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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振邦公司(1 / 2)

一行十一个人乘坐着一辆奥迪和一辆金杯面包浩浩荡荡地杀向了帝豪大酒店,酒店座落在连海市中心的中心,洋浦区的闹市区,这是那个年头还少有的星级酒店,三十几层的楼高,坐在窗边就可以欣赏到连海外滩的美景,和明珠塔一样,算是连海的地标式建筑。

任菲菲带着一群打工仔和打工妹下了车,酒店门前的门童立刻弯着腰给众人拉开了门,可是这群年轻人却并没有急着进去,却一个个的仰起头数起了酒店的楼层数,弄得门童好不郁闷,这是来吃饭的还是来赏景的呀?

直等到任菲菲扭着她那让男人一看到就会心痒痒的臀部跟着服务生走出老远,耳边响起了那熟悉的高根鞋的嗒嗒声,众人才闹哄哄的拥进了酒店,一进酒店,这群人的眼睛就不够使,富丽堂皇的装饰风格耀眼得晃人眼睛,处处透着新鲜,就是站在边上迎宾的女服务员,那苗条的身形,高雅的气质,都让这群乡下人自惭形秽。

走在前头的任菲菲听着身后叽叽喳喳如喜鹊开会般的惊叹声,嘴角露出了一丝嘲弄的玩味:这群进了大观园的乡下刘姥姥……

说这群人是从乡下来的乡巴佬,一点也不冤枉他们,这顿饭他们不是用嘴吃完的,完全是用眼睛欣赏完的,每端上一道菜,几个小保安和打工妹便一声惊呼,这菜式也太精致了些,简直让人不忍下筷啊。

原振衣没吃饱,在他看来,这些菜是华而不实,而且,这里也不是吃饭的地方,远不如家乡的一盆羊肉汤来得过瘾。

原振衣忽然地想起了家乡夜晚路边的馄钝摊,那是用一根扁担就能挑走的摊子,一头是包好的馄饨,馅料,佐料,一头是烧水的炉子。在寒冷的夜晚,在街边支上一张小桌子,要吃的人掏两角钱便能买一碗滚烫的小馄饨,下好的馄饨盛在碗里,滴两滴生抽,撒上些碎榨菜,香菜末,白绿相间,看着就有食欲,再滴上两滴麻油,那叫一个香啊,配上一笼肉包,吃得人浑身热哄哄,心头暖洋洋,那真叫一个舒坦。

土包子就是土包子,家乡的小村子和这繁华的城市之间,不是可以用多少公里的距离来计算的。狗肉终究是上不了台面。

第二天刚到公司,原振衣就被请进了董事长办公室,办公室里已经被清扫过了,但那破碎的磁砖和坍塌了的木沙发扶手还摆在那里,显得有些刺眼。

林永胜一见原振衣到了,慌忙迎了过来,把他让到了沙发上坐下,任菲菲给两人端来两杯茶,然后带上门出去了,临出门时嘴角上扬着眨巴了一下眼睛,抛给了原振衣一棵秋天的菠菜,原振衣赶紧低下了头,装作没看见。

林永胜说了几句客气话后,问原振衣:“小原啊,你知道你昨天打败了的那个秃顶是什么人吗?”

原振衣摇了摇头。

“这个人在锦梅镇一带是个霸王啊,他叫罗奎,大家都叫他鬼王,他是这边黑道上的大哥,手下有不少人给他卖命,黑白两道都买他的账呢。他平时很少出手,都是手下人替他做事,一般的生意人都按时给他送钱过去的,以求图个平安。”

顿了顿,林永胜又说:“想不到,他极少出手,昨天一出手,却败在了小兄弟你的手里了。”

“那他是收保护费了?他这样的人,警察局不管吗?”

“你情我愿的事,也没有证据,公安那边也不好管,再说了,谁敢出头告他?在商言商,大家都是花钱买和气,他就是出了点什么事情,也有他手下人替他扛着,替他坐牢的。”

林永胜又压低了声音说:“我听人说,以前有两个不愿意和他合作的老板,一个被人打成了残废,另一个,以低价把公司盘了出去,离开了连海。”

“对了,小兄弟,你武功是在哪儿练的啊?年轻轻轻,功夫了不得啊。”林永胜面露欣喜地问。

“我的功夫是家传的,林总,我漏个底给你,我的祖上做过大琴朝宫廷带刀侍卫。”

“大内高手啊?了不得,怪不得兄弟年纪轻轻的却有一身好功夫······来,喝茶。”

林永胜端起茶碗,道:“这是今年的雨前龙井,尝尝。”

原振衣也没喝过什么茶,他学着林永胜的样子,端起茶呡了一口,只觉得这茶清香四溢,入口稍有些涩,却回味甘醇。

“老弟,依你看,秃顶这一去,还会不会闹出乱子来?”

原振衣想了想,回答道:“这个秃顶也算是武林中人,他练的是大力金刚爪的功夫,他现在还不知道我的底细,应该不会做出什么事来的……林总,你放心,他今天会送钱来的,这地板和沙发可不能白打碎了。”

林永胜听了这话,稍稍放下心来。

“对了,林总,秃顶怎么会想到要买我们公司?您是·····?得罪他了?”

林永胜叹了口气,道:“唉,我正要跟你说这事。振邦公司是我付出了很多的心血才有了今天这个样子的。我年轻时也吃了很多苦,后来遇到刘工,他是一个博士,从海外归来的,是他的建议,让我搞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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