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复仇
“嗯——”我以为赵煜麟会反对。
毕竟赵煜欢炸死了他最爱的妹妹赵明珠。
连忙劝说:“大舅舅,人都死了就不要计较什么,让小舅舅如愿吧。”
赵煜麟抬眼看着我,片刻后含泪轻叹口气:“也罢,你没和你妈妈相处过,确实不能强求你有感情。我不反对煜欢和珍珍葬在一起,但希望你妈妈的葬礼,你和珊珊能亲自主持。”
“大舅舅,我会的。”
人死为大嘛!
给赵明珠送葬我完全没有意见。
只是好奇问:“大舅舅,那个珍珍到底是什么人?当年真的死的那般惨么?”
赵煜麟再次叹口气,才回答我:“说起来,你妈妈和小舅舅的事情能闹到今天的地步。也是我们的错,是我这个当大哥的错……”
随后他缓缓说起,我才知道:赵煜欢心爱的珍珍姑娘,原来是赵家佣人的女儿。
珍珍从小就跟着家里人在赵家做事,因为年纪相仿,经常和赵煜欢玩在一起。
一来二去的,青梅竹马,两人渐渐就看上了眼。
十七八岁的少年人感情正是炙热浓烈的时候,爱的如火如荼。
赵煜欢铁了心要和珍珍在一起,谁劝也没用。
赵家自然看不上一个佣人的女儿,一早就为赵煜欢相中了门当户对的好友家的女儿。
那位小姐对煜欢一见钟情,情根深种。
两家在生意上时有往来,孩子们也时常见面。那小姐成了赵明珠的手帕交,亲如姐妹。
佣人的女儿当然不如好闺蜜在心里重要。
再加上赵明珠那时候正年少,作为赵家这一辈唯一的女儿。
她说一不二,养成了极其骄纵的性格。
一心想让好闺蜜当自己的小嫂子,便伙同一群少爷小姐,没少为难霸凌珍珍。
赵家家长虽然也知道一些,但因为不想让儿子娶佣人的女儿,基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就连赵煜麟,也选择了无视。
在这种情况下,珍珍一家的日子过的很苦。
可他们家当年是逃难偷渡到g国的,离开赵家根本无处可去。
只能忍气吞声。
珍珍因此想过要离开赵煜欢,是赵煜欢不同意。他认定了珍珍,非要同她在一起。
甚至不惜要和家族决裂……
事情闹得太过,赵家人自然更厌恶珍珍。
出事的那天晚上,赵煜麟记得很清楚。
是赵煜欢的生日。
赵煜欢花重金为珍珍买了一条昂贵的品牌商的高定连衣裙,为她配上了最璀璨的珠宝。
将她打扮的像个公主一样。
牵手站到众人面前,宣布他已经向珍珍求婚。
今生今世,哪怕他不姓赵了,也坚持要和珍珍在一起。
因为是生日,当天来了不少亲朋好友。赵煜欢如此坚持要和一个佣人的女儿在一起,算是丢光了家族的脸面。
赵家父母非常生气。
喜欢赵煜欢的小姐也因此受了刺激,提前离场时不慎滚下楼梯摔伤了腿。
赵明珠替闺蜜打抱不平,又敌视珍珍穿了她最喜爱的礼服,抢走了她的风头。
在宴会后设法支开赵煜欢,将珍珍骗了出去,辱骂羞辱一番后命人丢在了夜晚无人的道路上。
赵明珠本意只是想羞辱,并没有想致珍珍于死地。可是没想到,那晚那条路上恰好来了一伙亡命之徒……
后面的事情,就是赵煜欢发现珍珍消失,疯狂寻找。
赵明珠担心出事不敢承认透露消息……
直到过了数日,才有探险的人在深山里发现了珍珍被野兽啃食后的残缺遗体。
再后来,警方通过查获的珠宝。知道了珍珍那天晚上遭遇了一伙匪徒,死后又被丢去山林喂野兽的悲惨经历……
也就是那时候,赵家人才知道:刚刚十八岁的珍珍,已经有了两个月的身孕,怀的是赵煜欢的孩子。
赵煜欢当时就疯了,知晓是赵明珠派人将珍珍丢在了山路上。
他当场就冲进妹妹的房间,拿枪要杀了她。
幸亏被佣人阻拦住……
再后来,他因为情绪太过激动。被家人强行送进了精神病院,住了足足半年才出来。
说到这里,赵煜麟轻声感叹:“那半年,是我经常去陪着他劝说他。珍珍虽然是他的挚爱,但明珠是他的亲妹妹呀!他总不能因为一个死人逼死自己的妹妹……”
“那时候他也才十九岁,我们所有人都以为他太年轻不成熟。想着只要他能走出来,天长日久,慢慢总会忘记珍珍的。”
“说到底,明珠虽然冲动。但真正害死珍珍的是那帮匪徒呀。那些人一个都没能逃掉,