一。
此时已经是朝早7点左右。上班的市民仲未起身,鸡鸡鸭鸭刚刚收工。所以街道上的人已经少了非常之多。只有零星几辆车开过。
街边的大排档,十几个古惑仔掀开塑胶布帘,从里边钻了出来。佢们是汤咪仔的马仔,这条街的睇场。凌晨四五点,马栏骨场收工之后,他们也才有时间来到路边食个宵夜当早餐。
填饱肚子之后,就该回去自己的狗窝睡觉。等到今晚华灯初上,则又是新的一天工作。这就是底层古惑仔的日常生活。
正常人是朝九晚五,佢们是晚九朝五。其实算起来,也差不多,都是为了搵两餐而已。
“行快两步啦。扑街,好冻。”虽然香港地处沿海地区,但目前已经入秋,天气逐渐转凉。这班人之前躲在大排档里面吃宵夜,倒是不觉得。
现在走出到马路边,冷风一灌,一个个都缩成一团。
“三楼马栏过几个女不知道回家了没有。”走在最前面的年轻男子扭过头跟后面的马仔说道。“劲仔,你打个电话问问老板。她们仲未收工的话,我们就过去。听者有份。”
这个人叫做宾州仔,算是汤米仔的得力干将。这条街主要就是他在睇的,而叫霸王鸡,是本环陀地的权利之一。
一群马仔乱哄哄地往马路对面走去。饱暖思淫欲,一个个脸上都挂着猥琐的笑容。
宾州仔抬起头,看到马路正中站着一个怪人。而这个人,正是骆天虹。
骆
天虹身穿无袖上衣,蓝色牛仔裤。手里拎着一个长条包裹,站在马路正中央。歪着头,面无表情。
宾州仔走进距离骆天虹十几米的地方,这才注意到后者的存在。清早溜溜,他还以为是个痴线佬。
隔着半条马路,他大喊道。“你是咩水?站在这里当电线杆咩?”
听到有人开口,骆天虹这才仿佛活了一般。他拎着手中的长包裹朝着对面的宾州仔一群人走去。
宾州仔背后的小弟劲仔感觉有些不对路,他也走上前,打算搭一下跺。“兄弟,我们是仁义社的。你要做咩……”
不等他说完,已经近身的骆天虹那空着的另一只手直接伸出,掐住了前者的脖子。
劲仔急忙伸出双手,想要掰开骆天虹的铁钳。因为咽喉被顶住,他嘴巴张得如同河马。出气多,进气少,只能发出诶诶诶地声音。
他扭头看向自己的大佬宾州仔,表情痛苦。
“我顶你个肺。”宾州仔这时候才反应过来,“郁我兄弟?”
“同我上,扁佢。”
随着宾州仔的怒骂声,他身后的十几个马仔也从最初的错愕中反应过来,朝着骆天虹冲过来。
十几个打一个,吐口水都可以淹死了。
呵,骆天虹一点都不慌。
只见他将另一只手的包裹抖开,露出一柄造型夸张的长刀。看样子,像是日本武士刀,又像是绣春刀。可看真点,又有点像削甘蔗的水果刀。
但毫无疑问,这是一把好刀。在清晨朝阳的照耀下,整个刀身如同一匹白练,锋芒闪
烁,让人不寒而栗。
有刀在手。
骆天虹不退反进,他松开了手边的劲仔。然后突然加速冲向扑来的人群。
一个躬身,手中长刀横扫。在最前面的那个小弟右腿被硬生生地砍断。而随着惯性,那个家伙依然走多两步,然后才脚身分离。
汤米仔这几年正当红,都好少有社团去惹他。这班靓仔平时欺欺霸霸,狐假虎威还可以。而且一个个敢敢食完宵夜,又是大清早最困的时候。加上赤手空拳。所以除咗宾州仔还可以顶多两下之外,其他的马仔,完全不是一合之敌。
此时的骆天虹,犹如猛虎冲入羊群一般,每一刀出手,就犹如猛虎撕咬一下,必然有人手脚被斩断。
眨眼间,不到一分钟的功夫,十几个人就倒下了大半。鲜血,铺满了整个柏油马路,在朝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剩下的仁义社古惑仔中,其中一个马仔掏出一把防身用的折叠刀,朝着骆天虹的胸口刺来。
骆天虹只是扫了一眼,随即右手握刀,后发先至,由下至上,就如同削甘蔗一般,将这个仁义社的小弟手臂齐腕斩断。
从伤口大动脉处喷出的鲜血,瞬间染红了旁边另外一个马仔的脸。
宾州在见势不对,转身拔腿就跑。他要跑到马栏下面的泊车档。那里,那里有放着一把短狗。这是以备不时之需的玩意。也是自己目前唯一的生路。
毕竟是老古惑仔,从第一个小弟被一刀砍翻的时候,他就看出来,自己这帮人根本就顶不住。所以
趁现在对方还在斩杀自己的兄弟。自己想跑路。
只要自己能跑到街口的泊车档,拿到短狗,那就还有一线生机,还能实现反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